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举在第三期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讲习班上的总结讲话
来源:民政部网站 更新时间:2012-04-14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引向深入

民政部部长 李学举

同志们:

    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部署,我部连续举办了三期“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讲习班”,这一期是在湖南常德举办的,前两期分别是在江苏南京和四川宜宾举办的,来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的800余名领导同志和民政局负责同志,以及省级民政部门负责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骨干参加了三期讲习班的学习。这是近年来我部就某项业务工作直接举办的较大规模的县级干部培训活动,体现了部里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对各实验县(市、区)同志们工作的殷切期待。三期讲习班时间都不长,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信息量大、针对性强,每期参加学习的同志都反映很有收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深化了对农村社区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三期讲习班,一期是在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前举办的,两期是在十七大召开之后举办的,迎接十七大、学习十七大、贯彻十七大,为我们办好三期讲习班注入了巨大活力和动力。大家通过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通过参加讲习班听取专家的讲座,提高了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在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加深了对中央作出的“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这一重大部署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深化了对农村社区建设科学内涵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要求。通过参加讲习班,大家感到中央提出的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目标要求,就农村社区建设而言,需要在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全面把握、与时俱进。各地应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上述目标要求,一步一个脚印,一个时期抓住一个重点,扎扎实实地办成一件或几件事情。当前一个时期,特别要突出整合医疗卫生、社会治安、文化教育、社会救助、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资源进农村社区,使农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改变农村社区服务薄弱的状况。三是深化了对农村社区建设有利时机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大家认为,我国的社区建设是从大城市开始,进而推向中小城市及农村的,这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现在国家综合实力在明显增强,各项惠农利农政策不断出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不断加大,这些都为做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中央及时提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部署,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实现了社区建设领域的城乡统筹,我们应当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把这件惠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业发展起来。四是深化了对农村社区建设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的认识,进一步理清了工作路子。大家感到,我们国家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要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不盲目攀比;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提倡多样化,不强行推广单一模式。

    总之,这三期讲习班的效果是好的,对于推动各地继续做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必将产生重要影响。

    这期讲习班后,全国层面的学习培训工作将暂告一段时间,同志们都要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继续开展工作。借此机会,我想就前一阶段开展实验工作的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进展较快、开局良好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后,民政部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把它列为2007年四项重点工作之一,成为各项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考虑到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部里一开始就主张不搞一个统一的标准模式、一种固定的办法,明确要求各地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先行试点,逐步探索,不断完善,稳妥推进。为推动各地实验工作的开展,上半年以来,部里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召开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座谈会”,充分论证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提出了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的要求;二是印发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引导各地围绕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农村社区建设主要内容、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农村社区互助服务和社区服务业、农村社区建设的宣传和培训、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实验;三是确定了一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经过县级政府自愿申报、地市级民政部门推荐、省级民政部门把关、民政部审查同意,全国共确定了251个县(市、区)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四是连续举办三期“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讲习班”,搭建一个大家学习交流、开阔视野、沟通工作思路的平台。绝大多数省级民政部门也积极安排部署了这项工作,比如湖南、江苏、四川、江西、浙江、陕西、山东、重庆、天津、湖北、黑龙江、辽宁、广西、安徽、福建、青海、新疆、西藏、河北等19个省(区、市),以及青岛、宁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单位,或召开会议、或发文部署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湖北省武汉市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农村社区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以“致富门路清晰、基础设施健全、社会保障建立、社会和谐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区建设,市、区两级政府在680个农村社区投入10.5亿元,使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大为改善。陕西省省本级财政在拿出2.1个亿用于支持今后五年城市社区建设的基础上,日前,省政府又决定拿出17个亿用于支持今后五年的农村社区建设。重庆市委、市政府近日决定,市本级财政拿出近一个亿的资金,用于支持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许多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也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工作。像湖南省,不仅全国的实验单位长沙市开福区、浏阳市、临澧县等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方案,就是省级的实验单位也都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方案。总之,从上到下,大家都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做了不少工作,并产生了初步的积极效果:

    一是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开始为社会接受。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新理念。长期以来,社区总是与城市联系在一起。但随着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人们开始认识到必须重视农村基层的社会建设,必须统筹城乡社区两个平台建设,才能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才能真正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随着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的展开,各级党政领导和民政干部开始确立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并从是否要抓的疑虑心态开始向如何抓好的心态转变。二是进行了一些农村社区建设的初步探索。例如,江西省在全国较早探索如何在自然村落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江苏省在大面积推开集社区公共服务、社区互助和自助服务、社区服务业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四川省宜宾市探索如何在西部经济较为落后的丘陵地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北京市通州区、成都市温江区和双流县探索如何在城乡结合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山东省青岛市探索如何在北方地区以开展社区服务为纽带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浙江省初步培育了突出城乡一体化规划与建设、突出改革农村基层管理体制、突出构建社区服务体系、突出组织村民志愿服务等四种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典型。作为中部地区的湖南省,农村社区建设也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初步形成了临澧县、长沙市开福区的“一村一社区”模式、浏阳市的“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模式、通道县的“村寨社区”模式及其运转机制。三是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已给农民带来了较多的实惠,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拥护,较好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中央作出的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刚刚起步,我们有许多工作才刚刚开始,有许多问题还没有来得及仔细研究,有许多领域还很陌生,有许多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目前已经取得的成效和积累的经验还非常有限,我们应当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以取得更大的成效,积累更多的经验。

    二、全面深入地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有关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努力增强工作的自觉性

    对于农村社区建设,我们党有一个不断认识和探索的过程。早在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了加强“农村社区服务”、“农村社区保障”、“城乡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进一步作出了“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一重要部署。这次党的十七大报告又对城乡社区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最近一段时间,民政部党组多次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全面、准确、系统地领会十七大精神,并结合民政工作各项业务,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各项民政工作。大家在学习中感到,党的十七大报告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包括城乡社区建设在内的整个民政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需要我们很好地领会和把握:一是十七大报告对完善城乡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十七大报告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确立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又一次实现了党的思想理论的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就为我们牢牢把握好服务群众、造福群众这一城乡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思考为谁建设社区这一重大问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二是十七大报告对于明确城乡社区建设的目标要求,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十七大报告重申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明确提出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就为我们完善城乡社区建设的目标模式,深入思考究竟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区这一重大问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三是十七大报告对于明确城乡社区建设的工作任务,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改善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要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着力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要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上述这些科学论述,为我们深入思考新时期城乡社区建设的工作任务,回答好如何建设社区这一重大问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四是十七大报告对于健全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体制机制,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要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上述这些科学论述,为我们健全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体制机制,深入思考靠谁来进行社区建设、如何凝聚社区建设力量这一重大问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总之,党的十七大报告博大精深、思想深刻、论述精辟,为我们深入思考和回答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历史进程中,以什么样的思想来指导城乡社区建设、为谁建设社区、建设什么样的社区、怎样建设社区、靠谁建设社区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提供了极其重要的思想指导、方法辅导、政策引导和价值向导。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报告的有关论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完成十七大确定的工作任务中来,扎扎实实地把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推向前进。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探索思路,把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引向深入

    当前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在前一个阶段实验工作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探索推进办法,积累实践经验,在更广领域、更大程度上形成符合中央精神、切合地方和基层实际的农村社区建设思路,为在全国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奠定基础。

    按照这一工作要求,下一步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要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要在扩大实验、深化实验上下功夫,力争在更大范围内取得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的经验。实验,是积累农村社区建设经验的主要途径,是实现对农村社区建设从知之不多向知之较多转变的必由之路。由于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使得扩大实验、深化实验的要求显得尤为迫切:一是现有的实验县(市、区),基本都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即使中西部地区的实验单位,也是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县(市、区)。那么,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或欠发达的县(市、区)能不能搞农村社区建设?我们还没有足够的经验;二是现有的实验县(市、区)推开这项工作的时间不长、覆盖面总体上也不大,有的才仅仅几个村庄。因此,代表性有限,说服力也还不太强。大家知道,一个县有上百个甚至几百个建制村,我们现在的实验工作基本都是在条件好的村庄开展的,条件差的能不能开展?我们还缺乏足够的经验。三是整个农村社区建设比城市社区建设面临的问题更多、情况更复杂、任务更艰巨,现在社会上对农村社区建设仍然有疑虑,有这样或那样的疑虑也是正常的,但要消除人们的思想疑虑,就需要我们拿出更多有说服力的典型、拿出有更大成效的事实。因此,下一步的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首要的任务就是要不断扩大实验、深化实验。一方面,要注重实验工作的点面结合,提高实验工作的整体效果。已经开展试点的县(市、区),不能仅仅是“盆景”,而要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将试点工作向面上不断拓展,争取在县(市、区)域范围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农村进行试点工作;开展试点工作迟缓的县(市、区)要抓紧调查研究,迎头赶上。另一方面,要注重在不同类型的农村进行试点,提高实验工作的说服力。试点工作不仅应在县(市、区)域经济较发达的农村进行,也应在不发达或欠发达的农村进行;不仅应在人口较多的农村进行,也应在人口较少的农村进行;不仅应在交通方便的农村进行,也应在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农村进行,以丰富和积累更多的经验。部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要做好对实验进展状况的评估工作,及时推广有益做法和经验,及时帮助工作还没有打开局面的实验单位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改进工作,推动各实验县(市、区)的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下去。

    (二)要在完善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上下功夫,更加有效地服务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社区管理和服务,既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在城乡社区“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这样一种局面、这样一种状态,党的十七大报告又重申了这一要求。如何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而不是相互脱节,如何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而不是相互排斥,这是我们农村社区建设中绕不开、躲不过的重大问题,需要我们在实验过程中加大探索力度,健全实现途径,并以此带动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不断丰富和农村社区的功能逐步完善。一是要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转变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引导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法律、社会治安、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公共服务进入农村社区,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积极适应农村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变化,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二是要扩大村民自治的范围,进一步规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选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评议等项制度,搞好农村居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支持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支持驻在农村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社区民间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用农村地域相近、血缘相亲的特点和邻里互助的优良传统,组织农村居民开展各种互助服务、自助服务,解决居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当前,尤其要帮助解决农村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三是要推进农村日用消费店、农业生产资料连锁店等服务业进农村社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要推进农村社区组织服务用房、居民群众活动场所、文化体育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应推进社区信息化,不断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要在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社区建设路子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具有较强生命力、创造力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路子决定方向,方向决定成败。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各地都有了较快发展,但地区之间发展速度和水平的差异依然很大,尤其农村因为自然环境、历史人文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性,使得发展的不平衡性更为明显,这是我们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时必须面对的客观现实。因此,必须把社区建设的一般要求、基本精神与各地农村的实际相结合,在摸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社区建设路子上多下功夫、多探索。一是要在农村社区设置范围和规模上多探索。农村社区范围和规模的大小,直接涉及农村居民群众认可、经济利益、社会管理、服务设施、资源配置等多方面问题,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目前,各地初步探索出了“一村一社区”、“一村几社区”、“几村一社区”等多种设置方式。至于到试点村,究竟要采取那种设置方式,要走群众路线,按大多数农村居民群众的意见办事,不能想当然地硬性推行某种模式。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盘考虑、合理布局,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体现不同地方的区域特色、地方特色、民族特色。二是要在社区建设的推进途径、步骤、形式以及工作重点上多探索。各地农村的差异性决定了农村社区建设,既不能盲目搬用城市社区建设的做法,也不能要求所有农村同一个速度、同一个办法。具体到一个时段、一个地方,应讲条件,有所侧重,不能同时什么事情都抓。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紧迫、受益最直接的事情做起,从农民最积极、干部最主动、条件最成熟的地方抓起,从而使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三是要在农村社区建设与其他各项农村工作结合上多探索。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如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相结合;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与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县乡机构改革、推行政务公开相结合;与城镇化进程相结合。要善于把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放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背景下来思考,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来筹划,融入农村各项工作中去,在结合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创造性。

    (四)要在健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上下功夫,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体制保障。农村社区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没有一个协调有力、各方参与、运转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恐怕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如何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更加有力、部门配合更加密切、社会参与更加踊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实验力度,形成较为成熟的体制机制。一是要积极构建领导责任机制。要坚持把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实验县(市、区)党委、政府经常性研究的重点议题,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得力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将农村社区建设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把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业绩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保证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能够落到实处。二是要积极构建工作协调机制。县(市、区)要形成任务明确、责任到位、上下配合、相互协作的工作协调机制,乡镇(街道)和社区层面要建立议事协商机制、共驻共建机制。三是要积极构建民政部门的职能机制。要加强基层民政机构设置,充实民政工作力量,加强民政工作队伍,不断提高依法办事、执行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群众的本领。根据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需要,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要求。四是要积极构建基层组织勇于创新的机制。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村委会、村民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队伍等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社区民间组织,组织农村居民群众开展各种社区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培训,使他们全面理解农村社区建设,学会怎样组织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要尊重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他们结合实际勇敢创新。只要是有利于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办法、措施、机制、模式,都应鼓励和尊重。对于一时还不太完善的新办法、新实验,要允许试、可以看、不争论、逐步完善,形成有利于创新的环境。五是要积极构建社会参与机制。要鼓励社会力量到农村社区兴办各种事业,组织社会志愿者和公益性民间组织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积极培育和壮大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逐步使专业社会工作者成为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引导农村社区居民群众参与社区事务和社区活动,不断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近年来,江西、湖南、江苏、四川、浙江等地倡导了城乡社区“手拉手”活动,通过城乡社区一对一签订互动协议书,通过城乡社区居民群众相互开展的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经济、社区救助等一系列交流与合作,改变了城乡社区建设各自为战的局面,形成了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新局面,为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新经验,值得各地借鉴。

    四、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切实指导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

    负责牵头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民政部门的新职责。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重要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中(中办发〔2006〕34号)明确要求,由民政部牵头,公安部、建设部、农业部等部门参与,共同抓好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这是中央对我们民政部门的信任,同时也对我们民政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思想到位、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改革创新的精神、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把这项惠及亿万农民的大事办好。这里,对民政部门的同志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第一,要多学习、多研究。今天,我们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改革进入新阶段、发展提出新要求、稳定面临新问题的新形势下做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作为牵头负责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部门及其干部,我们必须打开视野,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不仅要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还要学习相关政策法规知识;不仅要学习研究当代农村社区建设的知识,还要了解借鉴传统的乡村建设中的有益经验;不仅要了解农村社区建设的情况,还要了解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情况;不仅要了解本地区的工作进展状况,还要了解全国乃至世界各国社区发展的趋势。只有这样,才能深入了解农民群众的意愿,深入把握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规律,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第二,要多协调、多服务。农村社区建设具有很强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其具体工作,又涉及多个部门。因此,民政部门的同志既要积极履行自身的职责,更要有多协调、多服务的思想意识。要善于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协调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机制,为政府各部门的服务覆盖到农村社区搭台子、铺路子。各实验县(市、区)的民政部门同志要为党委政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当好参谋和助手,积极向党政领导汇报农村社区建设的情况,以争取重视和支持;积极向有关部门介绍农村社区建设的情况,以争取理解和配合;积极向广大农村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情况,以争取他们积极参与。民政部和省(区、市)、地(市)民政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帮助实验县(市、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尊重基层的工作创新,宽容创新挫折,保护基层干部群众工作的积极性。对实验工作中出现的不足,要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使之不断完善,更加符合基层的实际。要严格遵循农村社区建设的原则要求,加强分类指导,不急于求成,不搞一刀切,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不定超越阶段的目标,不树没有推广价值的典型,努力为实验县(市、区)的工作提供服务、创造条件。

    第三,要多统筹、多示范。要统筹农村社区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统筹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和理论研究,统筹民政部门内外的各种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这里,我着重强调一下统筹民政部门内的资源问题。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民政工作的大头在农村,民政工作的许多业务都与农村社区建设密切相关,这些业务工作做好了、统筹好了,对农村社区建设有直接的推动作用。比如,农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地名公共服务等业务工作直接服务农村居民群众,是发展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业务优势。这些业务工作做好了,就能有力地推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民间组织管理、老龄协会等业务工作,是动员农村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各种活动的组织优势。这些工作做好了,就能促进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区民间组织和各类志愿者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牵头部门,我们一方面要充分发展和完善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充分释放每一项业务工作的能量;另一方面,又要紧紧围绕农村社区建设这一主题,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形成各项业务工作的合力,使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资源在农村社区这一平台上得到最佳组合;使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这一核心理念在农村社区这一平台上得到最好体现,为其他部门提供示范和榜样。

    同志们,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真正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在我国发展史上将是一件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情。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朝着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奋力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