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四重点 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
来源:中国证券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以机构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一直是历次政府体制改革的核心;而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其核心要义不是增加部门而是精简

“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一个月前闭幕的中共十七大的报告中,这个表述赫然在目。中国政府机构改革何去何从,将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而“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更引发国内外诸多猜测。

11月13日至15日,第四届“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在北京召开,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等高层官员出席。这次论坛围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提高政府效能”展开,其研讨内容更像是对未来政府改革的思想“预热”。

该论坛的六个议题,包括政府职能转变与解决民生问题、政府机构设置与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及建设法治政府、政府绩效管理与提高政府效能、行政问责制与政府执行力、电子政务及政务公开等,几乎涵盖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所有领域。

在论坛致辞中,华建敏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中国现行行政管理体制还有诸多不适应,必须按照中共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加快推进改革。”这显示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已全面提速。

方向:走向“公共行政”

此次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这其实是执政党对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面部署。

官方所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学界更多地被称作“政府体制改革”。相对于政治体制改革而言,政府体制改革可操作性更强,更偏重于技术性。但从广义上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其成败最终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

中国自上世纪80年代,就提出要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迄今为止,这些改革都局限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全国范围内的改革并未启动。众多政治学者告诉《财经》记者,之所以如此,一个主要原因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并不明确,因此“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一直不能有效落实。

一些接受采访的政治学者认为,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构建“公共行政体制”,强化政府权力的公共性。中共十七大报告的上述表述,即是对“公共行政体制”的全面定位。

在此次“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上,原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唐铁汉就指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行政体制这一总体目标,全面推进政府管理的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

在唐铁汉看来,所谓“公共行政体制”,是指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政府管理制度与组织体系,其实质在于其公共性、公正性与服务性。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马庆钰认为,“行政管理”的概念,缺乏对政府权力公共性的认定,只是政府管理的传统阶段。行政管理的概念偏重于政府对人民自上而下的管制,缺乏对公民参与权和监督权的界定,所谓“皇帝也可搞行政管理”。因此,中国政府体制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建立“公共行政体制”。

公共管理专家认为,把改革目标确立为建立公共行政体制,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基础,也是全面推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这是因为公共行政体制意味着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和监督,意味着政府要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己任,意味着政府官员行政理念和行为的根本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