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
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2-04-14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河南作为一个农业比重大、农村人口多的发展中大省,完成这一历史任务尤为重要和紧迫。从现在到2020年,要抓住难得机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此,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现实基础

  今后十五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重要时期,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时期。我省拥有近7000万农村人口,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必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河南今后发展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对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更大规模、更高水平的发展,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发挥更大作用,走在中部地区前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五”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村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保持了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但是,我省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民收入偏低,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资源环境压力较大,农村民主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又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尽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党中央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的客观要求,在正确认识经济发展阶段的基础上,作出了“两个趋向”的科学判断,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支农惠农政策,随着政府投资方向逐步由以城市建设为主转向更多地重视农村,解决“三农”问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政策环境;党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大局出发,作出了促进中部崛起的科学决策,支持中部地区建设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必将有利于我省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随着国家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内外产业转移步伐持续加快,我省农业生产条件较好,能源原材料丰富,工业基础比较雄厚,区位优势突出,更有条件在国际和地区产业分工重组中实现结构升级,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随着我省经济总量的扩大和人均水平的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上,进入产业优化、结构升级的新阶段,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步伐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态势。所有这些都表明,我们正处在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最好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发挥优势,积极进取,奋力开拓,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深化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从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全面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繁荣。

  ——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美好家园。

  ——必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把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作为着力点,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体制改革,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稳步推进。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不同条件,抓好试点,总结经验,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防止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不搞一刀切,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三)奋斗目标

  到2020年,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是:农村经济全面繁荣,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左右,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生活更加殷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左右,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低于36%,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大部分地区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农村医疗体系和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保障。初步建成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乡风民风文明,村容村貌整洁,管理科学民主,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实现上述目标,“十一五”时期是关键。到2010年,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阶段性目标是: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左右。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左右,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40%左右,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迈出较大步伐,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林木覆盖率达到26%以上。农村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成果进一步巩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左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农村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任务

  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围绕生产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积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构建经济发展新格局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基本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农业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1)强化农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38个30万亩以上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抓好小型抗旱水源建设、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和面上除涝工程建设,合理布局井、渠、桥、涵,发展喷灌、滴灌等节水农业,实施沃土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形成田园化生产格局。(2)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优化粮食生产区域布局,推进以优质小麦为主的粮食生产与加工基地建设。实施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集中农业项目和资金,扶持71个粮食生产基地县;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治理,推进24个产粮大县实施规模开发,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搞好土地复垦和后备资源的开发。(3)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优质畜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建设步伐。突出发展奶业生产,积极发展猪禽生产,加快发展肉牛肉羊生产。推进黄河滩区绿色奶业示范带、京广铁路沿线生猪产业带、中原肉牛肉羊产业带、豫北蛋肉鸡和豫南水禽等优势区域开发。围绕龙头企业和优势区域建基地,着力培育40个畜牧业重点县。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程。2020年基本实现农户养殖小区化,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4)发展特色农业,充分发挥地域资源优势,稳定发展棉花、油料、烟叶等大宗经济作物,加快发展果蔬、花卉苗木、茶叶、中药材、食用菌和桑蚕等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名特优经济林和速生丰产林基地。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5)发展标准化农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组织生产,重点制定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地方标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范围。分期分批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推进品牌农业建设,支持农产品申报国家级、省级名牌。(6)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操作安全的农业机械发展步伐,提升农机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农机装备结构升级。稳定小麦生产过程机械化,推进水稻、玉米栽种收获机械化,加快经济作物、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2020年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7)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引导和扶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2020年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到80%以上。(8)发展循环农业,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开发适合农村特点的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展节约型农业,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型农业和集约化生态养殖业,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坚持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努力实现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和农民居住结构的根本性变化。与全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相适应,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实现经济结构的根本性转变,到2020年,第一产业就业比重降到40%以下,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1)充分利用粮食、畜禽、果蔬等农产品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逐步形成完整的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产品附加值。201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1.5∶1左右,2020年达到3∶1以上。(2)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融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分工协作体系,利用大型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的市场份额及技术支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3)加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业转移,引导各类企业和生产要素向园区汇集,实现农村二、三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4)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信息、咨询、金融、保险、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培育一批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鼓励发展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建立快捷高效的绿色通道,支持鲜活农产品运销,改善农产品流通环境。建设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促进优质农资、日常消费品下乡进村和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外市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十一五”期间,全省连锁“农家店”覆盖到每一个行政村。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和从业人员所占比重有较大提高,实现农村三次产业协调发展。(5)加快县城和重点镇、中心镇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县政府驻地撤销城关镇建办事处工作,继续调整乡镇规模,使乡镇规模和布局趋于合理,实现县城与重点镇、中心镇协调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地区影响力的中等城市。2020年全省县城人口规模达到2000万人以上。(6)着力加强城镇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品位,营造健康、安定、有序的人居环境。(7)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积极推进户籍、就业、社会保障等制度的配套改革,实行城乡统一的以实际居住地登记的户籍制度,消除阻碍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并稳定就业,逐步形成城乡产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发展的一体化新格局。

  (二)围绕生活宽裕,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农民生活水平新提高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实现农民收入多元化。广泛利用各类资源,积极发展多种经营,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挖掘农村内部增收潜力,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拓宽外部增收空间。(1)积极开拓劳务市场,建立健全劳务输出服务体系,加强劳务协作,搞好与输入地的沟通和对接,提高外出务工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引导农民在非农产业中得到稳定就业。2010年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达到2000万人左右,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提高。(2)落实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发展订单式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创造河南劳务品牌,建设全国劳务输出基地。(3)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认真落实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障金制度,严格执行同工同酬、最低工资和劳动合同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解决务工农民子女的入托、入学问题。(4)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其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逐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范围。

  加大对农民增收的政策扶持力度,使广大农民切实得到实惠。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建立稳定的种粮收益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农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加强的环节给予补贴。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粮价稳定在合理水平。加大对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和农村社会保障的补贴力度,降低农民的生产生活成本。坚持开发式扶贫,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对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地区,继续实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对少数自然条件恶劣、资源贫乏、生态脆弱的乡村实施移民搬迁、异地脱贫。加大对面上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努力实现脱贫解困和巩固温饱的双重目标。2010年实现4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完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任务,分步改造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医院,加强农村卫生所(室)建设。加强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建立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完善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健全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疾病的防治力度。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保证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加强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群众性体育活动。2020年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全国中上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健全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对农村计划生育户的奖励扶助政策,探索建立计划生育保险制度。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解除农民后顾之忧。(1)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加强乡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力争到2010年达到60%以上。(2)建立并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提高保障标准,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3)逐步建立适合农民特点和需求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20年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60%以上。(4)完善优抚保障机制,落实优抚政策,保障农村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5)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初步建立以孤儿养育、老年人和残疾人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福利体系。积极发展农村社会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做好老龄工作。(6)加强生产救灾工作,形成以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灾后恢复重建和受灾群众生活救济、备灾与减灾为基本内容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

  (三)围绕乡风文明,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民素质。巩固和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建立城市教育支持农村教育的机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一五”期间,对全省农村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快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扩大农村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的比例。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适应分工分业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

  发展农村文化事业,丰富农民文化生活。(1)努力创作更多的优秀文艺作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牢固占领农村文化阵地。(2)加强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室(大院)的目标。(3)加大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力度,力争到2010年,实现农村居民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4)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到2010年,全部乡镇及50%的行政村建成共享工程基层网点。(5)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农村文化市场,注意发掘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扶持农村民间艺人和文化表演团体。探索农村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新机制,实现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新风尚。(1)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2)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视农村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加强对青少年文明礼仪行为规范的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3)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4)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发扬尊老爱幼、互助互济等传统美德,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5)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新风貌。

  (四)围绕村容整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形成农村新面貌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1)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高农民饮用水质量。“十一五”期间,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水和重污染地区、山区严重缺水地区900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2020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快集中供水工程建设,逐步提高自来水入户率,2020年基本普及自来水。(2)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续建配套工程,充分利用山区水电资源,搞好农村小水电建设。(3)加强农村公路建设,2010年所有行政村和部分自然村实现通水泥路(油路),90%以上的县道达到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乡道达到四级及以上公路标准。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市场,路、站、运同步发展,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4)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在适宜地区全面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扶持养殖场(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2010年农村沼气用户发展到400万户左右。2020年大多数农户用上卫生安全的燃料。(5)大力发展农村通讯,实现村村通电话,充分利用各种农业信息网络平台,为农民提供及时快捷的信息服务。(6)搞好给排水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做好农村改厨、改厕、改圈、改水工作,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村庄和村际通道绿化工程,加强沟、河、渠绿化,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7)根据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条件,优化村庄布局,统筹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搞好“空心村”整治。有条件的地方,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一规划,搞好村庄建设。注重村庄安全建设和农村消防、森林防火工作,预防山洪、泥石流、地震等灾害对村庄的危害。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1)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快河流生态修复、雨洪利用、地下水补源和替代水源工程建设。(2)加强污染治理,禁止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着力从源头防治水资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因地制宜推广种养业清洁生产技术,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3)保护濒危生物资源和生态脆弱区资源环境,建设农业资源与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4)组织实施好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重点地区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防沙治沙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实现宜林荒山荒滩荒地全部绿化,提高生态承载能力。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湿地保护和恢复力度。加强重点水土流失区的综合治理。

  (五)围绕管理民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建立村级管理新机制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创新农村基层组织设置形式,强化农村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地位,推进村委会和其他村级组织的配套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整体功能。健全与完善农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会议制度和民主议事制度,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和程序,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大力实施“双强”工程,加大培养选拔“双强”村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农村后备人才的培养教育。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实施党员远程教育工程。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农村基层干部评价体系,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和优秀村干部激励机制。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制观念。在农村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同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区参与、农民群众自主维权相结合的农民权益保护机制。

  实施农村“平安工程”,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广泛开展创建平安乡村活动,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新型农村警务机制,构建灵活多样的群防群治网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团结,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引导,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广多种形式的民主交流制度,完善农村民调组织,建立及时有效的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缓解压力和稳定情绪的良性工作机制,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努力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和谐社会的健康细胞。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保障措施

  (一)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能力。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形成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实现城乡互动、协调发展。大力实施工业带动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工业反哺农业的能力。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逐步形成以大城市为龙头,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依托,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提高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鼓励各县(市)发挥比较优势,培育特色产业,打造优势品牌,壮大支柱产业,实现县域经济的特色化。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不断完善扶持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向集团化、集约化、外向型发展,提高产业层次和水平。积极扩大县域经济与城市经济的联系,促进县域内工业与农业、城镇与乡村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县域经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纽带和载体作用。

  (二)全面实施自主创新跨越发展战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努力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优质高效种养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与技术集成,力争在生物农药、基因工程疫苗、农业信息化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引导和推动涉农企业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培育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加快构建国家推广机构和其他所有制推广组织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大科技普及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增强农民获取科技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的能力。

  (三)全面深化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动力。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扩大支农业务范围。坚持金融创新,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信贷。鼓励发展农民信贷担保机构,努力改善农村信用环境,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搞活粮食流通。深化供销社改革,为农产品流通和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依法规范征地程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四)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各级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十一五”期间,财政支农资金年均增长幅度达到12%以上。积极争取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给予资金支持,稳步增加省级配套资金投入。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确保一定比例用于以小型农田水利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现有涉农资金,优化支农资金使用办法。县域内各金融机构要拓宽信贷支农渠道,逐年增加新增存款投放县域的比例。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投资投劳。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

  (五)着力实施“五个一”工程,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保证。积极抓好“有一个好的带头人、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一个好的发展思路、有一个好的创业氛围、有一套好的扶持政策”的“五个一”工程。加大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抓好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基层干部加快发展的能力、执行政策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五、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承担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责任,切实把新农村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快建立任务明确、分工协调、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工作机制。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优惠政策,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情况,搞好试点工作,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十县百乡千村”试点工作,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路,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贫困地区要帮助群众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增收致富门路,千方百计加快发展。基本解决温饱的地区,要着力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实现新突破。达到或接近小康水平的地区,力争在产业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乡村面貌等方面再上一个新台阶。已经具备社会主义新农村雏形的地方,要谋求更大发展,努力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广大农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必须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把农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标准,在加大政府扶持、鼓励社会参与的同时,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破除影响农民创业的陈规陋习,革除束缚农民创业的体制弊端,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营造农民干事业、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和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入会和维权的力度。共青团组织要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功立业。妇联组织要为培养新型女农民做出贡献。工商联组织要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理论工作者要加强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研究。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全省上下的统一认识和共同行动。

  本规划纲要是今后十五年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行动纲领。全省人民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