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改善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战略部署,结合本市实际,于近日出台《上海市公安局社区警务管理员岗位规范》等3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了社区民警的消防、治安等管理职责,明确了工作标准和考核要求,推动了本市现代消防警务机制和社区火灾预警机制的不断完善。
《规范》确定了社区警务管理员必须履行的“消防检查、分类指导、达标建设、消防宣传”四项社区消防管理职责。要求切实做到“两加强”、“两定期”、“两掌握”、“两及时”,即:加强对社区单位的防火安全检查,加强对社区居(村)委会开展消防达标建设的指导督促;定期召开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和居(村)委会负责人会议,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培训教育和消防安全宣传;密切掌握社区火灾隐患状况,密切掌握社区弱势群体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并向消防支队报告重大火灾隐患。
《规范》提出了必须坚持以信息化主导社区消防警务的战略思路。规定社区警务管理员在开展消防等日常社区管理工作中,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采集、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做好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综合信息系统数据的采集、录入和维护工作,实现社区消防基础工作信息化。同时,要求社区民警按照“勤跑、勤看、勤问、勤记”的要求,加强对派出所信息系统中消防等基础数据的实时、动态管理,依托信息化来提升社区消防管理水平。
《规范》强调严格实行社区消防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综合评估和倒查问责制度。对社区警务管理员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实行每月工作评价、每季绩效考核和年度综合评估,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并与民警的奖金分配、评优评先、晋级晋升等密切挂钩。对因履职不到位、执法不规范,导致辖区发生重大有责火灾等灾害事故的,依法依纪倒查追究有关民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