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江苏省东海县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起蹲点调研、信访包案、学习考察和关注民生等八个方面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使作风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建立领导干部蹲点调研、联系基层制度,形成切实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一是明确蹲点调研时间和蹲点范围。确定每年5月份为蹲点调研月,县四套班领导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蹲点调研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按照“联镇带村”的要求,县四套班领导一般到联系乡镇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行政村开展蹲点调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到村、企业和重点工程等一线开展蹲点调研。二是开展领导干部结对联系活动。进一步健全落实县级领导“四联”(即联村、联企、联社区、联重点工程)制度和乡镇党政“一把手”“五联”(联一个村、联一家企业、联一位党外人士、联一名党员、联一户困难户)制度,通过经常性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增进党群、干群之间的感情,使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实行蹲点调研定期回访。领导干部重点回访蹲点调研时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矛盾和困难,进一步推进问题的整改。同时继续帮助解决蹲点村新发现的问题和情况。
二、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重要信访包案调处和“四访”制度,形成排难解民忧的长效机制。包案调处的县党政领导为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和副主任、县政府县长和副县长、县政协主席和副主席。包案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对重要群众信访问题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的基本情况,并分析原因;针对查实的群众信访问题,牵头协调有关责任单位和配合协作单位提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完善政策措施的办法。在群众信访工作中还推出了下访、陪访、代访和回访的“四访”制度。包案调处和“四访”制度的建立,使不少信访案件得到很好处理,促进了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上半年该市信访工作呈现“四个下降”和“两个好转”的良好势头,即信访总量、信访批次、县长电话(信箱)总量和越级上访数量下降;信访工作氛围和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三、规范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制度,形成集中精力办大事、谋大局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乡镇和县直部门一般性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确需组织学习考察的,控制学习考察人数和经费。严格控制举办各类培训班和异地组织召开各类会议,规范各类党团活动,不得借各种节日名义组织外出考察活动。同时还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进一步严格了因公出国(境)审查审批程序。
四、加大民生投入、改善民生环境,形成利民惠民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制订出台了《东海县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和《东海县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在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建立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劳动力交流网络,先后出台了《东海县农民素质培训和转移就业五年规划》、《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劳动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首次将就业政策范围和对象扩大到全市城乡劳动力,创造性地将公益性岗位补贴替代“用工补贴”,使就业政策更贴近实际。二是抓好医疗卫生服务。制订了《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实施办法》等文件,不断完善以综合性医院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主体、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该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平价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东海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以此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三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网点布局的调整,在资金投入上向农村特别是西部贫困乡镇倾斜。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本地化和困难家庭子女助学制度化。
五、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形成高效、廉洁政府的长效机制。为着力构建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透明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东海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两个文件。加强了电子政务系统和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已覆盖全市所有的乡镇和市直部门,行政电子监察系统正在抓紧建设之中。
六、实施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形成行政审批、投资体制改革的长效机制。积极改革现行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的运行模式,整合相关部门的内设机构,变几个科室多头审批并为一个科室统一办理,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七、减少财政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节约型机关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行政经费管理。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信息设备采购必须按规定实施招标。制订出台了《党政机关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暂行规定》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管理办法》,明确办公用房有关建设等级、面积指标、建设标准、资金来源等方面的规定,努力压缩办公用房建设和装饰中的一些超标支出和不合理支出。二是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对选定项目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作为县财政调整当年支出预算、安排下年度预算、加强财政监督力度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对政府性投资项目,根据项目投资计划、支出预算和项目进度,实行财政支出直接拨付。贯彻落实关于“一把手”不直接审批财务的规定,发挥县会计核算中心职能作用,加强对单位财务的管理监督。
八、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形成对权力运行制约的长效机制。出台了《东海县关于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推动党内民主的发展,改进党的作风。(李明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