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应该高效、有限、惠民、公开
来源:中国改革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由中国国家行政学院和欧洲行政学院共同举办的第四届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日前在北京开幕。来自中欧双方的417名代表参加了研讨。中国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姜异康、人事部部长尹蔚民、吉林省省长韩长赋,意大利行政管理和创新部副部长吉安姆·皮埃若·斯加诺、荷兰内务部高级公务员署署长杰·威廉·威克、拉托维亚总理办公室主任古恩塔·维斯美纳等官员参加了开幕式并作了主题报告。

    在本届论坛上,与会代表提出了许多有见地的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六个方面:

    第一,政府应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体系。

    中方学者提出:一是解决民生问题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着力点,只有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公众的信任度和社会的凝聚力。二是要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职能配置,科学界定不同层级政府职能,合理配置政府部门职能,切实解决政府职能配置上下“一般粗”以及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三是要不断加强就业服务、基本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公益服务、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各项职能,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体系,为全体公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欧方学者则强调,为了实现公共政策的目标,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权限,使其各负其责,并进一步下放权力,给予地方政府更大的管理自由空间,使其和非政府组织、私营企业、教育机构合作,提高地区的社会生活质量和就业机会。

    第二,整合政府机构,充分发挥行政资源的效用。

    中方学者认为:一是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统筹政府机构设置,严格控制政府编制和规模。二是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不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在明确各级政府之间和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权限的基础上,加大政府机构和部门整合的力度,理顺各类相关政府机构,精简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使政府运行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有序,充分发挥行政资源的效用。三是要按照事权、财权对等的原则,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管理层次,着力解决机构重叠问题,减少政府开支,降低行政成本。欧方学者则强调:要简化行政结构和行政程序,减少政府部门的数量和公务员的数量,合理安排公共支出,制定更多的行政简化法则,提高行政效能。

    第三,公务员应树立人民主权、有限政府、权力制约的理念,有限行使行政权力。

    中方学者提出:要在认真实施已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断推进行政法律规范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快行政立法步伐,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法律规范体系,为提高政府效能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要着力增强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能的效率和能力,使公务员牢固树立人民主权、有限政府、权力制约的法治理念,以对民众负责的态度,有限行使行政权力,自觉接受法律法规的制约和监督,在确保行政效率的同时防止权力滥用;要规范政府行政程序,严格行政执法,优化法治环境,形成科学的依法行政运行机制。欧方学者强调:必须始终坚持公共管理改革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其在法治的范围内推进,并不断增进公民对政府行政的理解、认同和合作。

    第四,把政府绩效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学者的观点主要有,一是要尽快将目前的各种绩效管理和评估措施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切实加强对绩效管理和评估的立法保障工作,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等政府绩效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引进多元评价主体,建立健全科学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政府绩效管理体系。欧方代表强调,政府绩效评估需要收集信息、组织程序、理解公众的需求、改进方案、实现目标等大量工作投入,公务员应积极参与并支持评估程序。二是要从有利于改进组织管理、改造业务流程、关注绩效结果三个方面入手,探索建立政府绩效评估的经济指标、效率指标、效益指标相结合的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三是要压缩和控制行政事业费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规模,建立和完善以公共服务为取向的政府业绩评价机制和公共服务责任机制,加快建立绩效预算制度和绩效审计制度。欧方代表强调,要实行政府支出绩效审计制度,将预算评估和政府绩效结合起来,更好地对政府绩效进行监督。

    第五,增强行政问责制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提高政府执行力。

    与会学者提出:一是要加强对公务员行政理念的教育,逐步树立公共行政责任理念,形成公共利益至上的新型行政文化氛围,使行政活动逐渐步入责任行政状态,提高政府执行的自觉性。二是要按照权责统一、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行政问责的主体、客体及其权限,规定责任种类、范围及责任追究方式,规范行政问责的规则和程序,健全行政问责的制度体系,增强行政问责制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实现行政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政府执行的合法性。三是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监督机制,切实实现多元主体对政府的问责,充分发挥政府内部问责的作用,有效地防止政府滥用或误用权力。欧方代表强调:要积极推进公民参与和政府问责,从政府机构、监管部门、新闻、公众和社会的角度加强对政府的问责,并通过对公务员价值观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公务员的行政能力和水平。

    第六,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规范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行为和渠道。

    中方学者认为:一是要在重视计算机、电子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加重视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的现代化,为政务公开提供电子平台。二是要以电子政务模式改造政府组织结构和行政流程,通过打造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实施联动管理,实现行政资源的整合和交互、行政事务的流转自动化、网上办公电子化,使政府高效、协调、统一运转。三是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正确引导、规范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拓宽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地公开政务信息。欧方学者强调:要采取公开和包容性的政策,制定电子政务发展计划,根据具体目标组织和发展电子政务,确保信息系统的互用性,不断增加政府的透明度,有效扩大公众的参与度。
 
[作者:谷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