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地方政府的红头文件,让湖北荆州市一些地方“百官倡烟”景象浮出水面。今年3月,湖北荆州下辖的洪湖市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将全年15900条公务用烟指标,分解至114家县直机关和基层乡镇,实行摊派消费,并奖惩分明。依照文件规定,完成目标者将获销售额8%-20%不等的返还。未完成任务者,机构属垂直管理,将情况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属地方管理,根据所欠数目按每条170元标准扣减其财政经费。(据11月15日《南方周末》报道)
让人无法理解的是,现在一些地方的政府,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尽职尽责干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却是别出心裁地干一些与自己职能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事。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是,烟草部门卖他的烟与政府有何相干,还要发红头文件强制执行?而且,湖北荆州市一些地方的这种“百官倡烟”活动,又给人有一种霸王气十足的感觉在内。譬如,在公安县政府网站上,一位县领导强调,吸食“芙蓉王”(湖南烟)就是“不讲政治,不讲纪律,在认识上不能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把强行推销省产烟提高到了讲政治的高度,也太严重了吧!该县曾有官员私下对类似摊派举措表示不满,结果招致县领导言辞反驳,“在为什么要抓烟草工作的问题上,不要拿市场经济理论来品头论足”。
当然,荆州市一些地方“百官倡烟”的理由是,为了增加地方的烟草税,烟草税收在各县地位举足轻重。“尤其在农业税取消后,烟草税收几乎成为地方财政的命脉。”我认为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细心者依照红头文件所指定的公务用烟的价格区间每170元-600元计算,得出骇人结论:在洪湖这个县级市,一年用于公务用烟的公款费用竟达到320万-1000万。不知洪湖市一年的烟草税比这个数字能高多少,即使高了,又有什么价值可言,用自己的钱为自己买来一些税收指标,最实惠的是各级官员打着公务用烟的旗号,自己过足了烟瘾,公家花钱自己吸烟而已。是变相的中饱私囊。
烟草作为一种商品,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它的销售量就应该交给市场来解决,而不应该让政府在此扮演经销商的角色。中国特色的各种行业的销售,已经有潜规则在告诉人们,几乎每一种商品都有回扣在内。且洪湖市的文件明确规定“完成目标者将获销售额8%-20%不等的返还”。这是公开的,那么,在其幕后,有没有交给负责制售这些红头文件的官员和后面那些没有出面的热心推销的官员的回扣呢?如果没有一定的个人利益关系在内,政府的官员们会不会如此热心地去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呢?
要我看,“官员倡烟”倡导不出一派税收繁荣的艳阳天,只能是助长政府机关内部的腐败现象。有人实惠抽了烟,有人从中捞了钱。把本来羞羞答答的公款消费吸烟合法化了,且因为政府的分配指标任务,让公款吸烟更加疯狂。因为不吸要受罚,吸了又有奖,何乐而不为呢?这样的政府咋看咋都不像个人民政府,倒像一群烟贩子,说他们是败家子也不为过。拿上纳税人辛辛苦苦的血汗钱,自己买烟吸,还要贴上“增加烟草税收”的金字招牌,还要动用政府的权力强行推销。一句话,这是在伤政府的脸面,在吸人民的血汗。这种“百官倡烟”的活动就此打住为好,再继续下去,即使地方的财政上去了又能如何,还很可能让他们再变个花样去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