大连高新区启动“331工程”
来源:辽宁省科技厅 更新时间:2012-04-14

  近日,辽宁大连高新区正式启动《大连高新园区开展“行政效能年”活动暨深化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行政效能年”建设重点实施以“三个服务”、“三个成效”、“一个目标”为核心内容的“331工程”,即通过一条龙全程服务、一站式全面服务、一体化全员服务,在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企业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再创全市软环境建设最佳区域。
  
  一是调整园区监察局为牵头部门,确定新的行政效能和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机关各局室、直属各单位在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中的具体职责,把行政效能建设和软环境建设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单位,细化到具体工作岗位,建立深入落实长效机制;在招商局挂牌企业服务中心,把引进、审批、持续服务连贯起来,承担具体服务职责;赋予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人员相对独立的管理权,窗口人员组织关系落户行政服务中心。
  
  二是全力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按照“三必进”要求,14个行政部门在服务大厅新开辟21个服务窗口年前进驻,刻制审批专用公章,实现一次审结;探索“契约式”服务新模式,与20家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签订服务契约,实行“一对一”的贴身服务,让服务质量直接转化为招商引资成果;制定“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模式细则和行政服务大厅工作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拓宽与企业联系渠道,搭建网上信息平台,设立“全天候”服务企业热线,始终保持与企业的信息畅通。
  
  三是将园区行政审批项目由42项缩减为32项;产业化项目总体审批时限再压缩50%以上,企业申报材料再缩减40%以上;探索“一表制”集成审批;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审批权限在本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试行“超时默许制”;强力推行《高新园区大项目推进暂行办法》,制定《高新园区代办制实施办法》,全面实行“代办制”。
  
  四是完善《大连高新园区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扩大政务公开内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事;实施重大政务新闻发布制度和一般政务窗口公告制度;全面公开办事条件、期限、结果、收费、服务承诺及监督办法等信息。
  
  五是行政效能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比例再增加10%;完善《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监督检查和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每季度组织企业开展一次评议机关活动,网上评议和检查随时进行,结果公开发布,纳入绩效考核;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设立24小时行政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企业诉求渠道。

  近日,辽宁大连高新区正式启动《大连高新园区开展“行政效能年”活动暨深化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行政效能年”建设重点实施以“三个服务”、“三个成效”、“一个目标”为核心内容的“331工程”,即通过一条龙全程服务、一站式全面服务、一体化全员服务,在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企业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再创全市软环境建设最佳区域。
   
  一是调整园区监察局为牵头部门,确定新的行政效能和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机关各局室、直属各单位在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中的具体职责,把行政效能建设和软环境建设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单位,细化到具体工作岗位,建立深入落实长效机制;在招商局挂牌企业服务中心,把引进、审批、持续服务连贯起来,承担具体服务职责;赋予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人员相对独立的管理权,窗口人员组织关系落户行政服务中心。
  
  二是全力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按照“三必进”要求,14个行政部门在服务大厅新开辟21个服务窗口年前进驻,刻制审批专用公章,实现一次审结;探索“契约式”服务新模式,与20家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签订服务契约,实行“一对一”的贴身服务,让服务质量直接转化为招商引资成果;制定“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模式细则和行政服务大厅工作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拓宽与企业联系渠道,搭建网上信息平台,设立“全天候”服务企业热线,始终保持与企业的信息畅通。
  
  三是将园区行政审批项目由42项缩减为32项;产业化项目总体审批时限再压缩50%以上,企业申报材料再缩减40%以上;探索“一表制”集成审批;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审批权限在本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试行“超时默许制”;强力推行《高新园区大项目推进暂行办法》,制定《高新园区代办制实施办法》,全面实行“代办制”。
  
  四是完善《大连高新园区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扩大政务公开内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事;实施重大政务新闻发布制度和一般政务窗口公告制度;全面公开办事条件、期限、结果、收费、服务承诺及监督办法等信息。
  
  五是行政效能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比例再增加10%;完善《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监督检查和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每季度组织企业开展一次评议机关活动,网上评议和检查随时进行,结果公开发布,纳入绩效考核;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设立24小时行政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企业诉求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