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全面抓好“十一五”航天发展规划
来源:国防科工委 更新时间:2012-04-14

  11月18日,记者从国防科工委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召开的第三次民用航天工作会暨全国空间应用推广交流会上获悉:“十一五”头两年,我国航天发展各项工作起步良好,为全面完成《航天发展“十一五”规划》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国防科工委将全面抓好“十一五”后三年航天发展规划的落实,努力实现航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体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六大方面:

  第一,全面实施重大工程。

  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实施好各项重大工程。一要抓好工程论证工作,深入开展月球探测二、三期工程、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等工程的论证,争取尽快立项;二要抓好已立项工程的组织实施,抓紧新一代运载火箭基本型工程的研制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的研制计划节点;三要抓好重大专项所涉及的关键、核心技术的前期攻关,攻克一批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通过重大工程的实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带动相关领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

  第二,推动各类卫星的立项、研制和发射工作。

  推动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风云二号03批气象卫星和风云四号新型静止轨道气象卫星、新型海洋卫星尽快立项;要完成资源一号03卫星、海洋二号卫星、风云三号气象卫星、环境减灾小卫星星座3颗卫星的研制发射任务,建成并完善“三个系列、一个星座”;进一步推动我国卫星直播系统工程,积极开展一些新型的、具有潜在应用市场的通信卫星,如宽带多媒体、音频广播卫星的研究,“十一五”末期,保证我国自主研制的通信广播卫星基本可取代国外卫星;发射专门的新技术试验卫星,包括微小型卫星,验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加强空间科学研究,优先支持面向重大科学问题的自主创新项目,研制硬X射线望远镜、返回式微重力卫星;研制完成中俄联合火星探测等国际合作项目;初步建立空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对空间环境的认识和探测能力。力争到“十一五”末,我国自主研制的在轨运行卫星数量实现较大的增长,卫星的种类、性能指标有较大提高,更多地进入业务化运行。

  第三,切实推进卫星应用及航天产业化进程。

  卫星应用是发展应用卫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体现。随着卫星研制技术的日臻成熟,卫星应用工作已成为航天整体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后,我们要从卫星地面系统建设、卫星应用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推广等方面,大力拓展卫星应用,推进航天产业化进程。这一部分内容,也是本次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我还要在后面详细阐述。

  第四,加大民用航天预先研究力度、增强技术储备。

  要瞄准未来高新技术发展的前沿,重点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以及新材料、新器件和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重点突破大型卫星天线、激光通信、高分辨率对地观测卫星有效载荷、先进运载技术等“瓶颈”,为航天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技术基础;实施好“航天产品高可靠、长寿命工程”,力争实现太阳同步轨道卫星设计寿命由目前的2~3年提高到4~5年,地球静止轨道卫星寿命由目前的8年提高到稳定运行15年;继续做好空间碎片的研究工作。

  第五,加强政府对航天的管理与基础能力建设。

  通过制定行业规划、行业政策、行业法规、行业标准、实施行业监督等加强航天行业的管理。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相适应、符合航天事业发展规律的科研生产应用体制和竞争、评价、监督、激励“四个机制”。鼓励社会资金进入航天领域,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投融资渠道多元化,同时鼓励航天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大自主研发投入。积极推动航天高技术向社会转化,同时积极吸纳社会上先进适用的技术进入航天领域。要健全军民结合的协调、运行机制,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航天产品条件保障建设由任务型向任务能力结合型转变;加快航天信息化建设,提高制造业水平,推进形成快速研发、柔性生产和敏捷管理的能力,缩短产品研制周期,降低研制成本。着力解决航天产品研制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污染、耗能和不安全问题,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以上。

  第六,不断扩大航天国际交流与合作。

  在“平等互利、和平利用、共同发展”原则指导下,统筹考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务实地开展宽领域、多层次、有重点的国际合作,营造更加开放的国际合作环境,积极开拓国际商业航天发射服务市场,进一步提升我们的国际竞争力。未来三年,要完成中俄联合火星-火卫一探测项目研制和发射工作,建立驻俄代表处并发挥好联络、协调作用;扩展与欧洲的合作,发挥联合实验室交流平台的作用,启动中法空间天文、海洋观测卫星项目主要研制工作,并做好后续联合应用准备工作;发射中巴地球资源03卫星,促进卫星遥感数据在亚太地区和非洲的应用推广;完成委内瑞拉通信卫星在轨交付及相关合作项目;正式建立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并启动实质性合作项目。积极促进在亚太地区的航天产品和服务出口;继续支持做好联合国及政府间和平利用外空的各项工作,建立联合国天基减灾(SPIDER)北京办公室,促进亚太地区的空间技术减灾工作;中国作为参与灾害宪章(CHARTER)的成员国,要完善工作机制,兑现我们的承诺。此外,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在遥感、通信、导航等应用领域的合作,以及在生命科学、微重力试验、空间环境探测、日地物理等空间科学领域的研究,探讨夸父计划、地震电磁监测卫星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