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农业经济发展规划
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2-04-14

 
  为推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如期实现,在认真总结分析“十·五”期间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中央、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基础

  (一)“十·五”期间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2000年以来,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和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等形势变化,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农业农村工作方针和政策,坚持把“三农”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牢牢把握农民增收这条主线,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坚持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为契机,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1.农村经济总体实力明显增强。截止到2005年底,全市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505.96亿元,比2000年增长62.5%(现价比较);农业总产值达到95.35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2000年增长34%;农业增加值达到51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2000年增长26%。

  2.农民收入逐年增长。“十·五”期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3.7%、3.2%、5.4%、6.4%和9.8%,2005年达到了3376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其中2005年农民工资性收入1463元,比2000年增长了35.5%,占2005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的38%;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1633元,比2000年增长11.9%,占2005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的52.2%。农民工资性收入已成为促进全市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同时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使得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有了较快增长。

  3.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成效显著。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比由2000年的22.3:51.3:26.4调整到2005年的18.8:52.5:28.7,农村非农产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比重上升了3.5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产业结构比由2000年的53.1:1.9:36.7:8.3调整到2005年的44:1.7:45.8:8.5,种植业比重下降了9.1个百分点,其中2005年全市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26.84万吨、10.17万吨和5.69万吨,比2000年分别增长38.8%、65.9%和58.3%,畜牧业产值首次超过种植业产值;2005年水产品产量17.1万吨,比2000年增长19.9%。全市渔业捕捞与养殖的产量比例由2000年的34:66调整到了2005年的21:79,其中海水捕捞产量同期下降了25%,海水养殖产量提高了45%,实现了由传统海洋捕捞业到水产养殖业的转变,保护了海洋渔业资源,有效利用了海水资源。2005年全市固定资产原值达到198.35亿元,比2000年增长36.4%。

  4.农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粮食产量保持较高水平,2005年达到84.6万吨,比2000年增长20%,创2000年以来最高水平。粮食种植形成规模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全市在卢龙、昌黎、抚宁等粮食产区建立了优质专用小麦20万亩、优质玉米基地100万亩、甘薯基地40万亩、杂粮基地6万亩,占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的80%。

  二是农业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全市农作物优种覆盖率达到94%,果品优种覆盖率达到72%以上,畜禽养殖中,猪、牛、羊、鸡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6.2%、75.7%、71.5%、97.5%,水产品良种覆盖率达到94%,有30多个农产品品种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三是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重点培育了海阳、昌黎等5个年交易额超亿元以上的农产品龙头市场,进一步完善了果品、海产品等专业批发市场,在蔬菜、果品等主产区,建立健全了特色明显、品种集中的产地市场,疏通了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逐步形成了统一、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了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市级地方农业生产标准148项,全市基地环评面积达到了47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达到了414万亩,其中粮油192万亩、蔬菜92万亩、果品90万亩、水产品30万亩。

  五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扎实有效。认真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68626”示范工程,2005年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创产值156亿元,参与农户49万户,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50.4%,分别比2000年增加了36亿元、24.7万户、提高14.3个百分点;目前全市有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8家,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达到2家、11家、80家;全市形成了肉鸡、酿酒葡萄、玉米淀粉、海洋水产、蔬菜、生猪、甘薯、牛羊“八大主导产业”,板栗、鲜果、林板、中药材、蛋鸡、花卉“六大农业特色产业”。

  5.小城镇和乡镇企业平稳发展。

  一是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较快发展。2005年全市建制镇个数达到了40个,比2000年增加了2个,城镇人口达到了116.12万人,比2000年增长了10.4%;城镇化率达到了43%,比2000年增长了6.8个百分点,城乡经济发展的纽带作用日益显著。

  二是乡镇企业在改革和调整中稳步发展。2003年,全市乡镇企业实现增加值98.58亿元,占当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25.5%。

  三是农民务工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劳动力市场日趋活跃,全市逐步取消了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下大力气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农民外出务工数量由2000年的4.5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15.5万人,年均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6.5万人。

  6.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一是水利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十·五”期间,全市共投资5.87亿元,建设大、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3.7万项,维修水库99座,修建堤防163.3公里,疏浚清淤河道366.5公里,修渠400.7公里,引青灌区续建配套工程、洋河水库、水胡同水库除险加固、海堤加固等一批骨干工程建成并发挥作用。

  二是生态环境建设效果明显。“十·五”期间,全市实施退耕还林50.3万亩,三北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25万亩、飞播造林27万亩,新封山育林4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541平方公里,2005年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了424.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34. 45%。

  三是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十·五”期间,我市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农村沼气、乡村道路等农村“六小工程”全面启动,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73.44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9万亩;利用国债建设农村“一池三改”沼气用户13517户;解决了20.55万人饮水困难;截止2004年底全市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十·五”期间共新建改建乡村道路3250公里;农村自来水受益村数达到了845个,比2000年增加了24个村,自来水普及率36.9%;农村用电量达到81457万千瓦,比2000年增长了57%;通汽车村数达到了2227个,比2000年增加了39个村;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了29.1平方米,比2000年增加了4.81平方米:通电村庄2278个,通电率99.7%;通电话村庄2281个,通话率99.6%;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100%,其中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70.5%。

  7.各项惠农政策作用显著。

  一是加大了农业投入。“十·五”期间,我市共有27个类别的156个农村经济和基本建设项目争取到上级支持资金2.35亿元,其中国债资金1.8亿元,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

  二是各项补贴政策调动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从2004年起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政策,2004、2005年我市粮食补贴、良种补贴、购置农机具补贴分别达到了2861万元、210万元、144万元。

  三是农村税费改革进展顺利。2002年国家实施农村税费改革,2003年开始逐步减免农业税。到2005年末全市三个城市区和青龙县已经实现了免征农业税,其它三个县的农业税税率由3.8%降低到了1.8%。三年全市累计减免农业税6700万元,仅此一项每年可直接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0.5个百分点左右。

  四是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效明显。农村税费改革后,全市的农业税及附加仅2171.61万元,比改革前减少17358.31万元,减幅89%。全市农民人均负担11元,比改革前减少88元。农民每年承担的“两工”数量控制在了规定的15天以内。2005年全市取消了统一规定的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

  8.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长足发展。

  一是重点村和贫困人口逐步减少。“十·五”期间,全市有90个省定扶贫开发重点村脱贫出列,7.5万人贫困和低收入人口解决了温饱,其中国定扶贫开发重点县-青龙满族自治县63个重点村脱贫出列,5.3万人贫困和低收入人口解决了温饱,需要扶持重点村减少到了122个(其中包括经省重新划入的49个村),贫困和低收入人口减少到了10万人(其中包括经省重新划入的2.37万人),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是扶贫开发投入不断加大。“十·五”期间,全市共向贫困地区投入扶贫资金14164.8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3388.8万元,以工代赈资金4556万元,扶贫信贷资金575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463万元。

  三是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目前,全市贫困地区基本实现了村村有水、有路、有电、有学校、有医药、有广播(电视)。

  四是产业化扶贫扎实推进。“十·五”期间,全市帮助重点村栽种杨树、板栗、核桃、苹果等树木237万株,扶持了三泰阳光、冀兴肉牛等扶贫龙头企业,发放周转羊2876只、周转牛626头,扶贫开发工作由过去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到了产业化扶贫阶段。

  (二)存在问题

  1.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我市的农业基础设施脆弱,特别是水库防洪标准低、病险库多、河道险工险段多、灌溉工程严重老化以及连续多年干旱造成地表水蓄存量不足等原因,致使农业抵御旱灾、水灾等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同时应对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病虫害、动物疫情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手段有待进一步加强。

  2.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十·五”前四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不到5%,2005年虽然增长了9.8%,保持在全省的平均增长水平,达到了3376元,但绝对数仍低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106元,增收形势严峻,我市农民增收缺乏新的增长点和亮点。

  3.耕地资源逐年减少。截止2005年底,全市耕地面积273.79万亩,比2000年减少了21.53万亩;人均耕地面积0.99亩,比2000年人均减少了0.12亩,其中农民人均耕地1.372亩,比2000年人均减少了0.13亩;粮食播种面积233.6万亩,比2000年减少了43.2万亩。人口增加、耕地减少矛盾突出,粮食播种面积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4.农村产业内部结构、产品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十·五”期间,在全市农村三产占农村社会总产值比重提高2.3个百分点的同时,农村二产比重仅提高了1.2个百分点,农村二、三产发展不够协调;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目前全市农产品仍然存在普通产品、初级产品、粗加工产品多,优质产品、精深加工产品、精细产品少,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市场占有率低的“三多、三少、三低”现象。

  5.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市部分农业产业化龙头存在着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全市80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仅7家,具有当今世界先进技术装备的龙头企业不足1/4,并且名牌产品少,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发展滞后。

  6.农业多元化投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市农业信贷机制不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不完善,金融行业支农力度较弱,大部分农业产业化企业需要贷款支持,企业“贷款难”与银行“难贷款”的两难境地同时存在,财政资金投入农业的引导作用不强,全市农业多元化投资机制,包括激励机制还尚未形成。

  7.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由于不合理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生活等人为因素,导致我市个别河流流域内森林植被覆盖率有所下降,水土涵养能力减退,水土流失严重,入河入库泥沙量有加大的趋势。

  8.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全市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较弱,部分乡村科技兴农措施仍局限于产前和产中的技术服务,不重视产后产业的科技应用;农业科技人才匮乏,全市各级政府及涉农部门中具有涉农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仅占全市人才总量的0.8%左右,农村一线从事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农业开发的各级农业科技推广人才不足千人;科研与市场脱节、成果转化率较低,与农民群众的科技需求矛盾日渐突出。

  9.农村市场流通体系、设施相对落后。大部分农产品市场尚未建立电脑信息网络,与外界信息沟通程度低,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步伐缓慢;2005年全市年交易额超亿元的农产品市场仅5个,其中只有海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昌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跻身全省市场百强行列;多数市场交易设施简陋,配套服务落后,市场集聚力不强;城区市场规模明显大于农村,综合性市场多,产地专业市场少。

  10.农业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市农业执法队伍力量不强,各行政执法单位之间缺乏协调沟通机制,执法人员素质偏低,农资市场坑农、害农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部分农民利益受到损害。

  二、“十一·五”时期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关键时期。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市场与资源的双重挑战。

  (1)有利因素

  一是全党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政府全部工作”、“整个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三农”问题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强力实施了各项惠农政策,为“十一·五”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是我国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制造业比较优势进一步发挥,城镇化进程加快,国家将进一步理顺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加大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力度,为解决“十一·五”时期的“三农”问题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三是京津冀都市圈区域经济发展和2008年奥运会带来了新机遇。京津冀都市圈作为我国继“珠三角”、“长三角”之后最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以及我市承担2008年北京奥运会预选赛任务等,为我市发展现代农业、建设专供京津市场的特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向京津市场的配送体系和京津免检直销网络等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

  (2)不利因素

  一是人口与资源矛盾突出。近年来,我市农村人口始终保持在200万人的较高水平,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占补平衡难以维持,农业用水供给总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土地资源紧缺问题日益凸现。

  二是农村人口众多,素质急待提高。目前,在农村劳动年龄内从业人员中,文盲、半文盲、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有89.76万人,占劳动年龄内从业人员总数的83.2%,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

  三是农村区域性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全市尚有63%的农户没有用上自来水,29%的行政村不通有线电视。农村教育、卫生、公共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还很薄弱。

  三、“十一·五”时期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全局,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中心任务,以加强农业项目建设为手段,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以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农业农村政策为保障,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速农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发展步伐,进一步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奋斗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市农村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农民素质得到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农村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主要经济指标是:到2010年,全市粮食年产量75-85万吨,油料7-7.8万吨;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30万吨、11.2万吨和6.7万吨,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果品产量达到55万吨;水产品产量达到20万吨;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2010年达到6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2010年达到4360元以上。

  四、“十一·五”时期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种植业要在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区域化、标准化、产业化、机械化、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建设,切实加强农业基础性工作;大力发展优质农业、高效农业、订单农业和旅游农业;在基本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单产、稳定总产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经济作物面积,进一步扩大优质小麦、甜玉米和高淀粉玉米面积,扩大优质杂粮面积,增加设施菜、错季菜、品牌菜面积比例,扩大中药材种植面积、品种和订单数量;稳步提高农产品产量,扩大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实现农产品食品安全化;充分利用盐碱荒地,发展优质青绿饲料作物。通过延长产业链条,建设绿色生态型模式,发展高效现代农业,提高整个种植业的生产能力及效益。到2010年粮食播种面积力争保持在230万亩以上;无公害蔬菜、果品基地分别达到50万亩和90万亩;设施蔬菜、果品面积分别达到50万亩和3万亩;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农产品达到40个,有机食品达到4个。

  林业要按照《中共秦皇岛市委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中“三步走”战略部署,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明确发展布局,划分北部山地水源林经济林、中部丘陵经济林水保林、西部沙地农防林用材林、南部沿海湿地海防林特用林“四大功能区”;重点建设用材林、果品、林木种苗、花卉“四大林业基地”;按照“北封、南造”的方针,采取飞、封、造多措并举,突出城市森林及周边绿化,加快“五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到2010年,全市有林地面积增加到47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0.4%,建成森林城市,基本达到生态城市绿化标准;优种果品种植面积达到110万亩。

  畜牧业要在稳定生猪和蛋鸡的基础上,有计划的发展肉鸡,加快发展牛、羊,稳步开发以毛皮动物为主的特种畜禽养殖。调整优化畜牧生产区域布局,长城沿线以北,重点发展绒山羊、小尾寒杂交羊、母牛和兔养殖。长城以南、205国道以北浅山丘陵,重点发展生猪、肉牛、肉鸡和肉羊生产。205国道以南及城市区,重点发展生猪、蛋鸡、肉鸡、肉羊和毛皮动物养殖及奶牛养殖;推进畜牧产业化发展,重点培育壮大秦皇岛正大、潘官营、港京牧业、富源牧业、三泰阳光、永平牧业、昌黎老师傅及卢龙环增等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生猪、肉鸡、肉牛、肉羊、蛋鸡“五大畜牧主导产业”。重点加快奶产业发展,加快奶牛养殖基地、奶牛养殖小区等奶源基地建设,推广紫花苜蓿等优质牧草种植。依托全农精牛奶牛繁育中心、青龙青松岭牧业公司等企业,加快全市奶牛良繁体系建设。依托现有龙头企业,积极发展肉类屠宰深加工,加快肉牛育肥场建设;推广《畜牧生产技术规程》,加快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畜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步伐;实施优种工程,以现有畜禽品种为基础,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进行杂交改良,实现畜禽品种的标准化、繁育体系配套化和经济杂交科技化;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建立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机制,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强化畜禽疫病防治和动物检疫,严格市场检疫监督和病害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加快饲草饲料体系建设,在提高饲料加工产量、保证质量的同时,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开发利用,提高人工种草能力。

  渔业要以提高水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为中心,全面调整和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推进渔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渔业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重点发展以扇贝为主的浅海养殖,稳定养殖规模,推行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加快工厂化养殖,优化养殖品种,积极扩大鲆、鲽、鳎类等高附加值品种养殖。滩涂养殖在稳定对虾、河豚鱼养殖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海参、海蛰等品种养殖,提高养殖效益。大力推行无公害、标准化养殖模式;扶持一批规模化加工龙头企业,扩大企业规模,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大力发展优势水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出口创汇能力;加强昌黎新开口一级渔港、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站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到2010年,全市浅海养殖规模达到35万亩,加工产量3.5万吨,出口量2万吨,创汇6000万美元。

  (二)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要以完善工程体系为基础,以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深化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强化水利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提升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努力构建防洪保安、水资源供给、水生态保护和现代水利管理“四大保障体系”,确保供水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一要巩固完善骨干防洪工程体系,加快防洪保安工程建设。流域上游加强蓄水、保土、拦沙等水土保持建设,减轻河道淤积,中下游加速病险水库加固,兴建高标准堤防,清理河障,加快防潮、挡潮设施建设。重点做好石河水库除险加固和抚宁温泉堡、青龙县抄道沟、卢龙下荆子等71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卢龙县青龙河、滦河左岸防洪等骨干河道治理、堤防加固工程,大汤河、戴河、潮河、小汤河、石河、新河等城市防洪治理,昌黎、北戴河、山海关、开发区东区等段海堤工程,青龙县城堤防加固、昌黎县东西沙河防洪及抚宁、卢龙、海港区河道清淤等防洪除涝工程。

  二要保障供水安全,加快供水工程建设。实施引青济秦东西管线对接、引青东线扩建(二期)、引青向石河水库应急供水等工程,保证供水安全;加快洋河库区湿地治理,实施西洋河截污、河道生物治理工程建设;采取科技示范、转产补贴等办法,减少白薯加工废水污染,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减少面源污染,加快对西洋河、洋河水库的生物治理和技术治理,解决洋河水库“富营养化”问题;加强以山地水窑为重点的山区集雨工程建设,实施打井、集雨、自流引水、泵站扬水等工程,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集中解决25.71万高氟水、苦咸水、严重缺水等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三要推广节水型农业,加快灌区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实施卢龙引青灌区、抚宁洋河灌区、昌黎引滦灌区等主干渠防渗工程,灌区支渠防渗硬化,完善田间配套工程;大力发展喷灌、微灌、滴灌,铺设地下管道,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发展灌溉面积21.7万亩,到2010年全市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50万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50万亩。

  四要深化农村水管体制和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建立斗渠以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新机制,落实国家对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兴建水利设施予以材料费补助的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工作;重点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非灌区抗旱水源工程;进一步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十一·五”期间,全市改造中低产田27.5万亩,加快盐碱和渍害治理改造步伐。

  二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按照《秦皇岛市农村公路“十一·五”规划》,继续实施“村村通油路”工程及乡村道路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村路网结构,提高农村公路路面等级。“十一·五”期间,全市投资11.16亿元,建设农村公路3435公里,桥梁改造117座、9448延米,新增通油路、水泥路行政村458个,到2007年年底力争实现全市村村通油路,到2010年全市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000公里以上。三是加快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灾情快速反应系统,到2007年建成覆盖全市的双要素自动气象站,快速反映全市各乡镇的温度和降水情况。增加防雹和增雨有效面积,“十一·五”期间,全市要建成覆盖全市的防雹增雨作业网,争取把冰雹和干旱造成的灾害减小到最低。

  (三)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快水土流失治理。以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片区综合开发等工程为重点,坚持水土流失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工程、生物、技术等措施,种植乔、灌、草,重点实施防护林、水土保持林、经济林工程,为涵养水源、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保障。“十一五”期间,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平方公里。

  二是加快绿色秦皇岛建设。按照《绿色秦皇岛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秦皇岛的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以“两区”、“三环”、“三带”、“四片”、“五廊道”、“十五点”布局的城市、周遍及重点区域森林绿化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长城沿线生态防护林、经济林绿化工程,河流水系水库防护林、用材林绿化工程,城镇村庄绿化与绿色通道绿化工程,沿海湿地海防林特用林绿化工程,城市森林绿化“五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构建绿色屏障,提升城市品味和提高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十一·五”期间新增造林面积60万亩。

  三是调整农村能源结构。围绕“文明生态村”创建、农村净化工程、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和“农村六小工程”建设,大力开发风能、充分利用太阳能、积极开发地热能、合理开发小水电、加速开发生物质能,逐步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到2010年,全市沼气池由2005年的7.5万个发展到13万个,沼气普及率达到20%以上。

  四是加强青龙河流域的综合治理。以水利、林业等工程、技术措施为重点,加快对青龙河流域的综合治理,改善自然环境,减少水土流失,保护青龙河及其流域,使其更好地发挥重要水源地和生态功能区的作用。五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快供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供水能力,发挥地表水源桃林口水库、洋河水库、石河水库和引青等水利工程的主供地位和作用,稳定柳江盆地、洋河下游枣园和滦河口平原区地下水源地的供水水平;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在全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有污染的项目,对现有企业实施搬迁或严格排放标准管理。“十一·五”期间,全市集中水源地水质保持在2005年末水平,一级保护区水质保持Ⅱ类,二级保护区水质保持Ⅲ类,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6%。

  (四)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全面提升农业市场竞争力

  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意见》,以“68626”示范工程为载体,扭住项目做大龙头,扭住结构做优基地,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拓宽市场提高效益,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一是加快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做强优势产业,做大新兴产业,做精传统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上档升级。继续重点发展肉鸡、酿酒葡萄、玉米淀粉、海洋水产、生猪、牛羊、甘薯、蔬菜“八个产值超10亿元的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板栗、鲜果、蛋鸡、林板、中药材、花卉“六个农业特色产业”。

  二是合理规划优势产业布局。培育、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八大优势产业带。以正大为龙头,在205、102国道和秦青公路沿线的牛头崖、留守营、榆关、石门寨、祖山等乡镇重点发展肉鸡优势产业带;以华夏等干红企业为龙头,在十里铺、朱各庄、曹柳河、大蒲河等乡镇重点发展酿酒葡萄优势产业带;以骊骅、昌黎淀粉为龙头、在抚宁镇、榆关、牛头崖、深河、陈官屯、双望、茹荷、安山及青龙北部山区重点发展玉米优势产业带;以斌扬等水产加工企业为龙头,在团林、大蒲河、茹荷、牛头崖、海滨、石河等沿海乡镇重点发展浅海养殖优势产业带;以海阳市场、顶大食品为龙头,在青滦河蔬菜长廊(靖安、新集、马坨店、蛤泊、刘田各庄等乡镇)及抚宁茶棚、深河、大新寨等乡镇重点发展蔬菜优势产业带;以潘官营屠宰加工企业为龙头,在留守营、牛头崖、燕河营、安山等乡镇重点发展生猪优势产业带;以高成、龙泉、神腾甘薯加工企业为龙头,在卢龙县和昌黎安山、朱各庄等乡镇重点发展甘薯优势产业带;以港京、富源、永平牧业为龙头,以北港、东港、石河、青龙镇、大巫岚、燕河营、双望等乡镇重点发展牛羊优势产业带。

  三是强化农产品品牌作用。充分发挥马坊营旱黄瓜、山海关天宫大樱桃、昌黎玫瑰香葡萄、抚宁富宁牌红富士苹果、卢龙一奇薯制品、青龙龙富牌、玉艺牌苹果、京东甘栗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效应,扩大规模,应用先进的加工、包装和保鲜技术,提高产品档次,围绕2008年北京奥运和京津冀都市圈发展,建立面向京津市场的配送体系和免检直销网络,满足京津市场需求,建设专供京津市场的特色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是加强龙头企业建设。择优培育一批联系基地紧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快,对农民增收、县域经济发展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实施技改、扩建等方面给予银行信贷、税收减免、土地审批、财政贴息等扶持,帮助、引导、鼓励龙头企业加速资本聚集,促进资源和品牌整合,加快晋档升级步伐,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带动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力争有更多的龙头企业达到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五是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基地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经营模式由“公司+农户”向“公司+基地”转变,提倡龙头企业在与基地、农户签订合同或订单中充实最低保护价、提供无偿或低偿系列化服务、为基地农户贷款提供担保等内容,丰富订单合同的内涵。推进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形成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提高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紧密联结形式的比例。六是加快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贯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发展、逐步规范”的方针,鼓励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到2010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辐射带动农户数占到农户总数的65%。

  (五)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完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一是实施优种工程。落实国家有关良种补贴、种子产业化等方面政策、措施,面向国际、国内市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引进各类名优新品种。加大繁育、推广力度,加速品种更新换代和优质化进程,逐步完善种养业良种繁育体系。到2010年,全市农、林优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6%、80%,牧业、渔业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6%、98%。

  二是加速农业技术的普及推广。继续推广节水旱作、病虫害综合防治、秸秆综合利用、农田保护性耕作、玉米免耕播种等节本增效新技术和粮粮、粮菜、粮油高效立体种植模式,推广畜禽养殖清洁化生产;建立和应用土壤信息平台和专家施肥系统,围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开展统测统配服务,逐步实现平衡施肥产业化、系列化服务;引进一批以现代生物技术和遗传工程为重点的高精尖技术成果,促进现代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三是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集发、瑞启等7个初具规模的农业科技园区,加快抚宁新世纪、昌黎大蒲河、卢龙孤竹岛等10个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争取“八大主导产业”和“六个特色产业”都建有自己专门的生产基地,全部实现生产经营无公害化。

  四是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发挥农业、科技、教育、广播电视等部门优势,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农业科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实施以农村基层干部、专业大户、营销大户、科技示范户和年青劳动力为主要对象的学文化和学技术相结合的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素质和就业能力。

  五是创新农技推广体制。对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各级财政要给予保证;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要稳定农业科技推广队伍,保编制、保经费;对农业科技人员要实行以技术入股、根据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益按比例分成等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六是加快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要通过市校联合、县校联合、企校联合,选拔培养一批“送得出、学得成、回得来、用得上、留得住”的涉农专业人才充实农业一线;通过农职校、农民夜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等形式,实施“绿色证书、星火人才培训”等工程,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大批“业有所长,术有所攻”的农村人才队伍。要继续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注入工程,每年从应届高校毕业生、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拔优秀人才到农村工作。到2010年全市各类农业人才达到2万人,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干部。

  (六)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

  一是明确小城镇功能定位,突出梯次发展。全市小城镇建设要与引导乡镇企业集中、市场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相结合,完善功能区划,重点发展,梯次推进,形成各具特色、具有活力的地域型经济、文化中心。昌黎镇、抚宁镇要结合中心城市产业、功能、布局的调整、完善,进行规划建设,争取2010年人口分别达到15万人和13万人,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两个增长极。卢龙镇和青龙镇要依据区域功能定位,进一步强化优势,突出特色,提高优势领域的竞争力,争取到2010年人口分别达到9万和8.5万,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全市要重点发展26个小城镇,争取到2010年平均城镇人口规模达到3万-3.5万人,城镇化率由2005年的42.6%上升到2010年的48%,每年上升1个百分点。

  二是强化市场调节行政推动,增强小城镇积聚功能。推行土地供应市场化、城镇资源资本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探索市场化运作城镇建设的新路子。建立鼓励农业人口向小城镇集中的有关政策,逐步形成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和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类企业和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

  三是依托现有建制镇的地理、资源优势,调整城镇产业布局。以四个县城城关镇为中心,附带卢龙县刘田庄镇、抚宁县榆关镇、青龙县祖山镇、木头凳镇、昌黎县刘台庄镇、茹荷镇,发挥区域经济、文化、政治中心的作用,建设综合型小城镇群体;以102、205国道等公路沿线的卢龙县石门,昌黎县泥井,抚宁县留守营、石门寨、驻操营,青龙县肖营子、马圈子镇为重点,大力发展第二产业,推进小城镇工业化,建设工业型小城镇群体;以内陆流通腹地的昌黎县安山镇、抚宁县牛头崖镇、青龙县双山子镇为重点,发挥交通运输优势,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储运、商业连锁、物资配送、商品批发市场,建设商贸型城镇;以北部山区的抚宁县台营、大新寨镇、卢龙县燕河营、潘庄镇和南部内陆的昌黎县新集镇、卢龙县双望镇为重点,积极发展牲畜交易、优质苹果种植、甘薯制品加工等,建设山区和内陆特色产业型城镇,提高全市乡镇的整体经济实力。

  四是科学制定小城镇经济发展与建设规划。市、县区要制定小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中心城镇、一般城镇、中心村、基层村的层次和具体建设标准与要求,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编,调整完善各县县城、建制镇、集镇规划和行政村规划。五是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加强政府引导,制定优惠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企业、个人等以多种方式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路、桥、电、热、水、房地产、园林、绿化、通讯、学校、医疗等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

  (七)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劳务输出壮大劳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若干意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切实做好输出输入双向对接工作,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市、县区分别建立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专项资金,与“阳光工程”专项资金合并使用,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和奖励。各县区要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是加强就业培训。加强就业形势、劳动法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引导性培训,强化农民务工技能和就业能力的技能性培训,推进掌握创业技能、创办企业、带动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创业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经过技能性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就业率。

  三是加强农村劳动力市场建设。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促进人力、智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有序流动;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库,通过各种渠道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和就业指导服务;适时组织召开外地用工单位参加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洽谈会或招聘会,做好就业对接工作。

  四是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外出人员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及时为反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对达到一定规模的输出人员集中地区,设立劳务管理服务机构,为劳务人员提供管理服务。

  “十一·五”期间,全市力争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0万人,到2010年农民务工收入争取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

  (八)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十一·五”期间,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要按照《秦皇岛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和省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巩固温饱成果、实现稳定脱贫、奠定小康基础为奋斗目标,以改善基础条件、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龙型经济为基本途径,以资金投入、科技进步、项目建设、对口帮扶、责任机制为主要措施,在目标取向上,促进由解决温饱向稳定脱贫转变;在扶贫途径上,促进由强化基础向产业开发转变;在资金使用上,促进由无偿投入向周转滚动转变,提高扶贫成效,推进脱贫进程,推动贫困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是实施整村推进计划。以贫困村为载体,突出重点,合理确定发展项目,整合资金,集中投放,做到一次规划,分年度实施,逐村解决问题。

  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发挥国家扶贫发展资金、扶贫信贷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三类专项扶贫资金的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逐步增加市本级财政的扶贫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社会帮扶与贫困村群众投工投劳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投入机制。

  三是加强产业扶贫。重点扶持秦皇岛冀兴肉牛、青龙慧兴牧业等贫困地区龙头企业,继续加强“周转畜”项目建设,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贫困地区农户有序进入市场,带领农民增收。

  四是加强行业扶贫。认真落实对国定扶贫重点县的有关税收减免、大中专学生录取收费等政策和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政策,在电力供应、交通建设、土地利用、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积极组织开展扶贫开发活动。

  五是加强对口帮扶。继续发挥省、市、县三级联合帮扶队伍作用,加强对全市163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广泛动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工商联、民营企业家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广泛开展“科技扶贫”、“文化扶贫”、“卫生扶贫”、“光彩事业”等专项扶贫济困活动,强化科技特派员对口帮扶工作。“十一·五”期间,全市确保第二批剩余的38个重点村(青龙县26个,抚宁县12个)、3.48万贫困和低收入人口(青龙县2.88万人,抚宁县0.6万人)稳定解决温饱问题。确保第三批35个重点村4.2万人(全部为青龙县贫困村)以及经省确定从部分扶持过的扶贫开发重点村中重新划入的49个村2.37万贫困和低收入人口(其中青龙县17个村1.45万人、抚宁县13个村0.44万人、卢龙县19个村0.48万人)稳定解决温饱问题。

  五、“十一·五”时期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

  一是落实土地承包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坚持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在土地承包期内对所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按照国家法规、政策进行转让、出租、入股等经济活动,鼓励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土地向专业大户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挥有限土地的规模效益,促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合理有序地流转。

  二是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落实农村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国家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购置农机具补贴政策,全市免征农业税,加强农村税费改革支付资金管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三是推进农村卫生事业改革,加快建立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落实国家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2005-2006年卢龙、抚宁两县试点的基础上,2007年青龙县、昌黎县也加入到国家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行列,北戴河区参照国家标准,组织本区开展实施新型合作医疗。加快建立健全新型合作医疗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力争到2008年新型合作医疗覆盖全市农村,减轻农民医疗负担;按照“特困为主、兼顾一般”的原则,对农村医疗特困群体实施医疗救助制度,逐步使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人员、因患大病影响基本生活的农村特困家庭,在医疗上得到基本保障,解决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四是落实国家教育政策,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巩固“普九”成果,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重点保证农村教育需要。加大对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不足的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财政困难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费制”,设立专项资金,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二免一补”政策。

  五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养老保险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养老保险资金以个人交纳为主,村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和自助为主、互济为辅的方针,实行政府引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以城市化进程较快、经济条件较好地区为重点区域,以被征地农民、农村计划生育对象、农村专业种养户、农村民办教师、农民工、农村干部为重点人群,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开展,到2010年参保人数达到14万人,特别是落实好《秦皇岛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建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探索更为全面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体系。继续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农村社会保障事业,落实国家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奖励扶助政策。

  六是适时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积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法制型政府,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合理区分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事业单位,加快事业单位整合与改革,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七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确保农民的根本利益。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机制。

  (二)采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提高耕地使用效率

  一是科学规划城乡用地。修订编制市、县、乡(镇)三级用地规划,坚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村庄与城镇规划相协调,做到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与农业农村经济建设项目相互衔接。合理布局农业用地和非农建设用地,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占耕地比重在80%以上。

  二是建立占用耕地调控机制。严格审批、审核占用耕地建设项目。从严从紧控制建设占地的总量和速度,对农用地转用计划,实行指令性管理;增强用经济手段对占用耕地的调控,通过增加新增建设用地成本和降低存量建设用地的使用成本等手段,严格控制耕地的占用。

  三是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对整理复垦补充的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建立征地和土地转让最低价格制度,保证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及时、足额到位。

  四是推进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严格区分经营性和公益性用地,继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缩小公益性征地范围,提高补偿标准;稳步推进工商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供应。工商企业等经营性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坚持公开透明,完善征地程序,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

  五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把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承包农户,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

  “十一·五”期间每年耕地减少数量要控制在7500亩以内,到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面积不低于270万亩。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一是建立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外资投入为辅助、广大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农业投入体系,形成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对多元投资农业项目,采取政府、投资公司介入和财政贴息等有效措施,协调各投资主体的关系,引导资金投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河北省农业投资条例》,确保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二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和分配方式,将财政支出的重点有步骤、有目的的放在农村,制定具体分配比例,明确使用方向;各级财政要把新增财力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倾斜,形成国家资金支持、地方财政扶持和农民个人筹集的投入方式;完善农业投资财政贴息政策,逐步适度提高贴息规模。

  三是加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经济状况和地域条件差异情况合理划分南部沿海带、中部平原带和北部山区带,确定不同的财政支持政策,以“一县两片”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支持经济发展较落后的县、乡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教育事业,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四是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对主要靠上级转移支付维持支出的乡镇,原则上实行统收统支加激励体制,对工商业比较发达,有望成为区域中心的乡镇,实行相对规范的分税制,完善财政体制,提高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选择试点县、试点乡镇进行试点,完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奖补办法。除省财政安排资金外,市、县(区)要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的转移支付力度,切实保障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公教人员工资和政权正常运转等基本需要;落实国家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三奖一补”政策,继续实行省定的定额分享、超收全返和超分成增长率全返的激励措施。

  五是重点支持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对农业的支撑作用,重点抓好农业综合配套体系的投资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各级财政投入机制,明确部门职责,推进相应工作。

  (四)加快农村金融保险制度改革,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一是发挥农发行政策职能作用,拓宽商业银行支农范围。在完善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作用,拓宽业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以粮棉油生产、流通或加工转化为主的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拓宽商业银行向农民、集体、中小企业贷款渠道,提高农民、集体经济、中小企业的自身发展能力。

  二是探索建立农村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落实国家有关政策,逐步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制定我市农村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监管办法,扩大各种形式小额信贷的覆盖面,提高小额信贷的支农力度。

  三是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以增资扩股、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

  四是探索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制。针对农业风险大、比较效益低、制约信贷投入的实际,探索建立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农业生产保险,并逐步建立体系,通过建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等办法,为农业产前的贷款准备、生产中的风险、产后的农产品卖难以及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等提供系列保障。探索政府适当扶持办法。

  (五)建立健全农业综合配套体系,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一是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编码管理制度、五户联保制度、责任追溯制度,实施农药减量控害行动计划,从减少用药和提高农药利用率两方面入手,解决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全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培育、认证一批品质好、规模大、效益高的优质名牌农产品,提高我市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占有率。

  二是建立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在生产环境、生产技术规范、产品质量安全等各个方面全面建立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配套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按照相应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建立和推进市场准入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检疫和除治体系。建立森林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4个中心测报点和50个固定监测点;完善检疫御灾体系,建成4个实验室、4个标本室和1处除害处理设施;健全防治减灾体系,加快防治设备、药剂药械库、生物天敌繁育场以及技术推广等方面建设;继续实施美国白蛾、松毛虫、杨树病虫害治理工程和突发林业有害生物救灾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防治面积达到330万亩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监测预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分别达到5‰、85%、85%和93%。

  四是加快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继续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基层动物防疫体制改革,解决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三定”问题,完成41个基层站“软硬件”建设。彻底放开动物诊疗市场,发展驻场兽医队伍。加快市级动物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建设。

  五是完善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在市、县两级农业信息中心建设的基础上,信息服务网络逐步向乡镇、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种养大户和有条件的村延伸。坚持信息网络与电视、电话等传统信息传播媒体相结合,做好信息资源整合,提高共享程度。加强农业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预测和发布,解决农民群众的生产难题。

  六是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集中发展一批具有特色、带动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大型、中高档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市场;加强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市场组织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生产、加工、运输、批发、零售一体化;以海阳批发市场、北方物流中心和集发配送中心为依托,以连锁超市、农贸市场超市化为的重点,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配送等培育现代化农产品流通零售方式;改造、扩建一批大中型市场,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市场的综合服务功能。争取到2010年,在所有城市区封闭市场和大型农贸市场建立检测点,建立畜产品、水产品、果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七是建立突发应急事件预警系统。应对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病虫害、动物疫情等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相应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对突发事件预备金,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组织系统。

  (六)加强农业项目建设,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一是拓宽项目谋划思路。充分发挥区位和特色产业优势,谋划一批立县强镇的大项目,落实专门人员、专门经费,抓好项目谋划工作。

  二是加强农业项目库建设。形成全市农业重点项目信息系统,为全市上下提供快捷的农业项目信息服务,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农业项目招商信息。

  三是加强农业项目前期工作。各级政府要拿出一定比例的前期项目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农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要加强农业项目前期的调研、谋划工作,以利于适时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

  四是整合农业项目资金。对农业各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资金,实行分散管理、捆绑使用,投向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大项目和基础项目。

  五是加强农业示范项目宣传。确定一批示范样板,选择一批有规模、高效益的农业投资项目,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各类投资开发,增加项目,增加投资。

  (七)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优化发展环境。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市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优惠政策,对外来投资者要一视同仁,不得有任何歧视、排斥和掠夺,创造各种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发展环境、良好的投资环境,实现公平竞争;积极吸引外资和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明确支持重点。各级政府对社会投资建设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对企业建立基地、科技研发、产品质量控制等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各相关部门要在土地使用、税收、资金等方面出台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经营主体参与农业开发。

  三是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加大对《农业法》、《水法》、《林业法》等有关农业及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整合、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立各行政执法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依法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逐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