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扎实推行责任制 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来源:中国建设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编者按: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探讨建设系统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近日,建设部在贵阳市召开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经验交流会。今天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本版将从今日起陆续刊登文章介绍相关单位的做法和经验,敬请关注。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不仅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机关自身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起到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党的十五大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这一要求说明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的一项法律制度,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只有稳步扎实地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才能不断提高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从而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

  为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自2001年以来,贵州省贵阳市规划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建设部对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的要求,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规定》、《贵州省建设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办法》和《贵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案》的规定,充分结合依法治市工作,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过程中,取得一定成绩,也积累一些经验教训。

  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前提。

  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全面落实,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建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相应的法制工作机构,专门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贵阳市规划管理局领导一直坚持把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中之重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措施,制定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做到常议常抓、常抓不懈。

  二、理顺执法关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基础。

  梳理执法依据、进行职权分解,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执法责任明晰。近年来,贵阳市规划管理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清查梳理,将规划行政审批项目由原来的25项缩减为7项,废止了58个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并将其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为了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相关法规和规章,确保行政执法依据的合法性,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先后制定了《贵阳市南明河绿线管理规定》等6部政府规章,并完成了贵阳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贵阳市中心区中央商务区概念规划、贵阳市城市道路网规划以及全市80个乡镇总体规划等100多个规划的编制。同时,还对《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贵阳市规划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确保了行政执法相关法规依据的时效性和合法性。

  理顺规划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规划管理审批制度改革。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纠正设区城市下放规划管理权问题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要求,贵阳市自2003年以来一直积极深化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在进行规划管理体制重大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努力探索规划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优质、快捷的行政服务。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执法队伍是行政执法的主体,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水平。贵阳市规划管理局按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先后组织了8期规划专业执法培训,参加培训的人数达600多人次,有数十人参加了建设部、建设厅及省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学习。正是培训和学习使得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关键。

  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为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有力推进和全面落实,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在制定了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还及时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贵阳市规划局限时办结制度》、《贵阳市规划管理局首问责任制度》等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以保障工作扎实地开展。

  强化评议考核制度,实行量化管理。为了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引向深入,使之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坚持将落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年度目标,实行量化管理,将责任明确到具体职能处室,分解落实到岗位人头,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与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终评定进行有机的结合,与“职务晋升、岗位津贴、奖金、评先选优”挂钩。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在于让所有的执法者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将行政执法权责责任到岗位、到人头。因此,要想全面落实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就必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贵阳市规划管理局正是因为始终坚持有错必究、违法必查,所以6年来,虽然被提请了25起行政复议和28起行政诉讼,但是最终没有一起因违法审批或执法程序不合法而败诉。

  四、强化执法责任监督、建立监督长效机制,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深入的有力措施。

  监督制约机制是促进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的主要途径和重要手段。在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始终注重不断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从而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全面落实。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强化执法人员自身遵纪守法的能力。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工作效率,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在先后制定了《市规划局限时办结制度》、《贵阳市规划管理局首问责任制度》、《贵阳市规划管理局业务窗口接待制度》、《贵阳市规划管理局监督制约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数十个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同时,还通过开展“树立行业新风,让人民群众满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敬业精神和积极为人民的服务意识,使之提高自身免疫力,自觉遵纪守法。

  积极创造外部监督环境,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在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在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还积极构建外部监督机制。

  首先,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了建立外部畅通的监督机制,增加行政执法透明度,防止自由裁量权的专断和滥用,贵阳市规划管理局一直极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努力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2001年以来,先后建立了大厅窗口服务,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和贵阳通网络触摸屏,开通了贵阳规划网站和公交候车亭规划宣传栏。同时,借助中国·贵阳政府网站,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规定向社会和行政相对人公开规划行政执法法律依据、行政主体、执法程序、办事结果和其它重大事项。

  其次,借助外部监督机制,完善规划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为了加大对规划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借助建设部、省规委驻贵阳市规划督察员和市人大、市政协、民主团体、社会团体及新闻舆论的监督,不断完善规划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力求使规划行政执法处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中,以此促进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在制定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复制度》、《贵阳市规划局行风义务监督员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按照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围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队伍素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广泛征求和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对规划行政执法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通过整改不断改进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和管理方式,使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得以提高。

  第三,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公共舆论监督。贵阳市规划管理局一向重视发挥公共舆论监督作用,广开舆论监督渠道,切实保障群众投诉有门,并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制定信访接待制度,认真对待公民的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6年来,先后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0多件、举报投诉500多件,对每件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都进行了认真的回复和查处。

贵州省贵阳市规划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