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才开发专项规划
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2-04-14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人才资源开发,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依据《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贵州省“十一五”人才开发专项规划》。

  一、“十五”人才开发工作回顾

  (一)人才开发的主要成绩

  “十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把人才强省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出台了《关于贯彻〈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十年规划〉和〈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建立并完善了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基本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以开发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坚持以发展教育为重点,扩大人才资源总量;坚持以稳定现有人才为重点,进一步盘活人才资源存量;坚持以政策和制度创新为重点,努力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人才管理体制和机制,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人才总量稳步增长,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结构得到改善。2005年底全省人才总量达到157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3.92%,每万人口中的人才数达到392人。全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比重由2000年的39%提高到2005年的57%;专业技术职称高、中、初能级比由2000年的1:7:24调整为2005年的1:6:15;年龄结构中45岁以下的占78%以上。二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在进一步完善民主、扩大竞争、推进交流、促进能上能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逐步完善公务员制度,积极推进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科学的人才分类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三是人才培养开发形成新局面。教育作为人才资源开发的基础得到全面发展,“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3.88%;实施国家和我省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程和计划,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十五”期间全省评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2600名,培养和引进博士450名,建立博士后工作站8个、项目博士后3个;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重点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全省各级各单位组织专业和知识更新培训94万多人次,组织农民实用技术和职业培训4100多万人次,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开发取得长足进步,人才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四是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05年底全省已建立人才市场及各类中介服务机构111家,初步形成以省、地、县属人才市场为主渠道、其他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补充的人才市场体系。五是人才管理逐步向信息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基本建立人才和工资管理系统。围绕干部任用、公务员管理、人才评价激励、人才市场管理、人事争议仲裁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初步形成我省人才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

  (二)人才开发存在的突出问题

  人才资源总量不足,特别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高技能和创新型人才短缺,能够驾驭市场经济、参与国内外竞争的企业家十分紧缺;人才资源结构性矛盾突出,人才队伍的学历结构偏低,人才的区域、产业和行业分布不合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弱;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够强,人才利用率不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管理体制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才开发投入不足,政府、单位、社会、个人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对人才开发认识不足,思想还不够解放,一些地方和单位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对人才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还认识不足,缺乏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十一五”人才开发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人才开发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是我省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人才开发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一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努力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的要求,增强了我省加快人才资源开发的信心和力量;二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国和人才强省战略,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新阶段扶贫开发,将进一步加大人才开发的力度;三是经济全球化加快了人才流动,也为我省引进国内外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来黔创业创造了有利时机。

  我省人才开发也面临严峻挑战和更高的要求。一是随着知识经济的蓬勃发展和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大,面对区域间的人才竞争特别是发达地区的人才竞争,人才争夺更加激烈,对我省稳定现有人才、加快人才资源开发提出了新的课题;二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人才开发模式,提高人才队伍的发展质量;三是加快实现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大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进一步改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求全面加强我省人才队伍的能力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素质优良、能驾驭复杂局面、勇于开拓进取的优秀党政领导人才。

  (二)人才开发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全面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主体,以培养开发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以推进人才资源的市场配置为基础,围绕我省“十一五”期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着眼于人才总量的增长、人才素质的提高和人才结构的改善,着力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营造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环境、加快培养开发我省重点产业和行业需要的人才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提供人才保证。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十一五”期间我省人才开发要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人才开发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人才是关键。必须把人才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在加大物质资源开发的同时,不断加大人才资源开发,以提高人才资源的整体素质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使人才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2.坚持人才开发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实施人才开发的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坚持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相结合,加强现有人才培养,积极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高层次创新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以人才开发的适度超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突出“五个统筹”,充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以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才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3.坚持重点优化人才成长小环境与大力改善人才成长大环境相结合。通过重点优化人才成长小环境,带动和促进全省人才成长大环境的改善,努力走出一条加快人才开发的新路子。

  4.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人才开发的核心内容。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推进开放式教育,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职业技术素质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的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实现贵州人才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新的突破。

  (三)人才开发的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人才开发的主要目标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工作体制和机制基本建立;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结构得到改善,人才在三次产业中的分布得到有效调整,逐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比较规范、系统的人才工作政策法规体系和比较完善的人才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发挥作用、激发聪明才智的良好环境。

  1.总量目标。我省人才资源将以每年5.7%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06万人以上,人才总量占人口总数的5.02%以上,每万人口中的人才数达到502人以上。

  2.人才学历结构调整目标。全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比重由2005年的57%提高到2010年的70%以上。

  3.人才职称结构调整目标。人才职称高、中、初级能级比由2005年的1:6:15调整为2010年的1:5:13。

  三、“十一五”人才开发的主要任务

  (一)夯实人才培养基础

  1.加强基础教育。切实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大力发展各类职业教育,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实践教学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到“十一五”末期,使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达到100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40万人以上,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达45万人左右,在校研究生1万人左右,硕士点达250个左右,博士点20个左右。

  2.加强重点大学和学科建设。以开展重点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为依托,按照“211工程大学”要求建设好贵州大学,同时办好3所省属重点建设高校和4所重点支持建设高校。加强高等院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在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加快培养造就我省的重点急需人才和各类基础人才。

  3.加强基础人才储备和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工程。

  4.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成立贵州省人力资源科学研究机构,发挥贵州省人才研究会的作用,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开展人力资源研究和实践,进一步推进我省人才开发深入发展。

  (二)加强五支人才队伍建设

  1.党政人才队伍建设。(1)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按照《2004~200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高度重视一把手的选拔和配备,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充实一定比例的优秀年轻干部,力争每个班子都能达到规划纲要的要求。(2)加强党政领导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定期调整和及时补充党政领导干部后备队伍,逐步形成科学的后备干部工作机制。(3)加强党政机关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并完善考试录用制度,完善选调制度,注重选拔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熟悉宏观经济管理、财政金融、涉外经贸、法律和现代科技知识等方面业务知识的人才充实机关。进一步完善轮岗交流、考核奖励和淘汰退出机制,促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不断优化党政人才队伍结构。(4)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妇女人才和党外人才队伍建设。拓宽党政人才选拔任用渠道,合理配备少数民族人才、妇女人才和非中共党员人才。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1)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多类别、多层次、多渠道的要求,围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施“五个一”人才工程,努力造就一批熟悉WTO规则和国际惯例,能够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专门人才和优秀企业家。(2)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通过实施“五一二”人才培养工程,每年培训企业高级管理人员50名,中级管理人员100名,短期专项培训人员200名。(3)加强高素质、职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业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批政治强、善管理、熟悉经济和法律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

  3.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1)积极配合国家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2)建立“一纵一横”人才队伍政策体系和选拔管理机制。即以实施“四个一”人才工程为龙头,完善政策措施,发挥省、市、县三级培养开发人才的积极性,实行分层选拔管理,上下衔接,相互配合,逐步建立起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纵向政策体系和培养选拔管理机制。到2010年选拔培养一批在国内领先并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理论家,组成我省的核心专家群体(约30名左右);一批在省内领先并在各学科、各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能够参与国内竞争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组成我省的重点专家群体(约500名左右);一批在各学科和技术领域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力的科学技术人才,组成我省的骨干人才群体(约3000名左右);一批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拔尖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工作在企业(事业)生产一线的高技能人才,组成我省县乡、企业(事业)基础人才群体(约100000名左右)。根据我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实施“支柱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为龙头,发挥企业集聚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主体地位和积极作用,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激励政策,构建我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横向政策体系和培养选拔管理机制,培养造就我省的支柱产业人才集群。(3)继续实施“双五百”人才工程,做好省管专家、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拔尖人才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

  4.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1)紧紧围绕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大力开发我省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需的各类技能人才。重点突出高技能人才和紧缺技能人才开发。(2)强化技能人才培训。发挥社会各方面职业培训资源的作用,通过社会各方面培训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在全省逐步形成政府、企业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开展技能人才培训的新格局。(3)建立3~5所技师学院,并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开办技师班,继续实施“新技师培养计划”,到“十一五”末期,全省技师以上人才达到技术工人总数的3.5%。(4)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技能人才开发的主体作用,努力建设一支以中级工为基础,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为骨干的工种配套、结构比较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

  5.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1)针对我省新阶段扶贫开发任务,围绕解决农村的“三个基本”问题,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干部、农民培训计划和“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计划,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技术普及培训,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专门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适应能力,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输出规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2)积极推进农村乡土人才开发“四个一”工程。在抓好全省乡土人才开发10个重点联系县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辐射面,推进乡土人才开发深入发展。(3)健全和完善乡土人才管理系统,力争实现乡土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化。

  (三)提升人才能力素质

  1.努力提高党政领导人才的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条主线,加强理论教育、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建设一支善于执政为民的高素质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坚持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5年内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制度,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不少于12天的集中学习制度,坚持干部在职自学制度。

  2.继续抓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地厅级领导干部300人左右、县处级领导干部2000人左右,大力加强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按照公务员行为能力标准要求,分期分批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选派干部特别是优秀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院校、社会主义学院、高等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脱产学习培训,到国(境)外政府部门、著名大学、跨国公司学习培训。加强干部的实践锻炼,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下级机关、基层单位、上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发达地区实践锻炼,每年从省、市(州、地)分别选派200名左右党政干部到新阶段扶贫开发重点乡(镇)、村开展党建扶贫工作,锻炼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3.抓紧培养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围绕实施人才强企战略,适应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配合国家实施优秀企业家培养工程,着力提高企业家的战略决策能力、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着眼于加强经营管理人才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重视非公有制经济人才培养。通过实施“5·1”人才培养工程,到2010年培养500名左右经营管理人才、1000名左右专业技术人才。抓紧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调查统计制度,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问题的调研,有针对性地加强服务、培养和引导。

  4.加强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和高新技术人员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继续配合组织实施国家的“长江学者计划”、“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我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

  5.加快培养少数民族人才。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好报考、录取和毕业生回省的就业工作。组织实施“312”培训计划,每年在“三支队伍”人才培训中安排培训3000名左右的少数民族人才,选送100名优秀中青年少数民族人才赴国内重点高校培训学习、20名左右赴国外进修深造。

  (四)加快重点产业和区域人才开发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加强人才结构调整,促进全省人才在产业、地区、城乡间的合理分布,逐步实现结构、分布的合理和优化,提高人才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对应度。研究制定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人才与科技优化组合的具体办法。

  2.以适应我省新兴支柱产业、传统支柱产业、后续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五大重点产业人才需求为目标,研究制定促进产业发展的人才政策措施,重点培养省内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特别是具有创新精神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

  3.通过加强“四个载体”建设聚集优秀人才。即通过加强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民营科技企业,加快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吸引、培养各类优秀人才和高新技术人才。探索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模式,进一步整合资源,实施产、学、研一体化,加快人才培养开发。

  4.围绕我省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加强省际、省内区域间的人才合作与交流,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紧缺急需人才,加快区域人才结构调整步伐,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五)加大人才和智力引进力度

  1.整合现有资源,建立我省统一的留学人才信息系统和留学人才库,制定和完善留学人员回归的政策措施和回归计划。逐步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基地和服务机构。

  2.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需要,引进一批熟悉WTO规则和国际惯例的专门人才和企业家。采取团队引进、关键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多种形式,重点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和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大项目建设急需的紧缺人才。通过设立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工程师,利用短期工作、项目合作、兼职及技术承包、技术入股、考察讲学、担任业务顾问等柔性流动方式大力引进人才和智力。

  3.把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采取承包、领办、租赁、参股、合作、独资等一切合法可行的方式,吸引国内外人才来黔创业,进一步加强引智示范推广基地建设。

  四、“十一五”人才开发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改革和完善人才分类管理体制

  1.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组织实施《公务员法》,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的要求,根据我省实行公务员制度各类机关的特点及其不同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管理规范。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完善配套法规,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公务员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

  2.建立健全现代企业人事制度。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任用管理办法,完善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对经理人推行聘任制。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快实行重大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

  3.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力争用3至5年基本建立起规范化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对承担行政职能、从事公益活动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同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妥善安置未聘人员,维护社会稳定。

  (二)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

  1.完善人才竞争和选拔激励机制。坚持并完善省、地、县、乡四级党政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制度。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办法,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内部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多种形式选拔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采取竞争聘任、公开招聘等多种形式选拔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聘用制度,通过科学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任,逐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拔尖乡土人才的选拔激励机制。

  继续实施县(市、区)科技副职的选派工作。扩大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范围,鼓励、支持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到基层创业和开展科技活动,逐步形成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科技人员为主体、以农村乡土人才为基础的基层科技创新服务网络,把先进实用技术直接导入农业生产第一线,有效地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2.建立和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手段,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人才,制定以能力和业绩为指标的评价标准。积极开发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努力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

  完善党政人才重在群众认可的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把群众的意见作为考核评价党政人才的重要尺度。研究制定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根据领导班子的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职责范围,研究探索以业绩为核心,包括德、能、勤、绩、廉在内的考核指标。

  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评价机制。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业化、市场化,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研究开发不同类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考核测评技术,着重对经营管理人才的知识、能力、绩效、潜力、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完善专业技术人员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机制。深化职称改革,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不断扩大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考试范围,继续开展职业指导注册登记等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研究探索技能人才的职业标准,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符合高技能人才特点的业绩考核内容和评价方式,允许在技能岗位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重大贡献的骨干人才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积极探索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技能考核的实施办法。通过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和技能人才交流活动,为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和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制度。

  3.建立和完善人才的分配机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完善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津补贴。

  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以考核评价为基础,与岗位责任风险和工作业绩相挂钩,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允许企业按照经济效益、人才贡献和价值规律来决定工资水平和分配方式。对企业经营者,可实行年薪制、期权制或其它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的分配办法;对科技人员,可实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效益分成制;对技术工人,可建立与技能水平挂钩的工资制度,特别是对关键技术岗位上的高技能人才,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要实行倾斜政策,逐步形成职工凭技能得到使用和晋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知识、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和办法;加大对基础教育、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重要公益研究等事业单位的分配政策支持力度,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探索和建立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

  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奖励制度。逐步形成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多元人才奖励制度。进一步加大表彰奖励的力度,建立贵州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表彰奖励制度,将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纳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评选范围。规范现行的奖励项目、奖励办法,完善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的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事业单位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奖励。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4.建立健全人才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补充医疗保险和重要人才国家投保制度,制定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医疗待遇政策,鼓励企业和有经营性收入的事业单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实行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完善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

  建立完善人才安全保障体系。强化人才安全意识,研究制定我省重要人才安全法规,对承担国家和我省重点工程的人才以及涉及重要机密和企业核心技术的人才实行保护措施。健全和完善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加大对人事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力度,依法保护用人单位和人才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科研开发、项目承包、技术服务等活动中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以构建服务平台为依托,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1.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配置服务系统。进一步疏通人才流动渠道,努力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限制,逐步实现市场配置人才资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之间相互交流的办法。完善党政机关跨部门、跨系统、跨地区交流的办法。构建区域人才开发合作平台,建立和完善区域人才交流机制。采取扶持政策,加强民营科技企业人才资源配置,鼓励科技人才到非公有制企业献智创业。打破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才创业的体制性障碍,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在人才流动、市场配置、职业资格、选拔奖励等方面的制度,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公有制经济单位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方面的平等原则。

  加快建立和完善我省人才市场体系,提高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程度。重点加强市、州、地一级综合性人才市场建设,积极拓展县级人才劳务市场,发展专业性人才市场,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才市场,依法规范各类人才市场和中介服务机构。努力推进人才市场一体化建设,逐步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各种体制性障碍,促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等各类市场的联网贯通,加快建立覆盖城乡、连接国内外、服务各类人才的统一、规范的人才市场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网上人才市场,不断提高人才市场的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水平。加强人才市场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贵州省人才市场条例》的配套实施办法,加强对各类人才市场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

  2.建立和完善人才公共资源信息服务系统。适应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人才结构调整步伐,研究建立人才结构动态变化机制,建立开放共享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形成省、市(州、地)、行业等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网络,逐步实现一点受理、多点服务。加强人才资源开发的宏观调控,建立全省人才基础信息库,完善人才资源统计指标体系,坚持和完善人才预测和供求信息特别是重点产业、行业的人才需求发布制度,建立并落实“十一五”期间各项人才开发实施计划(项目)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制度,建立和完善人才开发的定期评估制度。

  3.建立和完善拔尖优秀人才联系服务制度和高级专家咨询服务系统。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和拔尖优秀人才的制度,包括直接联系一批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学科带头人、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以及优秀高技能人才、拔尖乡土人才,对他们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成立贵州省高层次人才理事会及高层次人才服务机构。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绿色通道”,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来黔创业和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和拔尖优秀人才的创新、创造作用,积极为他们提供条件,改善环境,合理安排疗养和学术休假。在保障国家重要人才安全的情况下,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高级专家咨询服务制度,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在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中的智力优势和参政议政作用。完善高级专家参与重大决策咨询或重大项目建设咨询制度。积极开展“第二次人才资源开发”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发挥退(离)休老专家的作用。建立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专业技术人才定期到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支援工作的制度,建立和完善高级专家培养指导高技能人才和拔尖乡土人才成长的机制。

  (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大人才教育培养力度

  1.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加大国民教育的宣传力度,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树立人人可以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和现代开放的教育理念。发挥国民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围绕创新型国家,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幼儿教育,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高中阶段教育,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企业、社会力量等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和优化教育资源。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办学机制模式,实行灵活、多样、开放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实现各级各类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结合。

  2.构建人才终身教育体系。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广泛开展“创造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加强终身教育的规划和协调,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重点加强对现有人才的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制度。完善定期进修、岗位培训、在职学习、出国(境)深造等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对各种非全日制学习与培训成果的学分认证和学分积累制度,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渠道、形式提升学历,增长知识,参与终身学习。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政府、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社区组织和家庭的作用,逐步确立由学习者个人为主体、用人单位充分支持、政府对弱势人群予以必要资助的终身学习保障机制。

  3.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和智力引进促进体系。创新人才的培养使用机制,把培养造就创新型人才作为建设创新型社会的战略举措,进一步完善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实施人才的开放式培养,加紧培养造就一支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同时,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做好各类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把人才的使用效率与我省重要发展领域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人才成长规律及人才的不同特点和作用使用人才,因才施用、适才适用,避免人才的闲置、浪费和流失。加强各类人才特别是年轻优秀人才的实际锻炼和使用,进一步完善轮岗交流、基层锻炼和外派挂职等制度。

  制定和完善引进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对引进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经省人事人才工作部门认定,可不受单位性质、人员编制和增人计划的限制,由人事、公安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事业单位所需岗位职数由人事部门单独下达。企业引进人才所需经费可列入生产经营成本。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由用人单位自主聘任。积极发挥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发达地区来我省任职挂职的干部、科技副职和博士服务团成员的作用。留学人员来黔工作,其在国外取得的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予以认可,并不受原有任职资格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建立健全留学人员来黔服务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体系。开辟引进国(境)内外人才的“绿色通道”,加快制定引进优秀人才办法,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服务。发挥“贵州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的作用,切实做好引进的留学人员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黔创业和工作的管理服务。

  (五)加强人才工作的领导,完善人才开发协调和投入机制

  1.完善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和完善党委宏观管理机制,充实和完善人才工作组织体系,加强人才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工作责任制,建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学术组织、社会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发挥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整合力量,强力推进我省人才资源开发。

  2.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建立和完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的观念,不断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对“十一五”期间的人才开发投入,根据财力增长的情况,报省政府确定。各级政府也要建立占财政收入相应比例的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列入财政专门预算科目。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人才引进、杰出人才奖励及支持重大人才开发工程的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不少于单位工资总额的3%,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职工提升能力的学习培训项目。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至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从中落实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经费。通过税收、奖励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机构、国际组织和个人捐赠,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进一步整合我省人才投入资源,完善人才投入的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标准,对人才开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加强人才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人才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使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持续有效地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