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斌杰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更新时间:2012-04-14
 柳斌杰同志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全面开创软件正版化工作新局面
——在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组《2007年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的安排,经国务院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全国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深入开展。

    我受“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委托,向大家报告工作。

    一、近年来全国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回顾

    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与灵魂,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族软件产业的发展,制定了若干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2000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了一系列有关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产业技术、税收、出口、人才等优惠政策,特别强调任何单位在其计算机系统中不得使用未经授权许可的软件产品,对全社会提出了使用正版软件的要求。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提出了一整套有利于我国软件发展的产业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为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落实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大软件版权保护力度,坚决打击针对软件的侵权盗版行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鼓励和发展软件产业的战略部署,加强软件版权保护,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顺利完成。

    200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政府机关要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同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参照该通知精神,制订具体措施,做好地方各级政府清理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下发后,国务院各部门进行了软件使用的自查清理工作,财政部为采购正版软件提供了专项资金,国管局通过政府采购为各部门购置了正版软件,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组织举办了更换安装正版软件的业务培训,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法制办、国管局组织联合验收组,对国务院各部门更换盗版软件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在国务院办公厅的领导下,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国务院各部门于2002年4月全部实现了通用软件正版化的工作目标。

    200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在总结中央政府部门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再次就开展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部署。吴仪副总理亲自领导并多次在国务院有关会议上强调指出,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要从“建立诚信政府、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发展”的高度,保证在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

    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法制办、国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团结协作,认真做好推进地方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引导、产品推荐、业务培训、经费预算、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各项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法制办、国管局等五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于2004年7月建立了“推进地方人民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订了《关于推进地方人民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定期研究和分析各地开展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情况,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工作机制。

    二是履行职责,做好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划定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共同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组织了推进地方人民政府软件正版化培训活动,举办了五期“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信息产业部组织推荐并公布了《政府使用正版软件产品推荐目录》;财政部专门安排了软件正版化专项工作资金,为有效开展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国家版权局编写了《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手册》,为推进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

    三是加强合作,积极督导。2004年8月至12月,五部门先后派出13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督导,对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购置正版软件的资金全部到位。2005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部际联席会议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把督导地市人民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2005年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内容,先后派出了5个联合督查组,对云南、贵州、重庆、河南、湖北、山东、山西、新疆和辽宁九省(区、市)地市政府部门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查,有力地推动了各地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进程。为了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费困难问题,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组织动员相关软件企业,向西藏、青海和宁夏三个省级政府部门以及新疆、甘肃、陕西、内蒙、山西、云南、贵州等省区的地市政府部门捐赠了通用办公软件。

    四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推进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各省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精神,成立了推进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机构,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确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北京、上海、辽宁、吉林、山西、河北、江苏、浙江、江西、广东、广西、贵州等省(区、市)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亲自主抓软件正版化工作。多数省(区、市)都召开了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对省级以下政府及其各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要求各级政府保证采购正版软件所需资金要到位,有的省(区、市)直接启用省长备用金用于购置正版软件。各级政府的版权、信息产业和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的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协调、软件需求统计、软件产品的评估与推荐、采购资金筹措等项工作,为完成国务院规定的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全国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以及333个地级市,分别于2004年12月和2005年12月全部实现了通用软件正版化的工作目标。

    开展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是在保护知识产权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建设诚信政府、树立国际形象的重大举措,难度大、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努力,我们用不到三年的时间完成了中央、省、地市三级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为带动全社会使用正版软件产生了积极的示范作用,不仅提高了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营造和倡导了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也极大地鼓舞了民族软件企业的信心。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在全社会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了进一步扩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的成果,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我国基本实现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目标的基础上,于2006年全面启动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2006年4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访美期间,庄重承诺中国政府将全面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他指出,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侵权行为的立场是坚定的,“中国将继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依法保护各国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华合法权益。去年,中国政府部门已完成了软件正版化工作。今年,我们将全面推进大型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这充分显示了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态度和决心。

    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2006年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的安排,2006年4月,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财政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计划,切实做好推进企业正版软件工作。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全面启动。

    为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顺利进行,2007年2月,国务院批准同意由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财政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九部门建立“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开展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重新调整加强了软件正版化组织领导机构,将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制定了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山东、江苏、安徽、江西、湖南等地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分管省领导主持研究部署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多数省(区、市)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地区首批完成软件正版化的大型企业名单。

    一年多来,“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筹建专家咨询组,与各地政府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合作开展了200余次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培训,参训企业数量近5600多家,培训人员近13500人。国资委、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全国工商联的主管领导亲自主抓本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工作成效显著。中央和省级政府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督查和检查验收,对列入首批完成使用正版软件的1500家企业进行了指导和检查验收,督查企业近3600家,查处违规企业近1100家。在各级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全国已有近1500家大型企业完成了软件正版化工作,另有1300家企业列入了首批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名单,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离不开一个良好的软件生产和市场环境。软件属于智力和知识密集型产品,研发投入大、市场风险高、复制简单方便,很容易成为侵权盗版的对象。当前,针对软件的侵权盗版的现象在国内还普遍存在,有的地区甚至还十分猖獗,从总体来看我国软件版权保护的社会环境还未得到根本性改善,软件侵权盗版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进一步加大软件版权保护力度,营造健康规范的市场环境,是保证我国软件产业健康发展十分突出的任务,也是推进软件正版化的基本前提。

    吴仪副总理多次强调,要加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要制订相关的政策措施保护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要加大打击软件侵权盗版的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软件产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打击软件侵权盗版行为”的指示精神,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财政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为加强软件版权保护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从2003年开始,国家版权局会同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连续三年开展了打击软件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5、2006年,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公安部连续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2006年,全国“扫黄”办、国家版权局等十部委开展的“反盗版百日行动”,都将打击软件盗版作为治理重点。2006年和2007年,国家版权局连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盗版软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计算机生产、销售等领域未经授权预装盗版软件的非法行为,重点治理了大型计算机电子商城预装销售盗版软件行为,各地版权部门通过与计算机电子商城管理方签订执法责任书、积极推动计算机硬件销售企业与软件商签订销售正版软件协议等多种方式,建立软件销售与守法责任制,规范生产、销售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行为,为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

    为了进一步巩固我国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的成果,并从源头上防止软件侵权盗版,2006年3月,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先后联合颁布了《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和《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提供必要的购买软件的配套资金;要求版权、信息产业和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认真做好购置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的资金保障、政府采购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级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要求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销售前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要求操作系统软件提供者应采取积极措施,支持计算机生产企业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通过制订预装软件价格和服务条款,使计算机生产、销售企业能够以优惠的价格和良好的服务获得授权;要求进口计算机时需向信息产业部提供与其进口计算机数量相符合的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授权文件,为我国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软件产业具有开发投入大、研发成本高、容易被复制的特性,其发展特别依赖于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近年来开展的软件正版化工作,为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使我国民族软件产业的振兴呈上升的良好发展态势,我国的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如金山软件公司自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以来,已经在国务院57个部委的政府采购中中标,该公司自主创新、独立研发的Office软件产品被广泛使用。在2006年的第三轮全面采购中,金山WPS Office产品首次超过国外产品,一举获得了56.2%的政府采购份额,并在国家57个部委及28个省、200多个城市的政府办公中获得广泛应用。广州中望龙腾公司软件销售额已连续几年在国内市场递增100%,在国外市场递增300%,出口达60多个国家。软件正版化工作得到了国外软件企业的普遍好评。

    在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各级政府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也涌现出一批在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企业。这次会上我们将对中国移动等166家企业授予“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示范单位”称号,以示表彰。也借此机会,向全国各地所有参与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的同志们表示感谢,感谢大家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所付出的辛勤劳动!

    二、深刻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对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第一个要求加以强调,这也是对加强版权保护、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对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是鼓励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客观需要。

    软件产业作为代表先进生产力的产业集群和信息产业的核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基础性和战略性的重要地位。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障。只有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才能切实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劳动,才能激发民族的创新精神。

    当前,软件的侵权盗版行为还十分猖獗,不仅严重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给软件开发者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而且大大挫伤软件开发者的积极性,影响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严重阻碍我国软件产业乃至整个信息产业的发展。提倡使用正版软件,严厉打击软件侵权盗版,为软件创新成果提供法律保障,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对鼓励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有着根本性的意义。

    (二)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是发展我国民族软件产业的必然要求。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发展高新科技已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特征和基本要求。各国为了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和提升国际竞争力,抢占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列入国家发展战略来推进。软件产业作为高新技术的典型代表,已经在推动各国现代化进程和经济发展过程中显现出强大作用,各国都将其作为重点产业来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软件产业的发展。2000年以来,国务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和打击软件侵权盗版的政策文件,从宏观政策、投融资政策、产业技术政策、采购政策、税收政策以及版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一整套有利于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实践证明,民族软件产业的发展不仅需要良好的政策环境,更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据有关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软件盗版率每增长10个百分点,就会造成软件销售直接损失近40亿元人民币,造成软件产业综合经济损失近70亿元人民币。可见,侵权盗版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利于建立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推动我国民族软件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优化投资环境、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的必要条件。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除了充分发挥人才、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外,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也是重要因素。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法律环境能吸引大量的外部投资和引进科技含量高的技术和产品。引进高新技术和高科技产品需要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如果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高,侵权盗版盛行,投资者缺乏安全感就会望而却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好与坏、强与弱、健全与缺失,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履行国际义务、开展对外经贸关系的重要因素。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于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广泛开展对外经贸交流,认真履行国际义务、做“负责任”的大国的影响日益突出。因此,加强版权保护,打击侵权盗版,推进软件正版化,关系到扩大对外开放、投资环境和促进对外经贸交流,关系到树立我国良好国际形象和国际信誉问题。

    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不是一件单纯的业务工作,要从事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事关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事关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发展、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高度认识问题,才能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对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三、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扎实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高举保护知识产权大旗,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在国务院的领导和部署下,通过各级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们不但实现了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的工作目标,而且全面启动了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软件正版化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认识还不到位,个别地方政府对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相当数量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薄。(二)有些地方机构不健全,对正版化工作组织协调力度不够,工作中存在推诿现象。(三)部分地方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四)对推进软件正版化取得的成果缺乏后续跟踪监督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形成。此外,有些软件正版化培训活动流于形式,没有取得实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存在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有些地方的软件经销商借软件正版化之机,擅自篡改软件授权许可证,采取非法手段欺骗用户,牟取暴利,等等。这些问题既有主观上的问题,也有工作上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整治和解决。

    软件正版化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特别是目前正在推进的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与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相比较,范围更广、数量更多、难度更大、任务更重。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要求,充分认识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估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定的态度、更足够的勇气、更有效的措施继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软件版权保护,为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软件产品的开发与创新,促进民族软件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推进软件正版化的自觉性。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开展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是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建设诚信政府、引导社会行为、鼓励民族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信守国际承诺、树立国际形象的需要;充分认识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是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公平意识、竞争意识,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需要。要把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发展的高度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各级政府要将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工作业绩考评体系,切实增强政府部门的工作责任感,不断提高政府部门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是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推进软件正版化的组织领导工作,重新整合本级政府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领导机构。将“推进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整合成统一的“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由各级政府的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版权、信息产业、财政、法制等有关部门,以及国有、民营、外资、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为成员,并成立开展日常工作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运转有效、协调有力的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研究,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制订切实可行的总体规划,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在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特别是在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中,要按照国家九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形成“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协会辅助”的工作格局。在前一阶段的工作中,我们之所以能取得一定成效,很重要的一条成功经验,就是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密切合作,建立了运转有效、协调有力的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因此,各省、中央各职能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行业协会,要根据其管理权限和管理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提高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执行力。要明确各级政府责任主体和工作目标的责任。要充分发挥职能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公共服务、宣传普法、督导检查功能,提供有效的软件产品推荐、软件资产管理、法规政策咨询、专项业务培训等公共服务,加强软件正版化的检查、督促和验收工作。要发挥行业协会的辅助功能,动员和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支持和参与软件正版化工作,形成推进软件正版化的工作合力,努力开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新局面。

    (四)巩固工作成果,扩大工作领域。

    近年来,各级政府在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中投入了极大的精力,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级政府要善于总结和推广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在巩固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基础上,大力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做好政府正版化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将正版化工作延伸到各级政府的所有部门和机构;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精神,在购置计算机设备时,必须提供必要的购买软件的配套资金,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全面实现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目标。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一是要坚持“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依次推进” 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二是要坚持“阶段性目标”原则,各地和各行业每年都要明确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指标数量;三是要巩固和推进并举,力争经过五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我国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状况有根本性变化。

    (五)加强监督引导,规范企业行为。

    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特别是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是一项非常艰巨复杂的任务。企业往往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对推进软件正版化缺乏原动力,这在客观上增大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难度。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在推进企业正版化工作中要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和监督,要从教育入手,增强企业尊重知识产权、守法诚信的经营理念,提高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自觉性。对坚持依法经营,使用正版软件的企业,政府部门应及时给予鼓励和表彰;对经宣传教育仍不及时整改的企业要在社会上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软件正版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大型企业中推进知识产权管理、软件资产管理和检查验收回访等项制度。对申请上市的公司,使用正版软件应该作为重要条件之一。通过完善宣传教育和监督引导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软件正版化行为。各级政府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把软件正版化服务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给予企业积极的支持和帮助,推动企业建立起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构筑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体系。同时,通过不断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大力普及宣传著作权法律知识,着力提高软件企业和广大社会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

    (六)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软件正版化社会环境。

    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软件市场监管工作,加大版权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软件侵权盗版的违法行为。要继续治理软件零售、预装市场,加大对通过互联网大量非法复制、传播未经授权的软件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销售盗版软件、违法预装盗版软件以及通过网络非法复制、传播盗版软件等各类软件侵权盗版行为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全社会形成抵制和打击软件盗版行为的良好氛围,优化软件市场的环境和秩序,为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同志们,软件正版化工作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国际关注,国内重视。我们肩负的责任十分重大,我们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但我们坚信,只要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乘着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东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促进社会和谐,就一定能把软件正版化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