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县教育事业规划
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2-04-14

 
  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更好地发挥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确保“十一五”期间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和我县实际,制定栾城县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一、“十五”期间的主要成绩

  (一)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得到了巩固和提高。

  经过五年的努力,我县小学、初中、残疾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00%和90%以上,小学、初中流失率控制在0.2%和2%以下;城乡普及学前三年教育,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85%以上。2005年顺利通过省政府第三轮“普九”验收,被评为“普九”先进单位。

  (二)高中阶段教育有了突破性进展。

  “十五”期间,向高校输送学生8400多人。栾城中学被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栾城三中大力发展艺术教育,自创办学特色,为国家重点大学输送了一批艺术人才,职教中心晋升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

  (三)成人职业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

  “十五”期间,非盲率达99.9%,青壮年在岗人员培训率达80%以上,全县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9.9年。建立了《栾城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基本实现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

  (四)办学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十五”期间,落实了“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确保了教育投入“三个增长”,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总投入5109万元。新建扩建校舍总计69980平方米,改造危旧校舍11455平方米,购置图书18万册。全县中小学基本消除了原有危旧校舍,实施了“三新一亮”(课桌新、课凳新、讲台新、电灯亮)工程,撤并小学46所,完成了“十五”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任务。

  (五)整体办学水平再上新台阶。

  “十五”期间,先后对119所小学和16所初中进行了评估认定。小学:市级示范小学1所,规范化小学12所,合格小学106所;初中:市级示范性初中1所,规范化初中8所,合格初中7所。

  (六)教育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义务教育普遍实行了“一费制”,普通高中收费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河北省实验中学(石家庄市二中)落户我县,第三中学另辟蹊径,创办了艺术教育特色,引进投资850万元的民办新龙港中学。

  (七)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十五”期间,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高、职高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100%、100%、95%、87%、85%。

  (八)素质教育全面推进。

  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教育理念、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化,素质教育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九)依法治教进程加快。

  对学校管理推行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建立和健全了教育督导机构,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了教学行为,依法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建立了综治防控体系,维护了师生合法权益。

  (十)实施县长教育特别奖成效显著。

  2004年县委、县政府颁布实施了《县长教育特别奖暂行办法》,并进一步修订完善实施细则,扩大表彰范围和对象,对在中、高考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教师、校长进行表彰和奖励。2004年-2006年,共有85名学生、253名教师、20位校长和7个行政村获得县长教育特别奖,累计发放奖金465635元。全县上下形成了关心支持教育的浓厚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十一)帮扶贫困生取得一定实效。“十五”期间,县财政投入资金106864.82元,社会各界捐款9万余元,用于贫困生补助。2006年,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数量的35%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完成了普及特殊教育县达标任务。

  二、“十一五”期间面临的制约因素

  一是教育投入与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经费紧缺与事业需求的矛盾仍很尖锐。

  二是普职成“三教统筹”协调发展的格局刚刚形成,仍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

  三是骨干教师偏少、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仍然存在,需建立长效人才引进机制,优化教育资源。

  四是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农村义务教育仍比较薄弱,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结合不够紧密,实用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数量不足,质量不高。

  三、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以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基础教育

  不断巩固“普九”成果。中小学入学率达100%,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0%以上,小学在校生巩固率100%,初中在校生流失率控制在1.6%以下。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以上,普、职招生比保持1:1。2007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断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

  2、职业教育

  在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上,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人数达到占高中阶段教育人数的50%。“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稳定在3000人左右。以县职教中心为龙头,扩大县技工学校办学规模,发展乡镇成人学校,组建职成教集团。

  3、师资队伍

  切实抓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完善培训网络。2010年,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100%、100%、98%、95%、90%。90%小学教师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70%初中教师达本科以上文化水平,40%高中教师达到研究生水平。

  组织实施中小学校长培训。组织中小学校长参加岗位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新任校长培训不少于30学时,提高培训不少于200学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培,学用结合,注重实效,更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4、办学条件

  “十一五”期间,投入3000余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新建校舍5万平方米,当年消除新增危险校舍。进一步加大学校布局调整力度,建成寄宿制学校15-20所,使全县中小学校硬件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把提高育人质量作为教育工作的核心,努力实现学生生动活泼地健康成长。

  2、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创新学校德育工作机制,拓展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和心理教育。

  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加强教育科研,不断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教材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学校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使实施素质教育在深度和广度上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和健康教育,倡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加强创业教育和创新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4、努力营造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和良好环境。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体系。

  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及综合实践基地建设,治理校园及其周边社会环境。

  (二)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水平。

  1、巩固提升义务教育水平,促进均衡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奠基工程。必须继续坚持农村义务教育“重中之重”地位,强化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对边远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的提高,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在保留必要的办学点的基础上,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办学,促进区域教育资源的整合。稳步推进农村初中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切实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使区域内各学校的办学条件、经费投入、教师队伍配置、教育教学质量等大体均衡。妥善解决好进城农民工和暂住人口子女入学问题、部分学校班容量过大等问题,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

  2、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以省市两级示范性高中建设为重点,努力扩大优质资源,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均衡发展。

  3、加快发展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鼓励和支持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师资发展幼儿教育,巩固学前三年教育的普及成果。抓好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全面提高城乡幼儿教育质量和水平。大力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依法保障残疾学龄人口的受教育权利。

  (三)面向市场需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加快构建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职业教育体系。坚持把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继续加强职教中心建设,与乡镇成人学校、村业余学校形成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

  2、大力提高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不断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以用工量大的行业及相关岗位为重点,大力开展订单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大力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3、改革和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活力。更新办学理念,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升学向就业导向转变;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和课程结构,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探索和建立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的专业课程体系,健全职业学历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培训相沟通的课程标准。大力推进实训基地建设。

  (四)以优化结构和提高素质为重点,推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

  1、加快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开展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创新教师教育模式,逐步完善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教师教育体系和机制。优化教师来源结构,提高教师教育质量。

  2、坚持培养与培训相结合,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认真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和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培训形式,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从业水平和素质教育能力。按照管人、管事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完善教师培训体制。

  3、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现代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新聘教师入口关,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补充学校需要的教师。扎实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聘用制,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通过深化教育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改进和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

  4、统筹城乡教师资源,切实提高农村地区师资水平。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的人事统筹职能,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任期制和流动制,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共享。大力推行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制度,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有计划选派农村教师到城镇学校挂职进修。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探索新的幼儿教师管理模式。

  5、以技能型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鼓励职业学校教师申报“双职称”;完善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开展以专业课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师资培训工作;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用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把培养、培训与从企业招聘兼职教师结合起来。

  6、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把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摆到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地位,促使广大

  教师遵纪守法,爱国爱生,为人师表。各学校要重点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建设。健全师德教育规章制度,建立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督导评估为手段的师德教育工作机制。

  (五)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1、逐步形成构建学习型社会的保障体系。采用政府主导、

  市场运作的机制,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广播、电视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优质、多样的学习资源。进一步深化各类成人教育办学模式的改革,积极发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充分发挥成人学校和自学考试的作用,推进学校教育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的双向开放,构建终身教育的公共资源平台。

  2、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在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等方面,加强对全社会教育资源的统筹管理,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发展不同层次的再教育,提高全县人民科学文化素质。

  3、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法律意识。

  (六)努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1、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义务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和省订规划,如期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逐步扩大免费发放教科书范围。

  2、完善招生考试制度。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政策,促进县域教育均衡发展。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扩大公助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校的比例。

  3、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推行中小学收费公示制度,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规范教学辅助用书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查处乱收费案件。

  4、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排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规范学校管理,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创建安全、文明、卫生、和谐的校园。

  五、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各级规划中优先谋划教育发展,在财政分配中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在资源配置中优先满足教育需求,确保教育事业适度超前发展。建立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教育工作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和教育发展状况年度通报制度,加强评估检查和社会监督。继续实施县长教育特别奖,进一步充实完善《县长教育特别奖实施办法》,使其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

  (二)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制度创新。

  1、继续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要落实“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完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2、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探索一切有利于增加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合法办学形式,努力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及其教职工和受教育者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及其教职工和受教育者享有同等权利。

  3、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现代学校法人制度和产权制度。加强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完善校务公开机制,建立健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治校理念,依法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制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改进和创新学生管理制度。

  (三)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必须的经费保障。

  1、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中关于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两个提高”。落实省定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生均拨款基本标准,“十一五”期间,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到2010年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国家基定公用经费标准。

  2、深化投入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落实省定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3、努力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不断扩大教育经费投入总量。非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坚持适当、合理的收费制度。

  4、加强管理,提高教育资产和经费使用效益。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方针,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改进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对资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评价,提高资产经费使用效益。推进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建设,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各类专项经费实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学校收费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实验室、图书馆等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和资源建设,提高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和应用水平,全面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实验教学,推动实验教学由验证式向探究式转变。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以信息化带动农村教育现代化的发展。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推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依法查处各种教育违法案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从严治教,依法办学。建立健全教育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一系列权力救济的配套制度和程序,依法查处各种教育侵权案件,维护学校和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教育督导监督体系,坚持督政和督学相结合。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