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二期标段三(二次)招标公告(12-3)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7-11-29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市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信息系统项目二期的招标接受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中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交投标申请文件。本项目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确定正式投标人。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概况:
为了提高广州市城市管理水平,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广州市城市建设信息中心于2006-2007年建设了广州市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一期工程建设。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管理效率,拟在原有的一期项目的基础上,扩展监控范围,重点拓展区级城管指挥中心业务功能、实现泛城管部门的大联动以及完善市级指挥中心平台和服务功能,加强广州市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的指挥决策能力。优化城管指挥系统在全面监控、集中发现、协同处置和决策分析上的综合能力、并建立对城市管理工作全面的绩效评估体系。实现在整个大城管体系下的对城管事件的快速处理和有效处理,提高广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2 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
3 资金来源:广州市政府筹资。
4 招标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信息系统项目二期。
5 招标内容:
标段三(无线对讲平台):改造组成一个要求覆盖广州市各区(共10区)的无线通讯网络,通讯频率450MHz段,拟由5-6个基站组成。包括无线通讯基站设备采购、基站场地的施工安装及调试、手持式及车载式无线对话机的采购等。
6 资格预审报名及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有意承担该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07年 11 月 30 日、2007年 12 月 3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7 资格预审合格的条件
7.1 标段三(无线对讲平台):
7.1.1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独立法人;
7.1.2 申请人需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1.3申请人须在2005年(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以来具备成功承担过1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额在人民币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的同类产品的业绩 (需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或提供合同的复印件);
7.1.4 本标段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8.1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资审工作由业主组建的资审委员会负责,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8.2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小于或等于8家时,则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8家,则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按附件2《资格预审择优评分择优表》中进行评分,得分由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选取前8名为正式投标人;分数相同时以业绩优者为先,打分方法如下:对各评委的合计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报名人的最后得分(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4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9 报名的申请单位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9.1 投标申请人均可按本公告《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内容和次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二份(一正本,一副本,统一装订提交),提交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连续页码,并且每页须盖上公章。(注: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须自备密封袋。)
9.2 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否则无效。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经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9.3 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表1)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附表1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10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通讯查询:
招标人: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广州市府前路1号 地 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
传 真: 020-83189257 传 真: 020-83339795
电 话: 020-33167755 电 话: 020-62791537/13926468015
联系人:侯宇伦 联系人:岑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