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垃圾信息:技术抑或法律?
来源:经济观察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哪一个危害更大?垃圾邮件还是垃圾短信?
    垃圾邮件和垃圾短信都是垃圾信息,是现代网络社会无法避免的必然现象。事实上,占据垃圾信息绝大部分的垃圾邮件和垃圾短信以广告内容居多,已经成为商家的一种市场营销手段,只是这种手段比之以往的传统办法更不针对个体、更不顾及个体感受,而它的覆盖范围和后果也因为现代信息技术的出现被极大地扩展了。


    好吧,我们先回到最初的那个问题上来——究竟谁的危害更大?
    从国外的实践来看,似乎垃圾邮件更甚,至少在美国,反垃圾邮件的法律已在2003年年底颁布实施。而在欧洲,类似的进程也有官员在积极推动。


    但在中国,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要复杂一些。
    2004年2月1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提出了《关于加快“反垃圾邮件立法”进程的倡议》。
    4月,信息产业部官员表示,我国的《短信服务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在这个管理办法中,垃圾短信骚扰用户的情况将会有个“说法”。


    两者相比就会发现,在行政管理和立法层面上对待垃圾邮件和垃圾短信是有差别的。而这种差别显然并不能充分回答上面的问题。


    没有政府支持并不等于垃圾邮件在中国就不是一个大问题。国内反垃圾邮件倡导者的一个尴尬之处就是,中国是世界上最受垃圾邮件侵害的国家之一,但是单个利益受损者的受损程度却都不大。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2002年12月份我国网民每周收到的正常电子邮件数为7.7封、垃圾邮件数是8.3封,而半年后的2003年7月份正常电子邮件数是7.2封,圾邮件数为8.9封。换而言之,每个中国网民收到的垃圾邮件的数量要高过正常邮件。更重要的是,中国的信息高速路上究竟有多少垃圾邮件在跑,至今仍没有一个确实权威的数据。新浪网技术主管、新浪反垃圾邮件小组组长易小毅向本报记者介绍,涌向新浪网服务器的垃圾邮件,有一部分被直接就过滤掉了,其他的则通过了滤网,进入了用户的邮箱。新浪只能对已进入了系统的垃圾邮件数量进行一个大概的估算,2003年这个数字约为2000万封,至于被自动挡掉的,也就是猖獗于互联网络之上的那些垃圾邮件,数量是以千万、以亿还是以万亿计,就不得而知了。


    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小组负责人任金强博士指出,每位中国网民每天花3.65分钟处理垃圾邮件,全国网民每年因此浪费了15亿小时的时间,折算成GDP的话,造成的损失就高达48亿元人民币。但是这48亿不过是估算值。现实生活中,究竟有多少人会觉得自己的利益受侵害了呢?


    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研发出界面更友好的报告平台,让电子邮件用户通过一个简单的点击,就能够将垃圾邮件举报给一个共用平台,从而使所有的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在最快的时间内拿到最新的垃圾邮件的信息,以便其进行自动过滤。


    以新浪网提供的“任你邮”邮箱服务为例,在收件箱的标准按钮中设立了“这是垃圾邮件”按钮,用户选中新收到的垃圾邮件后,点击此链接就可以将此垃圾邮件汇报出去。


    事实上,近一段时间以来开始积极参与反垃圾邮件的微软公司,在其旗下所有的全球最大免费电子邮箱提供商hotmail.com中,也开始使用了类似的做法。


    但是据中国互联网协会黄澄清副秘书长介绍,在中国用户里,目前使用这个功能的人非常少,人们饱受垃圾邮件困扰之苦,但却很少愿意举报。这和文化有一定关系,但黄澄清相信,这同样反映了教育不够的问题,人们接受如何防范垃圾邮件的宣传还不够多。黄澄清同时指出,另一个问题则是,举报界面不友好,让用户还不能欣然使用。因此,研发的第二阶段,将更强调用户界面的改进。黄澄清向记者指出,建立共同的垃圾邮件标识库也是办法之一。目前在各个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之间已经开始了这样的协作努力。标识库包括IP地址、邮件地址和发件人姓名。但,不管采取什么方式来防范垃圾邮件,另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则是,目前各种反垃圾邮件办法的最积极响应者是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而非企业用户。事实上,这与个人用户懈于点击“举报按钮”同因。


    其实一切都需要利益来推动。利益受损者会寻求改变现状的办法,既得利益者会设法维持现状。各种查杀垃圾邮件的办法并不能增加用户对垃圾邮件的仇恨,如果说中国用户并没有感受到切身利益的真正受损,那么这永远是一种被动的办法。也正因此,上述所提到的反垃圾邮件的若干技术手段并未获得广泛的认知和使用。也许,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获得全社会的推动力量,但是在中国,缺乏推动力量却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查,在美国和欧洲,企业用户受到垃圾邮件的影响最大,因此成为主张立法或者采取行政措施反垃圾邮件的重要推动者。因为在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企业信息化的工作非常完善,大量业务和操作平台都已经实现了网络化,因此垃圾邮件一旦堵塞了企业的互联网通道,或者给企业负荷不低的邮件服务器增加负担,都将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


    数字显示亦是如此,在美国全年垃圾邮件造成的94亿美元之多的损失中,企业用户占到了最大的比例,而邮件服务提供商等ISP遭受的损失不过几亿。在企业对政府拥有强大影响力的欧美国家,政府官员积极推动反垃圾邮件的立法和行政措施出台的情形就非常正常和普遍了。


    黄澄清认为,立法当然是最理想的解决办法。因为一旦立法,每个人就都可以成为反垃圾邮件的主体,一旦个人或者企业利益受损,就可以通过法律机制来寻求救济。但遗憾的是,是用户、企业和个人用户,而非服务提供者,才是反垃圾邮件立法的真正推动力量,而这股推动力量现在在中国几乎是缺失的。参与人大立法工作的著名法学者周汉华也向记者表示,目前反垃圾邮件立法的工作其实并没有真正排上日程。而且周表示,近几年内暂时还看不到反垃圾邮件立法的可能。同时,周汉华认为,立法取代不了技术手段和标准,通过立法解决的,应该是管理的问题,也就是技术解决不了的或者技术不太适合解决的问题。黄澄清和周汉华都相信,由于企业和政府信息化的程度低,垃圾邮件对企业或政府真正的利益损害并不大,导致用户对反垃圾邮件的态度不积极。


    因此,现在中国反垃圾邮件的积极推进者,就只能指望两条路了:一是行政措施出台,如信息产业部制定相应办法,让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借以对违反规则者进行处罚;二是行业自律,在中国互联网协会的领导下,一份《反垃圾邮件规范》已面世。目前国内的主要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都是该协会成员,遵守这一规范。


    尽管如此,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努力并未停止。4月23-24日,在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举办的“2004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市场高峰论坛”上,电子邮件发明人大卫·H·克罗克将和国际垃圾邮件黑名单组织Spamhaus 的专家 Richard Cox专程来华,与包括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胡启恒院士在内的来自国务院信息办、国务院新闻办、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国家部委的专家、官员以及国内主要邮件服务提供商、反垃圾邮件的技术提供商共同研讨反垃圾邮件问题。


    与垃圾邮件相比,垃圾短信尽管出现的时间较晚,但是在立法和行政管理层面上获得的重视和针对其采取的措施则要迅速得多。


    中国有数以千计的短信内容提供商,但是只有两家短信服务提供商: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用户的不满很容易就传递到中国这两家移动运营商的耳朵里。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网通和中国电信提供的无线市话“小灵通”业务也有短信功能,短信因其收发迅速、随身漫游、收费低廉等特点,加速了其使用率的提升。


    统计表明,到2004年2月底,我国手机用户已达2.823亿户,平均每月增加约680万户。2003年中国大陆手机用户的短信发送量超过1500亿条,平均每个用户一年发送近750条短信。今年前两个月,仅移动短信业务量已达317.3亿条,每月的同比增长均在91%左右。


    因此,信息产业部的官员介绍称,即将出台的短信服务管理办法将详细列举当前短信服务中可能出现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种种行为;明确规范基础电信运营商、内容/应用服务提供商(ICP/SP)的责任和义务;并将对违反现有电信条例和短信服务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重复计费、短信退订难、不明短信大批量群发“骚扰”用户等令人头疼的情况都将被规范。


    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强调,新技术新业务的不断推出给用户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消费选择,在用户为短信服务掏腰包的同时,制度、技术、事后追惩等方面的部分缺位,导致短信收费等行为有失规范时有发生。为维护消费者利益,规范短信服务行为已成当务之急。


    尽管许多国家已经开始采取立法等措施,但反垃圾信息至今仍是一个新话题。美国去年11月颁布实施的反垃圾邮件法,现在效果如何还褒贬不一,有待评估。对于中国而言,如何在技术和制度层面上应对网络时代出现的垃圾信息,还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