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卫生事业规划
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2-04-14

 

   根据中共定州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以及河北省、保定市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五”时期,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计划实施较为顺利,取得明显成效,为“十一五”时期更快更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仍较为突出,卫生发展滞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面对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对诸多困难和挑战。

  (一)卫生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中面临艰巨任务。

  “十一五”时期,我国正处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实力继续增强的基础上,全市人民在实现小康目标后将向更高层次的富裕型生活迈进。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改善生活质量的要求会日益增加,医疗保健需求将不断扩大,这给我市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我们也面临着农村卫生基础薄弱、城乡资源分布差距较大等问题,人力、床位、设备等资源70%集中在市区,农村卫生资源相对不足,基层乡镇卫生院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低,服务设施不健全,“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我们一方面要进一步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探索建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健康保障指标体系,同时要制定有效的保障措施,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卫生事业必须全面协调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是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按照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定州的要求,积极调整卫生政策,研究解决医疗卫生结构失衡问题。既要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也要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还要实现卫生事业内部预防和医疗、中医和西医、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协调发展。要着重发挥政府控制医疗服务供给的准入和监管功能,以及调节医疗需求流向的规划和调控功能,强化全行业监管。

  (三)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尽管非典之后,国家加大了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投入,我市对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机构也进行了基础设施建设,但设备装备、人才队伍、运行机制等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疫情信息检测报告网络还不够完善,应急救治能力和执法能力还不够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还不够健全,难以应对复杂的疾病流行局面和多种疾病负担及执法监督压力。同时,随着人口结构与疾病谱的变化,我们面临的急、慢性病和重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任务将更加繁重。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治任重而道远。

  (四)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政府面临的首要重大任务。

  由于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且配置不合理,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出现市场化倾向,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药品和医用器材价格虚高,医药费用增长过快以及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困难等原因,致使广大患者就医经济负担加重。“十五”期间,我市平均每门诊人次收费、每住院床日收费、出院者平均住院费每年增速均接近或超过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据初步统计,城乡居民因经济困难等原因应就诊而未就诊比例为26.7%,应住院而未住院治疗的比例达27.4%。为此,必须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各项政策和配套措施,切实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要。

  (五)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建立卫生投入长效机制刻不容缓。

  在卫生总费用中,虽然政府财政投入由2000年的284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943万元,但我市人均卫生事业费与其他县(市)相比仍然偏低。公共卫生机构投入机制不健全,政府对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投入偏少,乡镇卫生院防保经费落实困难,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等公共卫生费用未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对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不到位。解决卫生事业发展“瓶颈”,加大政府投入,落实中央、省、保定和我市关于卫生事业的保障政策,建立卫生投入长效机制任务艰巨。

  (六)人口学特征及生态环境变化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的挑战。

  随着人口的增长,人口素质有待提高,需着力研究减少新生儿缺陷发生率,切实加强对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加强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人口老龄化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带来慢性病和老年病增加等疾病模式的改变,加上高龄老人对医疗服务和生活服务的特殊需要,从而对现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带来巨大的卫生负担。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因生态环境、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引起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

  (七)低收入人群和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仍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城乡人均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要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既要满足社会各阶层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更要关注低收入群体和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以及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困难群体的参保资金筹集问题。虽然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基本建立,但城镇低保、灵活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仍然处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外。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方面,虽然我市2006年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由于资金有限,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设立起付线,并按一定比例报销,还不能完全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此,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实施并完成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任务十分艰巨。

  二、“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原则

  “十一五”时期,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化卫生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卫生管理法制化、资源配置科学化、卫生服务优质化、生活方式文明化、医药卫生信息化进程,不断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的原则。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卫生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以卫生改革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发挥政府和社会两种力量,优化配置卫生资源,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卫生事业发展之路。

  ——坚持重点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并举的原则。在巩固发展城区医疗卫生中心地位的同时,突出发展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发展卫生事业要与定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实际健康需求相协调,注重卫生事业发展的平衡性和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坚持质量与效益同步提高的原则。改革卫生事业发展模式,实现由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外延扩充到内涵发展,合理规划和构建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卫生服务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的全面提高。

  ——坚持“大卫生”观念的原则。把狭隘的医疗卫生服务转变为社会性、全局性的卫生行为,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对卫生工作的参与度,促进与此相关的多部门配合协调,促进社会人群共同参与。

  ——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将社会效益摆在首位,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

  (二)发展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适应中等城市发展要求、适应定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应人民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使城乡居民享有质量优良、费用低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防控重大疾病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人民群众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地区的先进水平。

  2、主要健康指标

  (1)居民平均期望寿命:在2000年的基础上,提高1—2岁;

  (2)孕产妇死亡率:降至38/10万;

  (3)婴儿死亡率:降至19‰;

  (4)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20‰。

  3、主要工作目标

  (1)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和公共卫生信息体系,提高疾病的检测检验服务能力;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力争实现农业人口覆盖率100%;

  (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

  (4)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00/10万以下;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保持在100%水平;艾滋病发病率保持在较低水平;

  (5)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6)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

  (7)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达到2.5人;

  (8)全民自愿无偿献血率达到95%以上;

  (9)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10)卫生监督覆盖率城区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90%以上;

  (11)卫生知识普及率城市居民达到9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

  (12)发展中医药事业,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十一五”时期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起部门协调、职责明确、高度统一、权威有力的指挥系统,充实市、乡、村三级应急卫生队伍,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构建和完善覆盖全市、遍及农村、社区的信息报告、分析、反馈系统。建立与其它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能力。

  2、加强疾病防控和妇幼卫生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城乡预防保健组织一体化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专业队伍建设、信息网络建设、疾病监测预警能力和检测检验能力建设。加快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统筹建立覆盖城乡、职能明确、协调作战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网络,依法强化医疗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的法定责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层次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人才库,不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种设备的基本配置。强化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承担的保障责任,加快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预警、现场处置、实验检测诊断能力及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3、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建立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为支点的医疗救治体系。在完成紧急救援中心和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加强对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市直医疗机构急诊科的建设,组建队伍,配置设备,科学管理。坚持平战结合,既在设施、设备、人员等方面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救治能力,又能适应日常的医疗服务需要。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重,加强医疗救治队伍建设,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效率,逐步建立管理属地化、指挥一体化的医疗救治管理体制。

  4、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以加强卫生监督所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力争3年内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卫生监督体系。明确卫生监督的任务和职责,规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严格人员准入,健全监督工作运行机制,完善保障措施,加强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5、加强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实现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卫生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的信息共享和有效利用。对各类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方位综合监测,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进行报告和预警,全面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推进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推进城乡预防保健组织一体化建设,明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职责,确定专人负责乡村疾病监测报告等任务,切实将预防保健功能延伸到村。打破部门和所有制限制,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立一所政府举办的高标准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立一所标准化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要设立中医科,村卫生室的村医要兼备中医知识。加强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农村医疗机构建设规划,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到2010年,完成市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的建设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设施、医疗装备条件。

  2、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的枢纽作用。明确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根据服务人口、服务项目以及工作量等因素,科学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严格控制发展规模。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全员岗位合同制,增强卫生院的生机和活力。改革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深入社区、家庭、学校,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推行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同时,加强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的培训管理。

  3、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按照省和保定市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建立起筹资机制健全、运行机制通畅、管理机制严密、监督机构有力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力争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人口全覆盖的目标。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建立适应农村经济水平的医药价格管理体系和医疗服务规范,增加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为农民健康提供保障。

  4、全面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素质。加强农村卫生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加大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力度,创造优惠条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乡村卫生机构就业,提高乡村医生学历层次,稳定农村卫生队伍,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十一五”期间,85%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40%的接受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80%的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5、进一步落实卫生支农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长效机制,将城市医疗机构支援农村列入项目管理,稳定并完善长期对口支援关系。加强对卫生支农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评价,确保取得实效。鼓励集体、社会和个人投资农村卫生事业,建设社会化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从政策上鼓励和保证城市医务人员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医疗、义诊和健康宣传、咨询活动。探索市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轮流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增强基层医疗技术力量。

  (三)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和妇幼卫生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1、以预防控制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为重点,提高疾病防控能力,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完善网络直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到2010年,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00/10万以下。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完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和自愿咨询检测网络建设,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建立结核病控制可持续发展机制,落实肺结核患者归口管理和督导化疗,将结核普查纳入新生入学常规体检,到2010年现代结核病控制覆盖率保持在100%水平,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95%以上。落实乙肝免疫规划,狠抓乙肝疫苗接种、安全注射和血液管理三个关键环节,努力降低乙肝发病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优先保护新生儿和在校生等重点人群。加强霍乱等急性肠道传染病的防治,严防其暴发流行。加强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

  2、以农村和流动人口为重点,加强计划免疫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狠抓常规免疫计划落实,强化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的法律责任,确保以乡为单位“五苗”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24小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麻疹等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发病率进一步降低,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市财政保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预防接种所需经费,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乡村医生和其他基层预防保健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开展计划免疫疫苗相关疾病监测,及时发现、处理疫情。

  3、建立可持续消除地方病机制,突出抓好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到2010年,居民合格碘盐使用率达到90%以上,巩固消除碘缺乏病成果。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创建文明生态城市、文明生态社区、文明生态村建设,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到201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

  4、全面加强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探索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示范区,以社区、学校、医院、企业等场所为基础,广泛开展大众健康教育和慢性病监测,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研究分析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疾病、牙病等慢性病的流行原因和规律,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治水平。强化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制度,改善重点精神疾病的医疗和康复服务,遏制精神疾病上升趋势,减少精神疾病致残。履行《烟草控制框架条约》,降低人群吸烟率。

  5、认真做好妇幼卫生工作。深入贯彻《母婴保健法》和《河北省母婴保健条例》,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妇女发展和儿童发展《纲要》及《规划》。加强母婴保健监督执法,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服务,完善妇幼保健机构和服务网络建设,落实国家和省对妇幼保健机构和人员的补助政策。强化妇幼保健机构责任,推行母婴保健保偿责任制,大力开展母婴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加强农村医疗卫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三级预防,做好产前诊断和孕期保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到2010年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38/10万和19‰,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到5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以乡为单位达到85%,婴儿家长的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四)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1、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分类管理。根据《保定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城市医疗资源总规模、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布局、数量以及不同层次医务人员数量等,对卫生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管理。要依照规划合理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存量,根据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确定保留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负责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余的公立医院可引入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改制、改造成社会非营利或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加入大型优势医疗集团。严格准入管理,新设立医疗机构、床位配置及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必须符合规划要求。推进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定和完善符合非营利医疗机构组织和运行特征的财务会计及价格政策,严格实施监管,保证其社会职责的实现;创造有利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环境,促进多渠道办医格局的形成。

  2、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偿机制,保证机构运行机制的公益性质。逐步调整医疗机构补偿结构,增加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偿,保证基本医疗服务供给。清理和规范公立医院开办特需医疗服务的项目和内容,限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创新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医院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断完善“病人选择医生”、“医疗费用清单制”等各项措施,强化对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管,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公平有序竞争。改革“以药养医”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积极探索医疗机构收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3、稳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制,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选择一所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引导社会资源通过委托经营、合作制或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的改制。改制中要规范程序,加强资产和资金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医医院改制后服务功能不能变。

  4、鼓励社会资源投入,发展壮大卫生事业。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作为投资,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原则下,举办社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营利性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鼓励社会资源以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5、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实施并完善《医院管理评价体系实施细则》,规范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加强内涵建设,建立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内部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的方式方法。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方面的检查评价,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定期公示评价结果,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1、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城市医疗卫生资源调整力度,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运转协调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到201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2、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对城区现有公立医院逐步进行结构调整和功能改造,政府按每3—5万城区居民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3、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纳入城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增加政府投入,制定相关政策,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改革运行机制,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财政保障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配套实行药品集中配送和零差价率制度,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

  (六)大力实施科教兴医战略,提高整体医疗技术力量

  1、完善医学人才培养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和选拔制度,拓宽培养渠道,建立培养基地。“十一五”末,力争培养或引进2—5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医学专业人员,5—10名保定市内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10—20名具有保定市内先进水平的优秀人才,50名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全市具有一定影响、有一定竞争力的知名专家,100名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继续向上级医院选派业务骨干,完善继续医学教育、远程医学教育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扩大继续医学教育范围,将传染病防治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医学继续教育内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90%。建立健全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城市社区卫生队伍中全科医生数不低于50%,逐步达到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3名全科医生和相当数量的社区护士。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制度,继续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到2010年,全市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5人左右、执业(助理)医师1.3人左右、注册护士0.8人左右;市、乡级医疗机构大专以上学历水平医生分别达到80%和60%,护士中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人数比例不低于60%。继续扩大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本科、专科招生规模,增强师资力量,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做强现有学科,开设新型学科,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医学人才,逐步发展成为保南医学人才培养基地。

  2、加快科技创新步伐。继续深化卫生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医疗、卫生、教学、科研单位的联合与协作,统筹调整卫生科技资源,形成新的卫生科技群体和具有定州特色的卫生科技新体系,使拔尖人才培养、技术梯度建设与重点学科建设同步发展。认真做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转化工作,积极推广医学学科技术成果,尤其是面向农村的适宜成熟技术的推广。加大重点项目攻关力度,严格执行立项把关、中期跟踪、结题验收制度。提高中医药科研水平,促进中医学术发展。

  (七)进一步突出中医特色,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进一步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继续巩固提升市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村卫生室中医技术水平,健全农村中医药服务三级网络,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让广大农民得到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加大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建成一批特色和优势明显的中医专科,到2010年列入保定市重点中医专科达到2个。鼓励和规范民办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

  (八)加强卫生法制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认真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推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卫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加大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高群众卫生法制意识。

  四、“十一五”时期重点投入项目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项目

  建立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形成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网络。加强医疗卫生应急救治队伍建设,配备应急交通和必要的急救设备,做好应急药械和防护用品的动态储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

  (二)疾病预防控制项目

  1、重点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继续实施艾滋病、结核病、乙肝、鼠传疾病、职业病以及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和其他重点疾病防治等项目;落实国家免疫规划项目;逐步开展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疾病以及地方常见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食源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开展传染病患者治疗的贫困医疗救助。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基本配置标准,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服务等机构从事病原微生物检验人员、实验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中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培训,提高技术检测能力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

  3、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项目。依据建设标准和规范,按照填平补齐、改扩建为主的原则,以西城区精神病医院建设为主,建立全市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改善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

  (三)卫生监督执法项目

  1、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对市卫生监督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装备条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2、卫生监督执法专项工作项目。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实施患者和受检者放射防护与安全国家行动计划;建立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完善基础职业卫生服务体系、环境与健康监测网络、重要污染物人体暴露水平监测网络,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体系和报告制度;加大医疗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行医、出租承包医疗场所、非法性病诊治、非法鉴定胎儿、非法义诊、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和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非法医疗广告等行为;加强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依法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职责;加强采供血机构监管和血液安全监测,确保群众用血安全。

  (四)农村卫生项目

  1、实施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项目。依据乡镇卫生院、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装备标准和规范,按照填平补齐、改扩建为主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市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医院进行改扩建,配置基本设备,改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

  对应设置卫生室的行政村,要建设1所标准较高的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并配备村医和必要的设备。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提高其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和经办人员及定点医院人员的培训,装备必要的设备,加强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3、城市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项目。推进和完善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选派市级医疗机构医师到乡镇卫生院蹲点帮扶,开展医疗服务、技术培训、巡回医疗,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农村卫生服务队伍素质、服务水平,改善农村居民就医条件。

  (五)妇幼卫生与教育项目

  1、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项目。实施政府贫困救助,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防治出生缺陷和降低儿童死亡率”、“贫困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等项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推广适宜技术,加强妇幼保健能力,使我市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有较大幅度下降,重大出生缺陷明显减少,出生人口素质得到较大提高。

  2、儿童先天性残疾救治和白内障复明项目。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对先天性视力残疾和唇腭裂儿童以及白内障患者开展专项救治。

  3、健康教育项目。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宽范围、广覆盖的健康教育宣传网络。开展人群的健康教育,传播健康相关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营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提高大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

  (六)城市社区卫生建设项目

  加强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建设,配备基本设备,开展管理人员、护理康复人员培训和全科医生培养,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服务能力,构建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七)医院质量管理项目

  1、医疗服务质量管理项目。建立医院管理评价体系,组织医疗服务质量检查评估和专业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防范医疗事故,保证医疗安全。

  2、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针对严重危害我市人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在关键性应用研究、高科技研究、医学基础性研究等方面,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攻关,力求有新的突破,使我市卫生领域的主要学科和关键技术逐步接近或达到保定市先进水平。

  (八)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

  1、实施人才计划项目。市中医院培养3—5名经省考核合格的优秀中医人才,带动全市中医技术发展。

  2、农村适宜中医药技术推广项目。针对农村多发病、常见病,发挥市中医院在人才、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筛选一部分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简便易学的中医药技术和方法,有计划地向乡村医生推广,确保乡村医生学得会、用得上。

  3、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整理项目。抓好名医、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整理工作,继承老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推动中医药学术水平在继承中健康发展。

  (九)基本建设项目

  1、市级医院建设项目。“十一五”期间,市人民医院新区医疗、门诊、医技病房大楼建成投用;完成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和病房楼、中医院门诊病房大楼、疾控中心高标准检验检测中心建设。

  2、中心卫生院及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2006年完成西城乡卫生院、号头庄回族乡卫生院、大辛庄镇卫生院、子位镇卫生院、杨家庄乡卫生院、东旺镇卫生院、砖路镇卫生院、息仲乡卫生院、赵村乡卫生院、留早镇卫生院的改扩建任务;2007年完成东留春乡卫生院、邢邑镇卫生院、高蓬镇卫生院、大鹿庄乡卫生院、庞村镇卫生院、开元镇卫生院、周村乡卫生院、明月店镇卫生院的改扩建任务;2008年完成李亲顾中心卫生院、叮咛点店中心卫生院、清风店中心卫生院、东亭中心卫生院的改扩建任务。

  3、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到2008年,完成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达到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标准化卫生室的目标。

  4、定州市卫生中等专业学校建设项目。“十一五”期间,完成实验楼、职工宿舍楼、学生公寓建设;完成校外公路修整、硬化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的组织领导

  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组织领导、实施和评估督导。同时,积极争取计划、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农业、民政、物价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和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纲要目标如期实现。

  (二)转变政府职能,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要,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编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进一步强化规划对政府行为、社会活动的约束力,发挥规划的引导、控制和监督作用。对区域内不同隶属关系和所有制性质的卫生资源,按同等对待原则,进行统一规划、审批、调整、监督、评价,依法加强管理。

  (三)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和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两个《决定》以及《河北省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等配套文件提出的卫生经济政策,优化卫生投入方向和支出结构。将公共卫生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证卫生监督执法、疾病预防控制及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事业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安排农村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设立农村卫生专项资金,保证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医疗基金补助、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市财政要将乡镇卫生院院长、防保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加大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房屋和医疗卫生设备等设施,对业务培训给予适当补助,并根据社区人口、服务项目和数量、质量及相关成本核定预防保健等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完善并落实对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发展卫生事业的新格局。  (四)切实加强医院管理,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建立医院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收费管理,降低医药费用。依法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医疗质量进行监督,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惩防并举的纠风工作新机制。

  (五)完善配套措施,构建卫生系统大医疗格局

  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继续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建立和完善临床合理用药的科学评价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完善大型设备诊疗规范,降低大型诊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采取集中招标采购高值医用耗材等措施,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费用。积极探索按病种或服务单元收费的方式。在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同时,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