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城县检察院《防范网络失泄密“十禁止”》
来源: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03-15
为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失泄密事故的发生,舒城检察院先后制订了一系列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近日,该院又制订了《防范网络失泄密“十禁止”》规定。该规定的核心是“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包括禁止一机跨两网,一卡跨两网;禁止在互联网上发送、存储涉密信息,禁止开启局域网内计算机的红外线和无线上网功能等。由于管理规范,保障有力,多年无失泄密事故的发生,今年该院荣获了“六安市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这是舒城县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张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