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盘龙区委区政府情系检察院
来源:昆明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近年来,盘龙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和支持检察工作。在人员配备、机构设置、干部使用、物资装备、经费保障和办理案件上都倾注了大量心血,为检察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盘龙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盘龙区检察院队伍、业务、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全面提升,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云南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等十几项集体荣誉。

  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第一次走进盘龙区检察院的人,都会被院里的很多先进装备和硬件设施所吸引。这里有全省检察机关首个地下射击训练靶场,干警们不用出“家门”就可以在靶场定期进行实弹射击训练。靶场设备先进、功能齐全、自动化水平和科技含量较高。被云南省检察院指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射击训练基地。

  这里的检务大厅同样十分引人瞩目。大厅300多平方米、宽敞明亮、庄严神圣。鲜红的国徽和金黄色检徽在大厅的正前方鲜艳夺目。

  一楼设有控申举报接待室,配置了检务公开电脑触摸查询台和电子显示屏。在办案用房方面,控告申诉接待、询问、审查起诉、审讯、监控、信息通讯中心等,一应俱全。

  人们可能想像不到,8年前,盘龙区检察院和今天人们所看的模样大相径庭。当时检察院是在宿舍楼里办公、办案,办公室拥挤不堪,环境很嘈杂,只有两个停车位。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树立检察院的良好形象,检察院领导班子积极申请,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政府投资3100万,于1999年盖起了新的检察业务大楼和干警宿舍。新大楼建筑面积9000余平方米,高15层。彻底改变了原来破旧、拥挤的状况,面貌为之一新。

  几年来,在盘龙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以及区政法委的关心支持下,盘龙区检察院的基础设施和后勤装备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为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2004年区划调整后,根据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仅2006年,区委、区政府通过区采购中心一次就为检察院配置了包括越野车在内的4辆汽车,2007年的经费预算比上年有大幅度的增加。

  现在的盘龙区检察院,“两房”(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设置齐备、功能完善。今年,区政府又投资60余万元,为检察院建设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政府先后投资开发建成了侦查监控系统、指纹考勤系统、图书管理系统等。今天,检察院的信息网络已在全国检察机关网络内健康运行多年。全院干警实现了名副其实的办公现代化、办案自动化。“科技强检”极大提升了检察院的办案效率,有利促进了检察业务的发展,被云南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网络建设和运用“双示范”单位。

  无处不在的关心

  用盘龙区检察院领导的话讲,检察院的发展和变化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关爱和支持。特别是2006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后,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在人员配备、干部职数、机构设置、物质保障等方面更是给了检察院极大的关怀。

  人少案多,历来是检察院最棘手的问题。2004年区划调整后,盘龙区辖区面积从15.1平方公里扩大到340平方公里,很多社会治安难点、热点,“两抢”高发地点分布在辖区,检察院承办案件急剧增加。据统计,区划前后盘龙区检察院受理的审查批准和审查起诉案件同比平均上升近20个百分点。面对区划调整后工作任务的日趋繁重,干警加班加点,长期超负荷工作。

  人员编制紧缺的情况,区委、政府领导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盘龙区委书记吴长昆,区政府区长卢彬来到检察院,对检察院人员情况专门进行调研。常务副区长吴庆昆带领区人事局、区社保局、区财政局、区人才中心的领导到检察院现场办公,区委、区政府决定:由编委审批,同意检察院招录30名合同制书记员,所有费用由区财政负担。这个决定如雪中送炭,解了检察院的燃眉之急。

  区委、区政府为检察院解决人员紧缺的事情不止这一桩。无论是区划调整前还是区划调整后,盘龙区检察院的案件数量在全市检察机关都处于较前位置。区委、政府非常体谅检察院的困难,做到了对检察院空缺的编制尽量补齐,无论是公开招考,还是下大力气引进高学历的人才都把检察院放在心上,并把法律专业人才的优先推荐给检察院,提升了检察院的学历结构和干警的整体素质,现全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的已达到77%,其中硕士研究生5名。

  几年来,区委、区政府为检察院增配了领导职数,增设了工作机构,提拔使用了一大批干部,配齐了院领导班子,充实调整了各内设科室领导,为检察院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从检察院选拔了一些优秀干部到区委、政府工作,支持一批干部调动到市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工作。在外树立了盘龙区检察院良好的形象,同时也优化了干部结构。一大批年富力强的干警走上了领导岗位,使盘龙区检察院的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据统计,近3年来区委在检察院内部提拔任用了副科级以上干部23名,其中在检察院内部提拔18名,从检察院提拔任用到区属单位5名,另与区法院交流领导1名,输送骨干到省市检察院各2名。

  小处见真情

  由于检察院工作的特殊性,很多干警出差较多,无暇顾及子女的入托、入学问题。为解决好干警的后顾之忧,让干警能安心工作,检察长积极向区委、政府反映这个困难。区领导和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先后为检察院干警子女十多人解决了上小学和中学的问题,而且都是安排在区里一流的学校。干警们都说:“这项为我们分忧的举措看似不大,可很暖人,解了我们的后顾之忧。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干劲更足了!”

  区委、区政府真心为检察院办实事,也真心支持检察院的工作。

  大家都知道,检察官办案,最怕的就是领导“打招呼”,影响办案。盘龙区委、区政法委在加强对检察院领导的同时,十分支持检察院依法办理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从未因具体案件向检察院打过“招呼”,也从未干预过检察院的办案工作。相反对检察院在办案工作中碰到的困难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帮助,为检察院的执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在区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检察院各项检察业务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业务工作无超期羁押案件、无超时限案件、无越权办理案件、无违法处理案件;队伍建设零违法、零违纪。仅最近几年就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的“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表彰的“双加强双保障先进集体”,云南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政治思想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妇女之家”、“五星级档案室”,昆明市“模范职工之家”、五一劳动奖集体,昆明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盘龙区“严打先进集体”、“禁毒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