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来源:求是 更新时间:2012-04-14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我们这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国家中,这是已被历史反复证明了的客观规律。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快速推进。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在正常情况下仍处于供求紧平衡的状态,还有若干农产品则需进口补充,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在日益增长,农业必须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才能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我国正处于农产品需求持续较快增长的阶段。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加,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处于持续快速增长阶段,这对农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以2006年与1996年相比,我国城乡居民除口粮外,大多数农产品的人均消费量明显增加。

  还要看到,我国当前正处于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1996—2006年,我国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34个百分点,即平均每年增加2000万以上城镇人口。这意味着以往的农产品生产者将逐步转变为农产品消费者,同时也意味着整个国家的人均农产品消费量将显著增加。从2006年的情况看,我国城镇居民对植物油、肉禽、蛋类和水产品的人均消费量,分别比农民高15.5%、47.7%、133.3%和200%。

  我国农业发展的资源约束条件正日益严峻。正如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在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一是耕地面积持续减少。1996年,我国耕地总面积为19.51亿亩,到2006年底,已降为18.27亿亩,10年间净减少1.24亿亩。耕地继续减少的趋势仍难以扭转,每年仅建设用地就至少需要新增占用400万亩土地。二是淡水资源短缺。目前我国人均淡水总资源仅2100立方米左右,是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左右,且水资源的时空分布极不均衡,北方地区总体上严重缺水。但东南沿海等水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粮食生产能力下降多、粮食需求增长多。2005年东部10省市的粮食总产量比1998年减少614亿斤,即减少了17.6%;其在全国粮食总产量中的比重也由34.02%降至29.67%。我国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南粮北运”格局已被“北粮南运”所替代。但粮食生产是高耗水产业,将粮食增产的重任交由水资源更为短缺的北方地区来承担,其可持续性值得深思。三是近年来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严重。2006年,我国耕地的有效灌溉面积为8.48亿亩,仅占总面积的46.41%。每年因自然灾害损失的粮食就超过700亿斤。

  我国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科技进步。我国农业受到的自然资源制约日益突显,继续靠增加自然资源投入来增加农产品产出的余地已越来越小。不仅如此,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还制约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导致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据统计,目前,我国化肥年使用量达4600多万吨,氮肥当季利用率只有30%左右,造成地表水富营养化和地下水污染。全国农药年使用量近130万吨,不同程度遭受农药污染的农田面积达到1.36亿亩;地膜的大量使用也形成了新的污染源。

  要打破日益严峻的资源约束,实现农业的持续稳定增长,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力度。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只有48%,科研成果转化率只有30%,分别比发达国家约低30和40个百分点左右。我们要有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在加大保护资源环境力度的基础上,走依靠农业科技进步不断提高耕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这是我国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现实出发点。同时也决定了我国必须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综观世界各国农业的发展,有不少国家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都曾因一度忽视农业而导致农业衰退、农村凋敝,致使整个国家的发展和稳定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步下降,这丝毫也改变不了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基础的地位。“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明确要求。把全党的思想统一到这个高度,才能为推进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创造适宜的社会氛围。

  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长期滞后,根本原因在于由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派生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尚未打破,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农村生产要素持续流失、对农业的资金技术支持明显不足的局面尚未改变。

  任何国家的农业现代化,都不可能仅仅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形成既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又具有本国特点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是已经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国家的普遍做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在这方面也已迈出重要步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正在形成。只要坚持这个方向,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目标前进,具有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就一定能够日趋完善。

  着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是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基本标志。我国不少农产品的生产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从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看,仍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如我国谷物、肉类、禽蛋、水果的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但我国2005年每千公顷化肥的施用量高达366.5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5倍,分别是日本、美国、法国的1.6倍、3.6倍和6倍,不仅生产成本高,而且还污染了环境。党的十七大报告针对我国农业现状中的突出矛盾,对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是在注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农村市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仍很突出。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切实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但农业农村的发展,仅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近年来大豆等行业受到进口产品严重冲击、猪肉等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肉禽果菜和水产品等出口遭遇技术壁垒限制等现象说明,在农业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日益提高的情况下,没有健全的农村市场体系和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的效益和国际竞争力将很难提高。对此,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健全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农产品进出口的调控,维护国内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的基本稳定。要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加大对农户的经济和技术服务,帮助农户增强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效益稳步提高。

  二是在注重农产品产量增长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的需求,已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营养、吃得健康转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已经成为影响农业效益和消费者健康的关键因素。国内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也表明,质量安全已经成为农业和食品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十七大报告指出,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要“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必须严格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知名品牌,严格执行转基因食品、液态奶等标识制度,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保证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是在注重提高农业农村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支农惠农举措,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促进粮食生产回升发挥了明显作用。但2006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仍比1998年减少了1.25亿亩。现代农业是高效农业,不提高农业的效益,农业就没有出路。而保持粮食的供求平衡,是推进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必要条件。因此,必须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健全完善的支持和保护粮食生产的政策体系,千方百计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四是在注重增加对农业设施装备投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对新型农民的培养。发展现代农业固然必须提高农业的设施和装备水平,但归根到底,还必须依靠现代农民。2005年,全国5.04亿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4.10%,其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6.87%。因此,在加强农业设施装备的同时,必须着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素质。近年来,农业兼业化和农民老龄化的趋势已现端倪,不抓紧培养高素质的新一代农民,农业就将面临后继乏人的危险。因此,必须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造就现代化的农业经营主体。

  五是在注重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体制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形式。农业发展规律已经证明,家庭经营是最适合农业特点的生产经营形式,也是保护农民基本权益的有效形式。综观世界各国,凡农业已现代化的国家,无不实行家庭经营。宪法规定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个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在此基础上,各地要根据城镇化和农民转移的实际状况,如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与此同时,还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农户发展生产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三、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减负,为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近年来,国家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在不断加大。但由于二元经济结构和发展阶段的影响,城乡发展差距依然明显。1985年到2006年,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从1.86∶1扩大到了3.28∶1。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的覆盖,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扩大农民就业空间,促进农民增收减负,为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首先,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十七大报告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的重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的关键是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将更多精力转向加强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要改革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服务能力,精简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在减轻农民负担前提下为农村发展经济、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

  二是加快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进程,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要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

  三是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近年来,农村的金融服务有所加强。但长期形成的农村资金外流、金融支持明显不足的局面仍未根本改观。2006年末,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为1.32万亿元,仅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86%,不及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一半。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继续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要强化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社会责任、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规范引导民间金融、强化农业政策性银行功能、加快完善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要在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运行效率、经营效益和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明显改善对农村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四是改革集体林权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耕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的农村经营体制又一重大变革。各地试点工作的实践证明,按照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要求,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确立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同时推进相关的配套改革,将有力地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变,更好地实现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其次,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多渠道扩大农民就业。农民增收难的基本矛盾在于就业不充分。十七大报告要求:“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近10年来,农民非农就业人数快速增加。1996年到2006年,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23.4%提高到了38.2%。2006年,农民新增的332元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60.3%。要继续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和增收潜力。要努力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按照国内外市场的多样化需求,提高农业的集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发展特色农业、生物质产业、旅游农业,推进“一村一品”的发展,不断拓展农业内部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

  二是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继续支持耗能少、污染低、效益高、就业容量大的乡镇企业发展。以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为引导,合理调整城乡和区域间的经济布局。要结合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等发展战略,按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积极推进中西部地区发展县域经济和提高城镇化水平,促使资金、人才和项目合理向内地中小城市转移,为形成合理的经济布局和农村人口就地就近转移创造条件。

  三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外出就业提供服务。2006年,农村外出务工达13212万人,人均月工资收入946元。外出务工已成为农民转移就业、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大中城市要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政策,完善对农民工的就业和社会服务。要提高对农民外出务工经商的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加强保障农民工在劳动合同、工资保障、职业安全、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家庭提供子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基本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并行不悖地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人口总量大且农村人口比重高是我国的一大国情。改变这样的国情将是一个艰苦而又漫长的进程。从农村角度看,要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这也是逐步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条件。数量巨大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既是我国未来几十年在扩大内需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不竭动力,但也将使城镇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承受扩大就业、增加住房和健全社会保障体制等方面的巨大压力。因此,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并行不悖地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继续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多层次提高我国城镇化水平,增强城镇对农村人口的吸纳能力,并为陆续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逐步转变为市民创造条件。同时还须清醒看到,我国人口比美国多10亿,是日本的10倍多。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国仍将有数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因此,在积极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将是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的发展方向。

  (作者: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