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商业发展规划
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2-04-14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加快我市商业发展,大力推进我市流通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商业在繁荣市场、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商务部制发的《国内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十五”期间,我市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建设,以业态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以改革开放增强市场主体的活力,以促导生产、引导消费提升商业功能,促进了商业行业的健康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商业总量不断扩大。2005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8.64亿元,比2000年增长79.55%,年均增幅12.4%;实现商业增加值343亿元,比2000年增长69.71%,年均增幅11.16%(可比口径),占全市GDP的15.33%,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30.92%。

  (二)新业态快速发展。2005年,全市各类连锁经营企业发展到近百家,连锁经营网点达2440多个,涵盖百货、食品、家电、建材装饰、餐饮、美容美发等30多个行业,实现销售额316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8%,比2000年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初步形成连锁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专业物流配送和第三方物流3种形式的物流体系。部分企业设立门户网站,开展网上信息发布,网上交易和结算,电子商务逐步进入较好的运营态势。

  (三)商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十五”期间,我市商业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全面展开,通过改制改造,使所有制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市场资源结构得以重构,促进了商业企业战略性调整和企业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大型商业企业集团加快拓展步伐,销售增长迅猛,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经营活力更加显现,已形成多种经济成分竞相发展的商业流通新格局。

  (四)商业固定资产投资不断扩大。“十五”期间,商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0余亿元,其中,一批重点商业项目建成,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60亿元,商业基础设施功能显著增强。

  (五)商业经济外向度进一步提高。2005年,我市外资商业企业达到15家,营业门店109个,实现销售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同时我市商业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零售企业在市外开店78个,餐饮企业在市外开店59个。部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从事外贸业务,国内外经济进一步融合。

  (六)诚信兴商、依法治商工作取得新突破。深入开展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3个“企业信用自律标准”,推进企业“诚信兴商”;“放心肉”、“放心酒”、“放心煤”、“放心菜”等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加强,整顿规范汽车市场、成品油市场成效初显,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全面启动,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十一五”期间,我市商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形势是:“龙头”企业的规模和实力与国内外大集团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中小商业和服务业组织化程度不高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商业企业现代化水平仍待提高;批发业发展相对滞后,交易方式较为落后;部分地区商业网点布局存在疏密不均现象,农村商业网点发展较慢;流通业促导工农业发展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历史性机遇,围绕将武汉建设成为中部地区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和现代服务业中心的目标,不失时机地发展现代商贸服务业,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建设,推动商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流通的先导作用,促导生产,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商业整体优势和竞争力,带动武汉城市圈商业共同发展,提升武汉在中部地区商贸中心的功能,巩固武汉商业在全国城市中的靠前位置。

  (二)发展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努力扩大消费领域;不断优化商业经济结构,改善商业发展环境,促进城市功能提升;加大行业内部改革力度,突出商业结构调整,整合商业资源,在做强壮大商业龙头企业等方面有新突破;积极创新流通方式,推进传统业态的转型和改造,大力发展新业态,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提供新的就业机会。

  2、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商业发展与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之间、商业与工农业及其他产业之间的统筹协调;做好武汉商业与武汉城市圈商业之间、中心城区与城郊各区之间、传统商业中心与新区、开发区商业之间、市级商业中心与副中心及社区商业之间的统筹协调;做好企业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有效引导、监管之间的统筹协调。

  3、坚持便民利民。突出“以人为本”,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结合“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和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合理配置商业网点,不断营造安全、诚信、方便、舒适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便利购买。突出人性化服务,优化商业设施功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促进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4、坚持对外开放。学习吸纳国际商业发展的先进理念和技术,引进各种新型商业业态,吸引更多国际品牌和跨国集团采购中心落户武汉,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商贸服务企业进驻武汉。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武汉商业企业走出国门,扩大对外贸易,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加速融入国际市场。

  5、坚持项目兴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高标准建设商业设施,认真选择一批促进商业发展的重大支撑项目,建立项目库,支持发展高端商业,积极发展社区商业,加快发展农村商业,充实提升生活服务业,在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向其倾斜。以重大支撑项目为龙头,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带动中小商业网点的建设和调整,促进全市商业网点提升功能、合理布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10年,努力将武汉建设成为我国中部地位与城市经济发展相协调,吸引力强、辐射面广的现代商业贸易中心;基本形成城乡良性互动,双向流通,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化流通格局;不断完善结构合理,功能配套,层次清晰,体系完备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建成多业态共同发展,定位明确,特色鲜明,购买方便的连锁经营网络;发展一批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支撑,拥有知名商业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商业企业集团。

  主要预期目标为:

  ----到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989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其中餐饮业营业收入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15.6%。

  ----商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

  ----以连锁经营为主的新业态销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35%以上。

  ----构造繁荣繁华的汉口中心商业区,提升中南路、钟家村两个市级商业中心的综合功能,建成30个市级商业副中心,着力提升和发挥汉正街、白沙洲等市场的品牌效应,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商业街,规划设置一批社区商业中心,大力发展城郊各区各城镇的多种类型网点。中心城区人均拥有零售商业营业面积达到1-1.1平方米。

  ----培育2-3家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商业企业集团。

  四、工作任务

  为了实现“十一五”时期的各项发展目标,进一步发挥商业促导生产、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的作用,全市商业将以“6大体系”建设作为贯穿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发展新型业态,促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1、拓展和丰富连锁经营的领域和内涵。通过规划引导,不断扩大连锁经营的规模,形成多种业态并存、定位清晰、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终端市场,到2010年,大型综合超市发展到120家左右,中小型超级市场发展到2000家以上,大型专业店发展到80家左右,大型餐饮店发展到80家左右,连锁便利店、便民店、专卖店发展到2000家以上。不断拓展新领域,在医药、烟草、健身、美容、洗浴、农用生产资料等10个重点行业广泛开展连锁经营,引进连锁经营的折扣店、便利店等新业态。积极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向武汉周边延伸,探索农村连锁经营模式,促进农产品和生活必需品、农用生产资料的集中配送。引导企业强化连锁经营的规范管理,培植一批品牌企业,带动加盟连锁店的发展。

  2、促进商贸物流业快速发展。加快建设8-10个连锁经营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中心,形成促进连锁经营快速发展的产业技术支撑。积极推进传统仓储业向现代物流业的转变,延伸上游产业链,扩大高端客户,发展专业物流配送和第三方物流配送。规划建成舵落口、阳逻、天河、常福、郑店等10个辐射范围500公里的现代商贸物流配送中心。

  3、推进电子商务迈上新台阶。引导零售业、餐饮服务业建设商业门户网站,不断拓展网站功能,探索有形市场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模式,扩大网上购物的品种和数量。大力推动批发业和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建设,提升大宗商品专业交易网站的功能,不断扩大网上交易品种,规范网上交易行为。加快武汉商业信息平台建设,开发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相关信息资源。到“十一五”后期,力争90%大中型商业企业建立自己的商业网站,具有一定交易规模的知名商业网站达到10家。

  4、探索发展直销等其他新业态,支持无店铺销售有序发展。

  (二)优化网点布局结构,促进商品市场体系建设

  1、促进中心城区商业繁荣繁华。将汉口中心商业区扩展至王家墩地区,构筑汇集商务、购物、旅游、住宿、餐饮、休闲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集中商务活动区,展现武汉作为中部商贸中心的能级。稳步推进大型购物中心和大型百货店的建设,结合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实施,续建、新建2个以上现代化大型购物中心和10个左右大型百货店,建设30个市级商业副中心,使城市购物环境、服务功能进一步改善。

  2、加快社区商业发展。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消费进家庭”为主题,全面推进社区商业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改造、提升、完善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居住区以建设经销生活必需品的超级市场和各类便民网点为主;住宅组团中建设综合超市以及专业店、专卖店及餐饮等生活服务业特色店,均衡设置规范整洁的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关闭治污不达标等扰民网点,倡导新建和改扩建独立座落的商业网点群,促使社区商业中心的服务功能依次递增、不断完善。

  3、全面实现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大力发展生鲜食品超市(专业店),加快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购物环境,构建食品消费安全体系,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自2006年起,3年内基本实现全市中心城区生鲜食品超市网点合理布局,完成对简易、顶棚、占道经营市场升级改造和淘汰工作,使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管理水平、食品卫生等得到明显好转。开展城郊各区城关镇、重点镇的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试点工作。

  4、加强城郊各区商业网点建设。适应城镇化水平提高的需要,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发展4个城关镇及7个重点城镇的商业街区,规划以综合超市,百货店为主体,配套发展专业店、专卖店等业态;根据重点城镇及城关镇产业布局状况,发展工业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在重点城镇、城关镇、中心镇及一般建制镇,积极推行连锁经营的农资超市和以经营日用品为主的便民店,有条件的可筹办农用生资批发市场和专业店。围绕“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在农民新村延伸连锁经营网点,大力发展经营日用消费品、农用生资的连锁“农家店”。

  5、积极促进各类生活服务业产业化、规范化发展。大力支持餐饮业实施品牌战略,振兴“老字号”,培养“新字号”,培育30个具有特色的连锁餐饮企业,连锁餐饮网点达到300家,其中3000平方米以上网点发展到80家左右,争取有更多的大型企业进入全国餐饮百强;扶持放心早餐、清真餐饮网点发展,逐步实行连锁化经营;规范和整顿马路餐饮摊点,形成武汉餐饮业高、中、低档共有,风味特色俱全的餐饮市场格局。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的经济型酒店。大力推动“家庭服务社区化工程”,指导家庭服务、美容美发、人像摄影、家电修理、住宿、洗染、沐浴、再生资源回收、印章刻字等便民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营运,建立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在各行业培养5-10家知名企业,提升生活服务业经营水平和服务档次。大力发展旧货业,鼓励发展租赁业,稳步发展拍卖业,规范发展典当业。积极培植发展服务于商务、旅游活动的休闲产业,探索建立酒吧、茶坊、文娱、健身、文博、画廊等业种集中、特色突出的经营区域,建设京汉大道文化休闲景观街。

  6、推进批发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大力发展全国性商品交易市场,完善舵落口、白沙洲、汉正街等10个批发市场集中地区的商业规划,重点培育专业型批发商品交易市场,适量设置综合型批发商品交易市场,改变粗放经营模式,提高专业聚集度;建设一批汽车、钢材、光电子、建材等全国性、区域性大市场,建立商品交易信息系统和物流配送系统,探索网上交易、期货交易等现代交易模式,提高交易活跃度,拓展交易范围,增强对华中和全国的辐射能力。到“十一五”期末,力争有3-5个年交易额超过百亿元的农副产品、钢材、汽车等单体批发市场,汉正街市场年交易额力争突破500亿元。积极培育区域性商品交易市场,形成规模特色优势,2010年形成20个左右年交易额超10亿元的区域性批发商品交易市场。突出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市场,大力扶持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支持发展具有地域集散功能的中小专业批发市场;在城郊各区农产品生产基地,鼓励发展产地批发市场,构建全国性或区域性商品交易市场的产业支撑,促使我市形成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相结合的市场体系,凸现我市在中部地区流通业的重要作用。

  7、重视发展商业街。提升已有商业街的档次和特色,注重购物与休闲互动,扩大江汉路步行商业街等十余条商业街的品牌影响;分别在各中心城区培育建设一批具有商业、旅游、文化功能和特色的商业街;重视发展沿街楼宇经济。

  (三)发挥流通先导作用,促进贸工农经营体系建设

  1、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商品。积极推行代理制、特许经营、直设专卖店等多种形式,每年引进一批国外知名品牌商品,促进商品升级换代,满足高端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

  2、创立商业自有品牌。扶持商业企业创立自有品牌,引导企业正确实施零售业自有品牌战略,扩大贴牌商品销售比重,建立适应社会化生产的设计、加工、销售、服务体系,逐步实现自有品牌的系列化、规模化,营造“做品牌、推品牌、用品牌、爱品牌”的社会氛围,使企业自有品牌商品销售有较大幅度提高。

  3、引导企业开展专业、特色经营。按照细分市场的要求,引导中小型企业进行业态调整,逐步向专业化转变,开展专业经营、特色经营、错位经营,在专项商品上做精做全做大,形成经营特色,吸引专业顾客。引导小商品市场、日用工业品零售市场向专业化商场、品牌展示中心等新型经营方式转型升级。引导二手车市场向流通、回购、租赁、维修等综合性经营转型。

  4、扩大信用消费。加强商业企业和银行、证券、通讯、交通等服务业的合作,改善信用消费整体环境,培植和扩大信用消费客户群。大力推进刷卡消费,促进一站式消费和一卡式消费的发展,在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店、超市、餐饮店、门面式批发店等提高刷卡消费率,在中小型商业、服务业网点扩大刷卡消费面。

  5、提升商业订单功能。充分发挥商业促导生产的作用,鼓励商业企业直接与工业生产基地签署订单采购商品,引导商业企业联合下订单采购商品,以降低采购成本,提升商品质量,支持和服务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6、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积极参与国家“双百市场工程”,支持和引导商业企业建立农产品收购基地、加工基地,促进农产品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带动农业种植、养殖结构调整;深化“农超对接”、“农商对接”,将更多农产品引入超市和批发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大力推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城郊各区及周边农村建立镇、乡、村三级连锁经营网络,扩大商品经营范围,使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生活用品方便、放心。

  7、培植发展会展经济。充分利用我市区位优势,建设多功能商务区和大型展馆,积极举办各种大型商品展览会、交易会和各种商务活动,积极培育专业会展公司和专业参展群体,重点抓好中国食品博览会等一批全国性、全省性的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宣传企业,促进交易,扩大影响,实现“以展扬名,以展兴市,以展创牌,以展促商”,把我市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商业会展之都。

  8、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和质量。合理选择招商引资对象,努力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注重引进企业的诚信度和管理、营销技术的先进性;注重引进项目与增强商圈功能的一致性;注重引进项目能填补我市在新业态、新业种上空白的独特性;注重引进网点符合城市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合理性;注重研究、吸收、嫁接国外先进的流通模式、经营理念和营销策略,增强流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全面推进诚信工程,促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

  1、提高行业诚信经营意识。重视诚实守信、买卖公平、竞争有序的软环境建设,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教育培训等方式,强化企业和员工的诚信经营意识和自律意识。

  2、探索建立商业信用评价体系。选择食品、药品、成品油、餐饮服务、美发美容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商业信用评价体系试点,探索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商业信用档案体系,建立商业信用公告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

  3、坚持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企业行业自律,坚持守法规范经营;根据商品经营形势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商品进货管理制度、营业现场管理制度、举报投诉处理制度、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制度和退市制度。要通过制定和执行各项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营和员工操作行为。

  4、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以人为本”、“诚信为本”,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增强便民措施,将优质服务体现到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中,促进服务内容和形式的更加统一,继续推行和倡导品牌服务、明星服务和专家型服务。

  5、构筑食品安全体系。从商品加工、运输、配送、储存、销售等多方面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严把进货关、验货关,防止“三无”产品上柜,打击和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经营,使市场消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五)引导企业协调发展,促进市场主体培育体系建设

  1、以发展和培育百亿元商业企业集团为目标,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做强做大商业“龙头”企业。按照管理技术信息化、主业经营规模化、内贸外贸一体化、知识产权自有化的目标,重点支持我市商业上市公司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大发展机制的创新力度,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引导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采取收购、兼并、重组等措施,加快规模扩张。

  2、重点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发展直营连锁、特许连锁和加盟连锁,支持其向城郊各区、武汉城市圈和省内外延伸连锁网络,支持企业依托连锁网络向上游产业延伸,建立商品供应基地,拓展产业链,优化价值链,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对行业的影响力。

  3、大力发展现代批发企业。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培育、改造、发展一批专业批发企业,以专业优势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发展厂商分销体系、批发代理、批发经纪人、批发超市等批发新业态;创新批发营销方式,引导大批发商构建完善的销售网络,连接制造商和零售商,整合形成供应链,引导中小批发商自愿加入供应链;发展一批为批发业服务的专业中介机构。

  4、坚持一业为主、多业并举的发展方针,重点引导商业企业在对核心资产和主营业务进行优化重组的基础上做强做大。推动企业不断革新内部流程,创新物流、采购、营销、管理模式,增强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实现规模经济发展目标。同时,采取积极稳妥的方针,支持企业依据自身优势和发展目标向其他领域发展,防范经营风险。

  5、加强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全力支持和有效引导中小商业发展。制订各种有利于促进中小商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发挥为中小商业企业服务的各种基金组织的积极作用,扩大融资渠道;鼓励中小商业企业在资金和技术、业务交流、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自我协调和自我服务;积极推动和帮助中小商业企业加入大型商业企业和国际性加盟连锁网络,扶持中小商业自愿加盟连锁组织,扩大经营空间;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引导中小商业立足社区,发挥便民利民优势。

  (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市场监控体系建设

  1、建立和健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完善信息直报制度,密切跟踪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储备商品的市场变化趋势,建立和完善反应快速、调控及时的工作机制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市场异常波动,提高调控市场的能力。

  2、增强武汉商业信息平台功能。科学整合已有信息资源,扩充数据采集面,增加监测商品品种,提升武汉商业信息平台增值服务功能,通过对数据的加工、整理、分析,跟踪流行时尚,发布消费信息,预测市场趋势,支持商业决策。

  3、建立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通过对购物环境、购物氛围、商品、服务等要素的顾客满意度调查,测度企业及行业服务质量,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创造商业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1、科学分解落实各项目标。本着积极、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分解“十一五”时期商业发展的各项目标,落实到各年,确保各项目标的完成。

  2、开展诚信经营活动。通过开展创建“诚信模范店” 等活动,树立典型,以示范效应带动全行业的诚信经营。同时完善相关举报、投诉处理办法。对妨碍公平竞争、同业损害的行为进行公开警示和依法监管。

  3、巩固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坚持不懈抓好“放心肉”工作,对私宰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其死灰复燃;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大力推进酒类商品防假网络建设;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测和检测力度;深入开展成品油市场、汽车市场整顿和监管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对重大拍卖活动由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现场监管;完善典当行业市场准入和监管工作。

  4、加大商业网点建设的调控力度。依照《武汉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制定落实规划的相关措施,加大对商业网点设置和对商业行业发展的指导力度,引导各区制订商业网点发展的详细规划,引导企业按规划要求合理布局,避免因低水平重复设置造成恶性竞争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5、积极争取和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流通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力争设立市支持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发展新业态、社区商业和开拓农村市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文明、公平执法,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积极实施项目推进

  1、筹建商业发展项目库。根据市、区及重点企业发展规划,积极筹建市商业发展项目库。针对不同项目,开展投入产出效益分析论证。认真落实项目资金,吸引国外资本和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把商业项目的建设落到实处。

  2、抓好项目实施。突出抓好54项投资额在亿元以上的重大商业项目,完成投资额548亿元;重点落实21个总投资在3000万元至1亿元的重点商业项目,完成投资额14亿元;指导各区抓好中小商业项目投资,完成投资额100亿元。力争5年内全市商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超过600亿元。

  3、着重抓好王家墩商务区、武汉新区、后湖地区、常青花园、南湖新城等处重大商贸项目的规划、招商和建设工作,使其建成后成为展现我市现代流通功能和水平的窗口。

  (三)培育龙头商业集团

  1、积极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通过考查,明确零售、批发、餐饮、服务业等不同类型重点目标企业,采取多种办法加以扶持培育,使其不断发展壮大;重点扶持列入国家培育的大型商业集团。

  2、加快大型商业集团重组步伐。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借鉴外地经验,制定目标明确、操作性强的具体方案,适时推进企业重组,促进企业内部机制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适应商业集团化、连锁化、规模化、跨地区化的发展趋势,使商业集团做强做大。

  3、妥善处理企业遗留问题。充分利用国家相关政策,认真做好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作,同时探索争取债务重组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通过土地、房屋、产权出让所得冲抵企业债务、抵偿历史包袱、安置分流富余人员,降低企业改革成本。

  4、帮助企业申请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国营贸易经营权和相关资质;支持大型商业企业通过申报国债贴息项目等方式,加大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作业方式的力度,建设企业OA系统、ERP系统、物流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等;鼓励企业应用科技成果,改进和完善管理办法,做好节电、节水、节材工作。

  5、研究股权分置给上市公司带来的新变化,并制定相应措施。

  (四)建立高素质人才队伍

  1、在职工中坚持不懈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广泛持久地开展群众性岗位练兵和服务技能竞赛活动,职工职业道德培训面要达到100%,搞好就业与再就业培训,大中型企业职工要做到不培训不上岗,规范服务不达标不上岗、重要岗位没有获得专业证书不上岗,不断提高商业职工队伍素质。培养一批以劳模、服务明星为主体的商业服务品牌。

  2、搞好优秀中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工作,采取院校教育、国外或港澳地区培训、跟班学习、交流、挂职等多种形式培养商业人才,全面锻炼中青年干部,使优秀商业人才脱颖而出。

  3、建立多层次人才培训体系,通过设置专业课程培训和到优秀企业观摩学习等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为主的人才队伍建设。开展WTO知识专门培训,为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储备人才。

  4、吸引职业经理人和精通现代流通、服务业经营管理的优秀人才参与我市商业发展。

  (五)提高各级流通主管部门的协调服务能力

  1、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把工作重点放在规划、引导和协调上,制定标准,完善商业行业运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全面建设“服务型机关”。

  2、发布商业相关信息。加强对商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按年度发布流通业、餐饮服务业发展报告,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制订信息发布制度,按规定发布商业相关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3、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加强对生猪屠宰、酒类、成品油、拍卖、典当、二手车交易等行业的监管,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做好市场监测、应急和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市场监测管理制度和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制度,健全粮、油、糖、肉、蛋、鱼、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预警和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市场异常情况。实施重点场所安全责任制,落实监督反馈机制,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监督有关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

  5、指导商会、协会发挥更大的作用。继续建立健全商会、协会组织体系,将不同投资主体,不同经营类型的商业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起来,使其增强自我发展、自律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商会、协会的行业公信度,引导其进一步发挥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并加强跨行业、跨地区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