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验检疫系统电子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本报讯 9月10至11日,全国检验检疫系统电子监管工作会议在宁波召开。会议回顾了检验检疫电子监管建设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统一了认识,部署了下一步全面推进电子监管工作的措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葛志荣出席并讲话。


  葛志荣在讲话时指出,在吴仪副总理的关怀下,检验检疫“大通关”建设进入全面发展阶段。特别是以电子监管为重点的电子检验检疫建设,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的要求,建设了电子监管业务平台,通过“一点接入”对外服务企业,实现与企业的数据交换,对内通过质检广域网,建立了电子监管垂直管理运作体系;开发了出口和进口电子监管系统,对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实验室检测、产品质量控制等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实施电子化管理,在视频监控、快速查验、进口废料电子监管和进口集装箱GPS全程监控上取得了长足发展。


  葛志荣说,电子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离吴仪副总理的期望和广大进出口企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和不足。他强调,全国检验检疫系统要从加强检验检疫部门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统一和提高对电子监管工作的认识,要做好电子监管推广应用,加快“大通关”建设步伐。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识到“大通关”建设,尤其是电子监管是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应对贸易全球化趋势提高监管效率、服务外经贸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直属局要成立主管局领导挂帅的电子监管领导小组,设立实施工作小组,研究制定电子监管推广应用工作,注意总结电子监管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和改造。国家质检总局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各直属局的电子监管工作进行考核。


  三要统一规划,促进“大通关”建设有序发展。各直属局要加强对大通关建设和管理,避免重复建设;要强化措施,进一步扩大电子监管应用范围,广东、深圳、珠海、江苏、浙江、宁波、上海、福建、厦门、山东、北京、天津12个直属局要做电子监管推广应用的表率,宁波局要在10月下旬在辖区范围内全面推进出口电子监管系统应用工作,其他11个局也要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出口电子监管覆盖率达50%;其余23个直属局也要在12月份开始推广,力争2006年第一季度达到一定规模;要加快电子视频专网建设,国家质检总局正在筹建视频监控系统总控中心,实现与各直属局视频监控的连接,各直属局要加快在监管的口岸、特殊区域、重点敏感企业设置视频装置,强化监管,提高效率。


  四要巩固提高,加快“大通关”开发应用。国家质检总局将加快检验检疫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优化升级以及进口电子监管、口岸卫生监督风险预警、决策支持等系统的开发工作,实现全国检验检疫统一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各直属局要扩大应用范围,巩固应用成果。


  五要加快配套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大通关”建设效能。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业务司局要结合电子监管系统的推广,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力度,特别是要根据电子监管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现行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手册,健全监控项目和运作规则。要在风险评估和诚信管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出电子监管推广过程中的鼓励措施,让企业在电子监管的应用过程中得到实惠,各直属局要不断创新检验检疫工作模式。


  六要建立健全“大通关”保障机制,确保业务系统平稳运行。各直属局要设立负责“大通关”建设的专门管理部门,抓紧落实“大通关”平台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及时安装,及时发挥作用;要根据新的预算要求,紧密结合电子监管推广应用的实际,认真做好2006年度信息化建设预算。


  七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培训工作。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向地方政府、企业宣传推行电子监管,进一步扩大应用范围;要加强电子监管培训工作,尽快使检验检疫人员熟悉电子监管具体操作,使企业熟练掌握电子监管企业端软件的使用方法。


  八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支持地方政府的工作,共同做好口岸电子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