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编制原则
商务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拟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化原则
录涵盖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事业单位、商会、协会、学会、特派员办事处、驻外经商机构等所制定或保存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并按其业务方向分为十五类。
(二)标准化原则
目录均按统一标准建立索引编码,以编码方式表示发布单位、内容分类、公文形式、发布年份和公开形式等具体内容,便于管理和方便公众查找。
(三)数字化原则
建立商务部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由各单位进行联网填报。对于主动公开内容,可以实现网上即时查询;对于申请公开内容,也可以通过网络实现依申请公开。
二、目录分类
商务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我部所负责业务工作分为以下十五类:
1、政务工作
2、计划规划
3、商务法律
4、国内经贸与流通
5、进出口贸易
6、引进外资
7、国际经济合作
8、对外援助
9、多双边经贸关系
10、公平贸易
11、整规工作
12、商务信息化
13、人事工作
14、财务工作
15、党务工作
三、目录内容
商务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发布单位、内容分类、发布年份、文号、公开方式等内容。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填报单位需提供信息电子文本;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填报单位需提供信息内容概述。
四、编码规则
编码由机构代码、内容分类编码、公文形式、年份代码、公开形式、流水号共计16位字符组成。
1、机构代码。按照部机关、特办、部直属事业单位、驻外经商机构、商会、协会、学会顺序排定,共3位字符。
2、内容分类编码。根据内容分类进行选择。内容分为15类,即政务工作、计划规划、商务法律、国内经贸与流通、进出口贸易、引进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对外援助、多双边经贸关系、公平贸易、整规工作、商务信息化、人事工作、财务工作、党务工作。内容分类编码共2位字符。
3、公文形式。根据公文具体分类进行选择。共2位字符。
4、年代码。年代码是指信息正式生成的年份。共4位字符。
5、公开形式。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分类,分别以0、1表示。共1位字符。
6、流水号。共4位字符。
1-5项编码由填报单位填写,流水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目录编码具体表现形式为:
五、编排体例
商务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两部分,纸质目录每年更新一次;网上目录保持实时更新。
六、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依《条例》应公开的必须公开,切实做好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要建立信息公开目录主动报送体制和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执行,对信息公开目录的增加、删减、改动要及时予以更新,对于依申请公开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