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明年5月1日起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来源:中国网 更新时间:2008-03-14

2007年11月20日15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副巡视员沈叙建、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张悦、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副司长段红东、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王雪凝和环保总局污控司副司长李新民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问,国家有多个部门管理水,如何进行信息的沟通与共享呢?环保总局李新民介绍说,说到信息共享,从国家环保总局来说是非常重视水污染防治信息的政务公开工作。我们现在有几个工作是定期定时要通报。第一,建立了水环境水质信息公开制度。水利部把数据提供给环保总局,环保总局经过分析之后进行发布。第二,水质月报。公布流域水环境月度变化情况,与往年同期水质监测情况进行对比。还有水质监测自动周报。这些都是要对外公布的,要接受社会监督。国家环保总局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也将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水质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公布的工作。就是国务院发布了一个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环保总局在这个规定之后制定了一个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这个办法将于明年5月1日起实施。

建设部张悦说,应该说建设部这么多年来,每个月都要对36个重点城市、大型城市供水的水质信息进行月报,不但部门之间共享,而且是对社会公开的,每个月的建设报会查到这36个城市自来水供水水质的主要指标和合格率,我们有专门的信息公布规定和水质管理规定,并且要求省以下的市县也要定期公布自来水水质信息,居民也可以到相关部门或者自来水公司了解咨询目前的水质情况。 卫生部王雪凝介绍说,每年卫生部组织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的生活饮用水进行监督监测,监督监测内容比如对水厂出厂水、末梢水以及二次供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我们也会通过政府网站、卫生部网站以及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另外,我们今年也做了一些试点,就是饮用水监督公示制。(德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