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编制政务公开目录 各级政务将分类公开
来源:东南快报 更新时间:2014-05-30
福建省各地区各部门将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分类向社会或在单位内部公开。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效能办获悉的。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重要环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作为全省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如下:

1.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重点公开的内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与总体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以及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等情况。

2.市、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重点公开的内容:本地区城乡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府采购,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政府工程招投标,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以及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等情况。

3.乡(镇)政府重点公开的内容:贯彻落实有关农村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乡(镇)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征地补偿及分配方案,筹资筹劳等情况,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4.公用事业单位重点公开的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部门的职责权限和服务范围,办事的依据、时限、流程和结果,收费和处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