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将会成为电子商务的最终发展模式吗?
来源:中国B2B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07-11-16


阿里巴巴B2B香港IPO上市,将赢得88亿美金的市值,彰显了一个事实:互联网能够为我们现实的生活和商业活动提供有价值的东西。阿里巴巴的上市势必会带动整个电子商务的发展,但电子商务会朝哪个方向发展呢?笔者认为:C2C将成电子商务的最终发展模式。

一、中国电子商务现状分析

目前国内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主要有阿里巴巴、腾讯和易趣,而即将进入C2C的百度,却有叫板阿里的凌人气势,甚至还有分析人士称将“绝杀阿里巴巴”。笔者认为,阿里巴巴凭借B2B优势在香港即将上市,旗下的淘宝网一开始就是面向消费者的C2C运作模式,积累了相当多的实战经验和人脉,占得天时,腾讯旗下的拍拍以其流量的绝对优势占得人和。百度紧随其后,凭借其搜索技术和社区资源优势,占得地利,即将开通C2C平台,会有不错的发展空间。至于TOM在线运营的易趣,在百度进军C2C后,极有可能会退出第一集团,并同以社区文化为主的最大的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卓越、以号称全球最大中文图书网上交易平台的当当和曾创“A股神话”的网盛以及慧聪、环球资源等互联网电子商务劲旅等居于第二梯队,但他们也虎视眈眈,都想在电子商务市场分一杯羹。

希赛网首席架构师张友生博士表示,在电子商务领域竞争白热化的状态下,百度又开通C2C平台,将使竞争更加激烈,甚至有可能改变整个互联网竞争格局。一美国投资机构分析师则认为,百度选在阿里巴巴赴港上市前发布进军C2C的消息,意图微妙。

笔者认为,这些电子商务企业发生混战也好,抱成一团也罢,他们始终会寻找电子商务的最佳模式,最终都会把目标定位在个性化的消费者身上,共同走向C2C。

二、B2B是目前电子商务赚钱的主渠道

B2B是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交换的一种方式,一切为制造商设计的平台,由于B2B使企业之间的交易减少许多事务性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费用,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网络的便利及延伸性使企业扩大了活动范围,企业发展跨地区、跨国界更方便,成本更低廉。因而深受中小企业追捧。阿里巴巴凭借B2B模式,瞄准中小企业庞大的市场,创立了一个响当当的电子商务王国,带来了滚滚财源。但值得注意的是B2B是阿里巴巴整个集团公司目前架构下唯一挣钱的模式,这些出口型中小企业舍得给钱是因为它们从互联网上得到了好处。其他电子商务网站也大都是B2B模式、B2C模式、C2C模式并存,又以B2B为主要赚钱方式。

就目前来看,B2B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综合化B2B模式,可用“一寸深一公里宽”来形容;另一种是以中国化工网为代表的专业化B2B模式。可用“一寸宽一公里深”来形容。

B2B电子商务模式存在诸多缺陷,主要体现在结构上和盈利能力上。

(1)结构上的缺陷:B2B模式是专为制造商和供应商设计的平台,这一开始的理念就限制了它的发展。如果阿里巴巴B2B采取按交易额收费的模式,可能在收入上会带来更大的增长。但是,这似乎比较困难。希赛网运营总监谢顺认为,目前,阿里巴巴平台只是一个交易机会的撮合平台,并没有深入到企业真实的交易过程中,如果要按交易额收费,就意味着这个平台要做非常大的改动。上市之后有没有这种能力做这么大的改动还不好说,这个平台的模式也会限制他未来的增长。

(2)盈利能力太弱:B2B的利润结构无法支持企业的持续运营,B2B交易对卖方来说并没有创造太大的利润,或许厂商可以只花非常少的代价就能找到许多顾客,但这些效益却因为价格竞争而消失了。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就在于没有坚强的利润来支持新的运营模式。

三、C2C模式符合消费者和制造商双方的诉求

阿里巴巴B2B总裁卫哲在网商大会上曾表示,互联网电子商务要从前一个阶段的一切为制造商制造设计的平台,改为为顾客、为客户的个性化的平台。卫哲认为,C2C应该象沃尔玛一样,既符合了消费者的一个诉求,就是低价、平价,又满足了供应商的诉求,大规模的生产能够带来规模的效益,规模的成本。

(1)关于消费者:C2C模式的淘宝对中国的买卖东西更了解,因为中国人喜欢讨价还价,低价、平价是消费者的永远最低诉求,个性化的、质优价廉则是消费者更高层次的追求。所以,C2C模式正好能满足消费者的最低诉求和最高追求。由于C2C为个人与个人间的交易,允许出售二手商品且购买者不受消法保护,就像老北京的琉璃厂玩儿古玩一样,规则是不避欺诈,玩儿的就是眼力,消费者之间,比心理素质、比眼力好坏、比对市场的了解程度,这也是“C2C玩的就是心跳”的冒险性,因而也是吸引眼球之所在。

(2)关于制造商:我们之间的任何一个交易,最终的产品绝大部分,哪怕是工业品,工业品制造业,做了半天还是为了制造消费品而存在,看起来规模效益与个性化是相矛盾的,实际上它们能很好地结合,个性化并不意味着品种杂而全,而是指符合潮流、彰显特色的产品。因为只有符合个性的产品才能卖得出去,只有卖得出了、卖得多了,才能形成规模效益。C2C模式对于制造商的要求仅此而已,而对制造商带来的Money却是多多。

(3)关于交易平台:电子商务平台C2C,是专为顾客或客户量身定做的个性化平台,有研究报告表明,国内今年二季度的C2C市场规模已超过100亿元,淘宝的市场占有率超过八成。淘宝支付宝每天现金的流转大约是2亿,一年也就有700多亿,阿里巴巴在向C2C进军的过程中,在打造自身的技术、创新、资源整合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方面做了成功的探索,阿里巴巴在淘宝的旺旺、用户体验、“诚信通”的推出、长期免费策略等方面的举动,都反映出其在艰苦的思索中不断迫使自己越来越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和互联网竞争规律的乐观要求。

百度公司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李明远表示,中国的C2C市场现实证明,小商家没有忠诚度,淘宝依靠免费,使得eBay无法实现盈利,而腾讯拍拍的推出一样造成了淘宝无法收费。百度的盈利方向是把C2C形成社区,而不是单纯的商品交易平台,努力提高电子商务粘度,从而形成盈利模式。阿里巴巴怎样呢?按交易额收费,会不会成为它的首选?总之,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的赢利模式将会发生结构性变化是预料之中的事。

引用阿里巴巴B2B总裁卫哲的话说,“阿里巴巴B2B最终一定会落实到淘宝的C2C,任何一个网上交易,最终产品的绝大部分,哪怕是工业品,还是为了制造消费品而存在,所以一定会回到C2C”。事实确是如此,只是时间的问题。笔者认为,C2C取代B2B没有悬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