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有企业改革规划
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纲要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和河北省有关“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与部署,依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进行编制,是未来五年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实施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国有资本调整发展的指导依据。

  一、现实基础与发展环境

 

  (一)现实基础

  “十五”时期,是我省国有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国有企业改革取得关键性突破、国资监管初见成效的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国资委系统和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积极推进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重组,深化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国企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得到改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优化取得明显进展,为“十一五”时期国有企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国有企业改革扭转相对滞后局面,第二步战略目标基本实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国企改革“三步走”的战略部署,一批国有大型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省属企业分离办社会基本完成,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提前超额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目标;省直厅局属企业改制脱钩取得新进展,市县属国企改革超额完成预期目标,股权分置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政策性破产和依法破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劣势企业退出渠道更加畅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活力进一步增强。

  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和区域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全省国有企业在行业分布上集中度不断提高,主要集中在钢铁、煤炭、医药化工、建筑建材、装备制造、纺织、食品、地方投融资、电力、新闻出版等领域,其中钢铁、煤炭、电力、医药化工、地方投融资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实现利润占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的90%以上。在区域分布上向石家庄、唐山、邯郸、张家口、保定等大中城市和京广、京秦沿线及矿产资源富集地区进一步集聚。

  国资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初步建立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机制。全省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组织体系初步建立,国企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奖惩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得到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文化建设和政治思想建设得到加强,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国有企业资产比重降低规模增加,对全省经济的支撑作用明显。“十五”期间,全省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个数由8399家减少到4022家,减少52%;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总额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额比重由2001年的73%降低到2005年的61%,下降12个百分点;截止到2005年末,全省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4045.3亿元,其中,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资产总额1960.6亿元,比2003年增加381亿元,年均增长11.4%;“十五”期间,全省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8%,2005年达到1419亿元,约占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的30%;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年均增长39%,2005年达到231.5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利润总额的33.4%。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对全省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二)有利条件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我国经济社会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的大背景下,环渤海地区正在成为继“珠三角”、“长三角”之后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这一发展趋势有利于我省国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我省将步入人均GDP2000至3000美元新的发展阶段,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消费结构的升级有利于我省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钢铁、煤炭、电力、化工、装备制造等产业稳步健康发展;京津冀都市圈成为我国北方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有利于我省国企接轨京津、利用京津加快发展;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开发建设、“北京办奥”等也为我省国有企业加快发展拓展了更大空间。此外,国内良好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和我省全力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良好态势,为集中精力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了宽松环境;我省国有企业在“十五”期间改革不断深化、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发展后劲明显增强、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总体上已经具备了更好更快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基础条件。

  (三)问题、困难与挑战

  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必须正视发展中的问题、困难和挑战。

  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进展不快,垄断行业改革没有明显进展,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完善;劣势企业退出慢,退出难度大,国有产权流动不畅;一些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改制不够规范;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核心竞争力不高,增长方式依然粗放;企业负责人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国企活力尚未充分激发,动力亟待继续增强;国有资本行业分布过于集中在资源依赖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分布过少;国有企业的地域分布也不尽合理,适合在沿海布局的重化工业等产业仍然较多集中在远离港口的大中城市;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转变。

  未来发展面临的困难、制约和挑战是:随着WTO过渡期的结束、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以及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国内竞争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趋势明显增强,我省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将面临更大压力;我省大型国有企业对自然资源依赖性过强,随着区域内外资源争夺的日趋激烈和刚性约束的不断提高,我省国有企业将面临更大的资源和环境压力;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改革的挑战性、风险性进一步增强,维护稳定的压力不断加大。

  在这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压力同在的形势下,我们必须准确判断形势,牢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科学谋划未来,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二、现实定位与历史使命

  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关系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我省的国有企业资产是全省人民长期奋斗的结果,是全省国有经济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晶,是弥足珍贵的宝贵财富,必须通过改革发展充分保护好、配置好、利用好。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关键时期,国有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造福全省人民等方面仍将发挥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省国有企业应按照党和国家以及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部署,努力肩负起新形势下光荣而又艰巨的使命。

  在我省经济起飞与振兴进程中发挥基础作用。发展国有企业本身不是目的,其落脚点在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宏伟目标的实现。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在投资多、风险大、回收期长等其它所有制经济无力进入或不愿进入,而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发展又必不可少的领域起基础性作用,可以大大改善整个区域的供给结构和供给能力,消除其他经济成分在工业化过程中所遇到的“瓶颈”,改善整个投资环境和条件,为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和建设和谐河北提供可靠保障和有力支撑,具有控制和引导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实现国家和全省长远发展战略目标,保障国民经济战略平衡的重要作用。

  在促进产业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中发挥导向和支撑作用。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时期,产业和企业的结构性低效率、工业部门整合步伐迟缓、低效企业退出市场缓慢等,仍是影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挥经济增长潜力的主要制约因素。国有经济在体现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基础性、支柱性产业中保持一批重要骨干企业,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领域中保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实力、商誉和品牌的综合性排头兵企业,有利于在产业整合、市场导向、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产业培育与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较强的示范、导向和推动作用。

  在掌控战略资源、维护经济安全中发挥保证作用。资源型产业在我省经济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利用国有企业现有的优势,有利于有效地整合和占有稀缺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占有的社会公正性。在发生重大灾害的特殊时期,国有企业将成为国家以及我省对经济和社会进行直接调控和干预的依靠力量;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有利于维护经济社会安全。

  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平衡作用。我省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一线地区发展水平较高,两厢尤其是北厢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欠发达地区投资环境差,投资风险大,引资发展经济往往处于劣势。在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产业和领域,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布局发展国有经济,可有效地带动这些地区的工业发展,改善工业布局,促使区域经济平衡发展。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稳定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国有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国有企业通过保持和吸纳就业、依法纳税、守法经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以及加强民主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注重安全生产、关心公益事业、带头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企业界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三、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十一五”时期对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着眼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以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加快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逐步完善国有资本进退有序、合理流动的机制,加大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力度,努力在产权制度改革上实现新的突破。更加注重国有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更加注重企业自主创新,更加注重循环经济与环境友好,更加注重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发展创新、调整重组、改革攻坚、完善监管、和谐安全五个要点,引导布局“四大产业板块”,努力打造“六型”企业,逐步形成“三个梯队”的国有企业集群,通过资源、资产、业务、人才和文化等的全面整合,实现产业关联集中、资本集约配置、体制健全高效、企业优势明显、资产保值增值,努力走出一条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运行质量好、效益水平高的国有经济发展新路子,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以新的理念、方式和姿态,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做出新贡献。

  (二)指导原则

  按照上述要求,必须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坚持坚定正确的改革发展方向。在改革中要始终不渝地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导向,在发展中始终不渝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共同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充分履行好时代和国家赋予国有企业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职责。

  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进一步提高改革的坚定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要坚定不移地将国企改革引向深入。要进一步提高改革的科学性。以发展引领改革,以创新推进改革,以法制规范改革。要进一步提高改革的协调性。使改革兼顾到各方面利益、照顾到各方面关切,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

  坚持认真贯彻依法、科学、民主原则。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监管中,要牢牢树立起法制意识、科学理念和民主精神,并在工作的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和程序过程中充分体现,全面落实。

  (三)主要目标

  “十一五”时期总目标是:全面完成我省国企改革第三步战略目标,并把改革发展进一步推向前进。国有经济比重进一步下降,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国有资产总量稳步增长,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10%以上。国有资本平均保值增值率保持在年均107%以上。至2010年,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资产总量达到3000亿元以上,净资产超过800亿元。形成与市场经济要求和国有经济功能相适应的布局合理、定位准确、充满活力、高效运行的具有较强整体竞争优势的企业群体,基本建立较为规范的现代公司制度,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盈利指标达到全国同行业平均值以上,部分企业达到全国同行业较好水平以上。

  1.布局和结构调整目标

  根据我省“十一五”规划中产业发展重点以及国有企业的行业分布现状、发展趋势,充分考虑资源支撑能力的因素和快速提升国有经济竞争力的要求,我省要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产业、重化工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四大产业板块中重点领域优势企业集中。到2010年,90%左右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在四大产业板块的重点领域,其中省级国有资本在四大产业板块重点领域的集中度达到95%以上。国有资本逐渐向秦唐沧沿海一带和京广、京秦、京九沿线地区以及北厢区域集中,在沿海地区逐渐形成国有经济带动支撑的重化工业带,沿线及北厢区域逐渐形成基础产业带和高新技术产业带。

  2.改革目标

  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力度,以产权多元化为重点,强力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确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到2010年,除全省支柱产业中的少数重要骨干企业和国民经济的关键性领域仍由国有资本控制外,多数大型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退至相对控股或参股;全面完成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和劣势企业退出任务;加大垄断行业改革力度,放宽市场准入,推进市场主体和产权多元化;落实国家政策性企业破产规划,推进企业依法破产,加快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和企业重组步伐,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着力完善产权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进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3.企业发展目标

  以产权为纽带,以资本运营为手段,按照整合资源、重组优势、优化配置、做优做强的要求,全力打造集约效益型、自主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安全型、诚信和谐型企业,力争形成国际、国内和区域三个层级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梯度国有企业群体。到2010年,培育20家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其中,100亿以上的10家,1000亿元以上的1-2家。全省大中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全部建立起技术研发中心,部分企业建成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企业集团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在制造业领域发展形成1-3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全部大型国有工业企业要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大部分工业企业通过ISO14001、OHSAS18001等各类国际管理认证。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末降低20%,钢铁、煤炭、化工、电力等大型国企达到国家循环经济目标要求。

  4.监管体系建设目标

  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管理规范、上下协调、精干高效的国资监管体系。到2010年,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经营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和完善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核心的业绩考核体系,建立较为科学的重大决策和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

  四、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以国有企业战略重组为主要手段,通过企业合理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国有企业自身竞争能力和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能力、支撑能力;通过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机制;通过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加快国有生产力布局调整,促进所有制结构的优化。

  国有企业重组要本着关系最重大,条件最充分,收效最明显的原则,统筹布局,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积极提倡战略合作,不搞投机性重组,严防恶意重组;着力推进以产权为核心的实质性重组,不搞形式主义;鼓励引导资产整合与资源整顿和整合相结合,国内范围的企业重组与开放式、多元式重组相结合,积极借用外力,把我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1.着力优化国有经济产业分布

  (1)优先发展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安全和公用事业性质的基础产业板块。在基础产业板块中,国有资本要重点向煤炭、电力等能源产业以及水、电、气、热、路、港、机场、运输、环保等领域集中,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服务。

  煤炭产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建设好国家冀中煤炭基地。紧紧依托开滦集团、金能集团、峰峰集团,加强煤炭企业自身的规范体制型重组、对省内煤矿资源的整合型重组、与省外企业的联合型重组以及煤炭企业的破产退出型重组,提高对煤炭资源的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鼓励、支持和引导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向上下游产业延伸,以煤炭为基础,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煤化工、煤建材、煤电化一体化、煤电路港一体化建设步伐;积极促进以国有资本为主、各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的形成。

  电力产业。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加快电源点建设,扩大投资规模,重点发展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火电机组。加强与煤炭产业发展的统筹布局,加快推进清洁电力的布局建设,国有资本要积极参与大型洁净煤电基地、风电基地、坑口电厂及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建设。鼓励国有电力企业参与省外电源基地的开发和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业。在确保国有经济继续控制的前提下,提升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水平,积极推进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运营,扩大投资规模。加快港口、机场和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国有资本在构建完善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中的主导作用。

  公共服务业。加大国有资本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对城市供水、管道燃气、供热、公交等自然垄断性较强的行业,可采取设立“金股”、政府控制管网等模式进行股份制改造。以确保国有经济在公共服务业中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2)大力发展对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起支撑、带动作用的重化工业板块

  加强国有资本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重化工业板块中的主导地位和引导作用。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骨干企业为依托,以基地建设为载体,将国有资本向重化工业板块中的钢铁、化工、重型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通过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规模经济,完善产业链,逐步形成全国重要的重化工业基地。

  钢铁产业。贯彻实施我省钢铁产业发展“226”战略,以唐钢、邯钢为核心,加快联合重组步伐,进一步整合中小钢铁企业,适时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努力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大型钢铁集团。加强唐钢、邯钢间的战略协同,努力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整合省内国土矿产资源和资本,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资源开发与维护生态环境统筹兼顾的原则,推进承德钒钛基地的开发型重组,为唐钢、邯钢等重点骨干企业提供发展支撑;加快国有大型钢铁集团的产品结构调整,重点支持曹妃甸精品钢材、唐钢精品钢材、邯钢新区和承钢20万吨钒渣、500万吨含钒钢材等项目建设,加快宣钢产品结构升级改造,实现由钢铁大省向钢铁强省的转变。

  化工产业。加快国有经济在化工行业的布局和发展步伐,发挥国有经济在化工产业中的比较优势。要以国有经济为主导,以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为骨干,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支撑,布局建设曹妃甸、石家庄、任丘石化产业基地和沧州化工城。重点在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精细化工领域内加快国有资本集聚,逐步形成石油化工、盐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相互补充、上下游产品相配套的化工产业格局。

  重型装备制造业。加快推动国有经济在重大装备制造业领域中的新跨越。依托重点国有骨干企业进行联合重组和业务整合,在交通装备制造业、重型工程设备制造业、电力设备及输变电设备制造业等与资源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密切相关的领域,逐步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大企业集团,打造重大装备制造业中的国有经济局部强势。  (3)择优培育现代服务业板块

  在现代服务业板块中,国有资本要选择地方投融资、现代物流、会展旅游服务等行业中的优势领域进一步集中,发挥引导作用,带动非国有资本进入发展。

  地方投融资业。保持国有经济在地方投融资业的控制力。依托省建投、省国控等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机构集聚、引导和放大社会资本的作用,加大对基础产业板块、重化工业板块和高科技产业板块的资金投入,创新金融投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现代物流业。积极培育发展大型多元化国有控股物流企业集团,通过优质增量资产的进入,整合相关物流资源,努力打造现代物流示范企业。逐步在钢材、金属制品、煤炭、医药、化工等领域形成一批专业化物流中心。

  会展旅游服务业。国有经济在会展旅游服务业中仍然要保持适当规模,发挥引导作用。加强会展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整合现有旅游(酒店)资源,开发挖掘潜在的旅游资源,引入外资和民营资本,打造以产权为纽带,统一管理、统一营销、统一服务标准的酒店管理集团,培育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旅游企业,从整体上提升我省旅游产业竞争力。

  (4)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板块的优势领域

  在高新技术产业板块中,国有经济要在现代医药、新能源及能源设备、电子信息设备制造等领域加快发展,努力打造局部领域的新优势。

  现代医药业。国有经济在继续保持传统医药优势地位的同时,要做大做强生物制药领域。充分发挥国有大企业、大集团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主导作用,以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为依托,以华药集团、石药集团为龙头,以引入国内外战略合作伙伴为支撑,加速医药新剂型与新制剂的产业化,增强化学制药竞争力,提升现代中药产业规模,强化生物制药创新能力,引导医药产业向园区集中,建设石家庄华药新工业园区、石药工业园区,提高现代医药业国有经济的集中度和国际竞争力。

  新能源及能源设备制造业。以“国家新能源及能源设备制造基地”建设为抓手,以“中国电谷”为产业品牌,以天威、惠腾、风帆等大企业为依托,加速引入合作伙伴,合作开发建设新项目,确保在太阳能光伏发电及设备、风力发电设备、新型储能和高效节能材料等领域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逐步形成以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群。

  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电子信息制造领域的带动作用,以与大公司战略合作和大项目建设为突破口,以软件和信息技术应用为重点,大力发展数字通信设备、数字化整机、新型显示器件、集成电路与新型电子元器件、专用电子设备。逐渐形成以国有企业为龙头的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产业集群。

  (5)加快退出非重要行业和非关键领域

  对于市场化程度高,国有资本不具备明显竞争优势的非重要行业和非关键领域,通过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和关闭破产等方式,加快国有资本部分或全部退出。进一步加大市县属和厅局属企业改革、重组和破产力度,消灭亏损源,以便于集中精力谋划好国有资本的“留”和“进”,以“不为”促“有为”。

  2.着力优化国有经济区域布局

  在区域分布上,全省国有经济要逐渐形成秦、唐、沧沿海地带和京广、京秦、京九沿线区域以及北厢区域的空间布局。

  “沿海”区域。秦、唐、沧沿海区域,国有资本要加速向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黄骅港开发区、临港化工园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临港区域集中,重点发展精品钢铁、综合化工、现代物流、临港重型装备制造、船舶修造、电力等六大标志性产业群,加快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重化工业基地。形成以重化工业为主导,港口、铁路、水、热、汽、环保等基础产业重点保障,现代服务业成组布局,体系比较完备,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国有经济新格局。

  “沿线”区域。京广、京秦、京九沿线区域,要以国有经济为主导,重点布局发展煤炭、电力、钢铁、化工、现代制药、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高增长产业群,大力培育现代物流、会展旅游服务、地方投融资等现代服务业产业群,超前发展水、电、气、热、路、机场、运输、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公共服务业,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基础产业、重化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国有经济体系。

  “北厢”区域。紧紧把握新增长极的后发优势,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生态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大对重点矿产资源的占有和整合力度,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突出抓好机械装备制造、钢铁、煤化工、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新型建材、绿色农副产品加工、钒钛制品等主导产业。依托黄金岛的开发,构建融入京津、联接三北和国际市场的现代物流网络,形成主导产业突出、优势明显、竞争力强、多元支撑的国有经济新格局。

  (二)进一步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强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实现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国有企业改革方案选择,要在有利于发展的前提下多样化,多途径,一企一策。对尚未实施公司制改造的企业,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相互参股等多种途径实现股权多元化;把增量引进战略投资者、规范上市、增发新股作为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的首选方式,

  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努力实现国有资本的证券化、高级化;鼓励省内外、境内外各种所有制企业通过并购、控股和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引导和推动省级国有企业与其他不同隶属关系、不同区域的国有企业实施股权置换和横向联合重组整合;按照国家部署,推进垄断行业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有效吸收外来资本、资源、技术、品牌,努力实现以较少的国有资本控制、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对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要大力推动新良谷物、物流产业、旅游、汽车、建工等大型企业集团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加快地方投融资企业实施公司制改革步伐。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在境内外上市,鼓励已有部分资产上市的企业,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把其它优良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逐步实现整体上市。通过资本运作筹集和支付改革成本。

  结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为目标,区别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分类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承担国家安全和重要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核心企业,应保持国有独资;在铁路、道路、桥梁、水电气生产和供应等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服务领域,国有经济应保持控制地位,这些领域中的核心企业应由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对于地方投融资业的大型国有企业一般要保持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对于重化工业板块、高新技术产业板块中支撑经济发展、带动全局的重点骨干企业、行业排头兵企业,国有经济要保持较强的控制力,国有资本应保持控股,尤其要保持对钢铁、煤炭、化工、医药、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中的一些重点骨干企业的控制权,防止重要产业空心化;对于现代服务业板块中的商贸物流、会展旅游服务等领域,国有资本可参股;其它领域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要大幅度降低国有股权比重。

  依法规范产权制度改革。做好企业国有产权界定和产权关系的梳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推进。发挥社会中介机构作用,把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公开竞价等关键环节,

  落实和保护出资人、债权人、职工等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企业国有产权价值市场发现机制;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防止暗箱操作、自卖自买等违规情况发生,完善产权交易竞价方式,吸引更多的竞买方进场竞价,使交易产权获得更高的市场价格,切实做到国有产权流动而不流失;进一步加强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和产权交易机构建设,建立国有产权动态管理体系,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与鉴证制度,确保产权制度改革健康、有序进行。

  (三)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1.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贯彻执行《公司法》和《证券法》,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正确处理新老三会的关系,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国有独资企业,减少董事会、经理层交叉任职。加快推进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制度,优化董事会结构,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行为;对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按照产权关系和国有股权比例,实行国有产权代表委派制度。强化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的统一决策权和监事会的独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发展战略、内部改革、投融资决策以及选聘、考核、激励与约束经理人员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监事会和职工监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独资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2.改革完善企业经营层选拔任免管理制度

  改进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的选拔任用方式,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把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结合起来,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多方面吸引人才。建立统一的职业经理人市场,通过经理人市场吸纳国际级企业家,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职业化进程。探索实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以业绩和能力评价为导向,制定科学指标,开展“经理人培训及资格认证”工作。推进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工作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进程,推进企业领导班子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优化和改善。

  3.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经营管理层激励约束机制

  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规范和理顺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引导大型企业集团本部向战略决策中心、财务决算中心、资本运营中心和技术研发中心的方向转变。完善企业内部决策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增强集团公司控制力。全面推进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健全企业自主用工、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市场化用工机制,积极推进企业管理人员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和实行定期考核及任期制度。建立健全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期股、期权激励办法,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

  健全经营管理层的激励约束机制。认真实施《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积极稳妥探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式,逐步规范经理层职位消费,加强和改进对收入分配的调控。落实好经营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奖优罚劣,充分体现公平、效率原则。加快建立惩防结合、注重预防的惩治和预防体系,改进和完善企业监督体系,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审计、监察、监事会监督、业绩考核评价等资源共享、相互衔接的大监督体系。

  (四)培育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国有企业群体

  加快国有大型企业的调整和重组,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依法推进国有企业强强联合,强强联合要遵循市场规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形成合理的产业集中度。对不具备优势的国有企业,应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推动其并入优势国有企业,以减少污染,节约资源,保障安全生产,提高效率。优势国有大企业要通过增加投资以及资产、业务整合等措施,充分发挥资产的整体效能,促进重组后的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地方企业与中央企业之间、地方企业与地方企业之间通过股权并购、股权置换、相互参股等方式进行重组。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集中,从产业关联性、资本优化配置、体制合理构建等要求出发,以产权为纽带、以资本运作为手段,做优做强三个梯队的优势企业集团,全力创建“六型”企业。

  1.做优做强重点企业集团,打造“三个梯队”的旗舰企业群

  努力打造国际、国内和区域三个层级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国有企业集群。围绕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目标,积极培育钢铁、煤炭、医药化工、交通等领域的重点骨干企业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支柱企业;努力将重大装备制造、化工、现代制药、现代物流、新能源及能源设备、电子信息、地方投融资等领域的重点企业打造成为国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的龙头企业;支持和鼓励旅游服务等其它重点领域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通过联合重组方式做大做强,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竞争优势的品牌企业。

  2.全面创建集约效益型、自主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安全型、诚信和谐型企业

  创建集约效益型企业。加快转变企业增长方式,努力实现从粗放数量型向集约效益型转变。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在推动科技进步、强化企业管理和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等方面狠下功夫,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走出一条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高效益的发展之路,形成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数量与质量、投入与产出相统一的良性循环机制,做到专业集成、投资集中、资源集约、效益集聚。

  创建自主创新型企业。要把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自主创新型企业作为企业发展的首要任务来抓。

  一是要建立支持和鼓励技术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克服研发投入的体制性障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

  二是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力度,因企制宜开展自主创新,技术研发费用要做到逐年有所提高,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逐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是促进企业创新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并设立专项基金,加强对中心人员的培训,积极争取在部分大型国企建立国家级技术中心,钢铁、煤炭、装备制造、制药、电子信息、新能源等行业的大型国企技术研发中心,要达到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加强产学研联合,推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紧密结合,推动应用型科研院所直接进入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可以挂职到具有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技术中心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和发展各种形式的创新战略联盟,以大力推动应用基础性、行业共性、战略性技术的研发;加大企业技术改造的力度,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下游产品,拉长产业链;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引导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一起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

  四是强化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支持企业和个人申报技术专利,建立健全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强化战略性产业的标准化工作,引导大型骨干企业成为行业标准制定的主体。

  五是制定优惠政策,大力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对引进技术再创新。允许企业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对取得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科技带头人和企业技术骨干进行股权、期权奖励;制订并实施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融资政策,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在政府采购中自主研发的技术和产品所占比重要逐步增加。

  创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以新型工业化为方向,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建设节约型和环保型企业。制定扶持垃圾发电、瓦斯发电、粉煤灰综合利用以及废气、废液综合利用企业的优惠政策,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对钢铁、化工、医药、电力等国有大型企业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排放生产工艺的改造和创新,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研发并推广循环经济技术;大力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产品,加快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为重点,大力开展节能降耗,组织企业内部生产和企业之间的资源协作,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资源循环式利用,着力抓好钢铁、电力、煤炭企业的循环经济试点,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新路子。

  创建经济安全型和诚信和谐型企业。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完善定期检查和长期安全保障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深化“双基”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安全技能培训,确保持续安全稳定;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和人际友好和谐。大力倡导以树立诚信意识、打造诚信品牌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塑造河北国企诚信形象。按照依法治企和民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在企业内部营造团结协作、气顺人和、运转有序、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职工与企业之间相互依存、企业与外部环境融洽联通的和谐局面。

  五、保障措施

  (一)创新国资监管方式,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加快构建宽松严谨,疏而不漏,科学规范,及而不过,适时高效,利而不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1.构筑完善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

  抓好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比较完备的国资监管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审议机制,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国有经济发展咨询顾问制度,完善重大决策调研制度,健全专家咨询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投资监管制度和纠错机制,制定投资监管细则,针对源头和过程加强对投资风险的监控,进一步完善投资后管理程序;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以省本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为核心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支预算和国有资本财务监管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以股东价值(EVA)最大化为核心的业绩考核体系,努力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加强对企业高风险投资、收购兼并、对外担保、对外借款、产权转让、改革改制等业务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省属大型企业财务风险及跨国投资的风险预警和防范;加强监事会、法律顾问、审计、纪委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及时发现和化解企业的决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做到给企业以提醒,给政府以报知;加强清产核资及其后后续管理,防止出现新的不良资产;加强对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企业的控制,提高国有资本控制力;积极推动企业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出资企业贷款担保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及时掌握投资调节类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及国家相关政策动态,分析企业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指导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金融和投资风险;做好律师服务国企改革工作,对拟改制企业公开招聘律师事务所;抓好企业涉诉案件协调工作,对违规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健全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

  进一步健全市级国资系统的组织机构、职能定位和人员配备。积极探索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省国资委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市、县国资监管业务的开展,指导各市国资机构的监管范围、监事工作、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建设。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二)推进配套改革,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以资产、资本运作为主要途径,加强国有资产、资源、资本、资金的有效运作,特别是通过国有投融资机构建信增信运作贷款融资平台等多种方式,以市场化融资解决国有企业改革成本问题。增强财政、劳动、国土及其他掌握有关资源部门的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在国有企业改革成本问题上给予支持;各级财政除直接支付改革成本外,要积极研究探索以贷款贴息等其他有效方式筹集改革资金,弥补改革资金的不足;完善利用土地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合理利用土地收益,减轻改制企业负担。

  继续做好“两分”工作。紧紧抓住国家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优惠政策延长的难得契机,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快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进程,对企业战略发展需分离改制的辅业单位,抓紧实施改制分流。对分离改制后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指导各改制后单位的发展,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后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好企业政策性破产和分离办社会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继续拓展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领域,推广开滦、金能、峰峰等企业的做法和经验,探索多种有效运作、平稳交接的分离途径。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督导企业按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严格执行最低工资、社会失业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线等标准,妥善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保障国有企业职工劳动权利和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与劳动保障、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税务、人事、公安、统计、银行、工会等系统相互配合,实行部门联动,妥善解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问题。

  强化就业服务,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劳动力市场信息化网络,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推广就业基地和社区组织就业的模式,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搞好就业困难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

  (三)积极拓展国有资本运作方式,加快完善国资运营平台功能

  在建设好有形平台的同时,更加注重无形平台即信用的建立。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实现与市场特别是高度证券化的市场的对接。创新国有资本运作方式,加强资源、资本、资产和资金统筹运作,努力推进资源、资产资本化和资本证券化,使国有资产在增值中流动,在流动中增值。国有资本要积极争取占有更多的资源,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培育远期矿业权市场,探索以探矿权、采矿权融资或上市融资,为产业投资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的重大基础和支撑项目筹集资本金。加快整合省属证券行业,做大做强;重点推动四大产业板块中的龙头企业在国内证券市场整体上市;加强与境外资本市场的联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香港、新加坡、日本、韩国、欧美等证券市场上市融资;支持具备再融资条件的公司充分、合理选择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权证等方式进行再融资;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联合、兼并、控股、参股质量好的非上市公司,促进优质资产向优势上市公司集中,实现上市公司低成本扩张;加强对后备上市企业的协调调度和动态管理,形成“优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上市梯次推进格局;积极推进水利、交通、港口、运输、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企业实行“资产证券化”融资试点,募集重点项目起动资金。加快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通过资本运作,把上收的资本收益进行资本性放大。推进投融资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涵盖证券、担保、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在内的金融控股公司,完善已有的基础产业投资公司功能。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进行金融创新,通过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实现间接融资。构建并完善专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国有资本经营运作平台。通过战略性产业投资、资产收购、不良资产处置、债权回购、企业重组兼并及资产托管等方式,努力在融通建设资金、服务国企改革、降低改革成本、破解改革难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进一步激发企业内部的发展活力,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1.创新企业管理理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思想,推动企业业务流程、组织架构的整合改造,缩短管理链条,实现扁平化管理;非上市公司要积极引进上市公司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实行阳光操作;深化企业内部管理改革,重点强化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加强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积极采用国际企业管理标准,逐步实施质量管理ISO9001、环境管理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OHSAS18001、社会责任管理SA8000等一系列国际标准。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五种人才

  全面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着力打造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国有企业产权代表人才队伍;从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出发,选拔培育具有科学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具备战略眼光与经营管理水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适应企业自主创新的要求,选拔培养具备高端技术水准和行业技术前沿水平,善开发、精研究的科技研发人才队伍;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的需要,培养懂技术、善学习、精专业的高级技工人才队伍;适应企业效益最大化的要求,培养对市场需求具有快速反应能力、对市场动向和政策走向具有敏锐观察力、高度职业化的市场营销人才队伍。

  3.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培育企业精神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核心竞争力。选择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有效方式方法,努力形成具有自身特色,体现员工根本利益,健康向上、诚信和谐的企业文化;培养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将好的企业精神、理念和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共同的价值观念与和谐的文化氛围;积极培育企业精神,提炼经营理念,塑造企业形象;将企业文化融于企业内部管理之中,形成体现经营理念和文化内涵的、制度化的业务流程规范和管理标准。

  4.切实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在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中,继续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董事长和党委书记可由一人担任。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促进企业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做好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查办案件、效能监察和治本抓源头等工作,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5.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维护企业稳定

  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认真实行厂务公开;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和妥善安置职工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保障破产资产置换和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置换所需资金,做好破产企业的善后工作,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各项政策,对特困职工和信访重点人员从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入手,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加强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对不稳定因素力争早发现,早化解;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促进企业和谐稳定。

  (五)加强后备战略资源储备,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矿产资源方面的政策,进一步推进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向钢铁、煤炭等行业的国有大型优势企业集中,使国有矿产资源开发与钢铁、煤炭等行业的国有大型优势企业的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自身优势,在努力争取政策支持的同时,立足于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取得资源。鼓励企业参与重点矿产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在现有矿区的周边和深部寻找资源;鼓励国有大型企业整合周边地区小矿,扩大可采储量,提高资源回采率;引导企业切实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率;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争取省外乃至国外资源。

  六、推进规划有效实施

  本规划纲要是“十一五”期间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总纲领。各级、各部门和全省国有企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保障规划纲要对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指导和调控作用。

  实施本纲要的目标任务,需要完善规划体系。各市要抓紧制定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专项规划、行业规划、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完善本纲要与其它规划互动实施机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各市国资委要从实际出发,贯彻好本纲要的精神,在产业进退、区域布局、重点项目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上,确保与本纲要指导方向相吻合。

  《河北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是我省国资委系统第一个五年规划,全省国资委系统和国有企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牢记职责,不辱使命,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