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数比十年前上升了119%,批捕数上升了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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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公安部召开了“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针对变化了的犯罪形势和打击犯罪工作的需要,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刑侦改革。随即,全国刑侦改革正式启动。10年来,南昌市各级刑警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的部署,深化刑侦各项改革,大力推进“科技强侦”战略,加强了刑事科学技术、刑侦基础业务和刑侦信息化建设,强化队伍管理和教育培训,各项素质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11月15日,本报记者深入南昌市公安局各基层刑侦部门采访,近距离地感受了刑侦改革为南昌民警带来的巨大变化。
老刑警见证“侦审合一”改革
40多岁的余志实是一名有着20年警龄的老刑警。1987年,余志实从南昌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就分配到该市西湖区刑侦队工作,中间除了3年时间在广外派出所担任治安侦查员外,其余17年都是从事刑事侦查工作。这位有着丰富侦查经验的民警,如今已是西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三中队的中队长。
11月15日下午,记者走进余志实的办公室。此时,余志实正在忙着整理一起故意伤害案移送起诉的材料。
“10年前,移送起诉这种事是由局里的预审科负责办理的,用不着我们来处理。”余志实说。10年前中国公安史上一场关于“侦审合一”的改革,至今还让这位“老刑警”记忆犹新。
10年前,刑事侦查民警的职责相对比较单一,民警主要负责破案,取证、审讯、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等,其他的事则全部由分局的预审部门来处理。余志实认为:“这一状况极大地扼杀了刑警工作的效率,这也是公安刑侦改革的目的所在。”
“以前,我们无须跟检察机关打交道。如今每办妥一起案件,我们都要跟检察机关联系起来。”余志实说。南昌市公安局在对刑侦进行改革时,对广大公安民警提出了要求,在工作中既要会侦查办案,又要对每一起案件的审讯、取证、提请逮逮和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一办到底。按照这一要求,十年来,余志实悄悄由一名专项型民警向一名全能型民警发生着转变。
“改革促使我们提高了证据意识”
取证是民警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很多有经验的民警都知道,有些证据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有些事实会因为时过境迁而变得模湖不清。由于证据的缺失或不足,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经常会将案件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假如补充侦查后还是找不到相关证据,公安机关只能做撤案处理。
虽然不是亲身经历的事,余志实对11年前发生的一件事仍有记忆。他说:“当时局里一名同事办了一起扒窃案,由于没有拍摄到犯罪嫌疑人的扒窃画面,又找不到被扒窃人,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拒绝供认犯罪事实。此案在通过预审科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时,被认定证据不足,发回补充侦查。后来还是没有找到突破口,公安机关无奈只能放人。”
“以前我们办案比较粗线条,线索找来,把人抓到,口供拿下,我们的任务就完成了,现在就没这么简单了。”余志实对记者说。1997年6月,公安机关对刑侦实施侦审一体化改革,刑事侦查员增加了预审的职责。这项职责的增加,让每一位公安民警越来越注意提高自己日常办案中的证据意识。
“‘侦审合一’促使我们提高了办案过程中的证据意识、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并使我们的办案质量得到明显的改善。”余志实说。
合理布局将警力用在“刀刃”上
新建县公安局现任刑侦大队大队长黄平见证了这场改革。
“改革前,我就在派出所工作,当时的派出所负责治安、户籍管理等多种职能,而刑侦业务只是其中一项职能,由一位副所长分管,这种架构分散了刑侦的力量。”黄平说。改革后,新建县公安局对刑侦部门的警力进行了重新规划和调整,责任区刑警队从派出所分离出来,管辖范围从原来的一个派出所辖区扩大到三四个辖区,专一从事刑侦业务。如今,新建县刑侦大队已是一个拥有4个责任区刑警队和3个直属中队的打击刑事犯罪部门。
据了解,改革之初,南昌市城区分局按照一所一队或二至三所一队的形式,派出侦探队进驻派出所辖区,县局主要是划分若干责任区,一个侦探队对两至四个乡实行破案任务包干,全市建立了36个责任区刑警队。进驻责任区的刑警队采取与派出所合处办公、独立办公或在辖区内借房、租房办公的形式运转。经过几年的实践,该局发现一些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刑事案件明显少于经济发达的乡镇、县城和城区。由于人力、财力所限,责任区刑警队模式不规范,警力、装备不足,只能应付一些简单、现行案件的办案,没有条件开展专案侦查和基础业务建设。
鉴于这种情况,为了确保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打击犯罪的“刀刃”上,南昌市公安局于2002年3月对全市责任区刑警队进行了调整,将36个责任区刑警队调整为22个责任区刑警队,另外设立了41个直属中队,警力、物力、财力实现了向基层和治安状况较为复杂责任区刑警队的倾斜。
经过10年来的运作,这些责任区刑警队进驻责任区后,有效地覆盖了社会面,形成了一个分布广泛、布局比较合理的打击刑事犯罪网络,打击犯罪的能力明显提升。据统计,较之1997年,2006年南昌市破案数上升了228%;抓获犯罪嫌疑人数上升了119%,其中批捕数上升了174%,劳教数上升了298%。此外,全市刑警队伍已达720余人,较之改革前的不足500人,上升了44%。
能侦善审对案件一办到底
东湖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六中队指导员叶泊洋是一位有着17年从警经历的刑警。改革启动时,由于对“侦审合一”后预审业务的不熟悉,大队还安排包括他在内的50余名民警进行学习培训。同时,中队的预审员“师傅对其侦办案件会开出一个简略“清单”,“清单”上注明在办案过程中要做到和注意的事项。叶泊洋逐渐从原来的思维定势中转变过来,成了一个既会侦查破案又会预审办案的“全能型”民警。
叶泊洋的转变只是南昌市700余名刑侦民警集体“转体”中的一个。
改革全面启动后,南昌市公安局将预审与刑侦部门在机构上进行合并,把大部分预审部门民警直接充实到刑侦办案单位,与侦查员合理搭配,负责侦办案件,并做好传、帮、带,使每名民警都能掌握预审专门知识和办案程序,学会预审办案和移送起诉。同时,该局在各级刑侦部门设立案审处(中队),在案件报捕、起诉前案件进行审核把关。
侦审机构合并后,南昌市公安局从制度上对办案进行了规范,先后制定了《破案责任制》、《案件倒查制》、《错案追究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案件审核办法》等内部制约机制,对案件逐级把关,确保办案质量。
经过十年的磨合,南昌市700余名刑警逐渐适应了侦审合一的工作,一大批既会侦查破案又会预审办案的刑侦民警逐渐成熟起来,他们对每一起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审讯、取证直到提请逮捕、移送起诉一办到底,成为侦查破案的主力军。
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侦审合一的完成,极大地促进了刑警工作效率的提高,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侦查破案、办案工作制度,提高了办案质量。”
奖优罚劣激发工作潜能
刑侦改革十年来,南昌市公安局把建立健全刑侦民警的岗位目标考评、落实破案责任制、调动全体刑侦民警的破案积极性作为切入点,把攻坚能力、破案绝对数、追逃数、打击惩处数及情报资料、秘密力量、刑事技术在侦查破案中的实效作为重要考核目标,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既有竞争激励,又有责任目标的绩效评估、考核制度。
据了解,南昌市公安局实行了三级考评制度,即:支队、分局负责对大队进行考评,大队负责对各中队考评,中队对中队民警进行考评。根据考核制度规定,该市每一名刑警不论职务高低、职责不一都参加考评;每名刑警年度评先评优、记功、嘉奖、公务员考核等均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同时,该局将考核结果与政治荣誉挂钩,做到有功则奖,有过就罚。
这一举措,极大地激发了民警的工作潜能,建立起人人有动力、人人有压力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刑侦工作的开展。
科技强侦狠抓刑侦信息系统建设
“以前我们要抓一个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大量的摸排、走访,搞得刑警们太辛苦。有些案件即便做了大量的工作,也破不了案。这几年我们真的感觉不一样的,有时候足不出户,通过在办公室上网比对,就可以抓到犯罪嫌疑人,信息化建设为我们装上了科技这只‘隐形的翅膀’。”新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黄平这样对记者说。
11月16日上午,记者在黄平的办公室,上网进入了刑侦信息系统。黄平告诉记者,警方抓到可疑人员后,通过这个系统对其信息资料和是否有前科劣迹进行比对,是不是犯罪嫌疑人,一比对便见分晓。
对刑侦进行改革的十年来,南昌市公安局加强了“科技强侦”、“信息导侦”战略各项措施的落实,坚持一手抓侦查破案,一手抓刑侦基础工作,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先后投入近2000万元,狠抓了刑侦综合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南昌市公安局刑侦部门通过刑侦综合信息系统直接侦破各类案件440余起。
□文/王斌、记者王若刚 图/记者方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