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来源:九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王向东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效能”第一次出现在党的工作报告中,这充分说明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就是要结合实际,立足本职,主动谋划,有所作为。

    在明年工作目标上着力实现三个“提”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个中心,四个打造”和“五大战略”,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着力解决行政慢作为、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服务不优和为政不廉等问题,努力实现“提质、提速、提效”的目标。

    在工作内容上努力实施“五个突破”。一是在学习教育、舆论宣传上求突破,推进“人人都是环境,个个都是形象”氛围的形成。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委市政府制订的《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九江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九江市机关效能建设基本制度(试行)》及《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的暂行办法》(下称“暂行规定”、“基本制度”、两个“暂行办法”),使之既知又懂更守;争取新闻媒体支持,推介宣传各地各单位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二是在服务“一个中心、四个打造”上求突破,推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落实。集中开展效能监察;深入厂矿、工地,实施重大项目监察;随时听从安排,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重要任务。三是在明察暗访、查办投诉案件上求突破,努力推进依法依规行政。每月对随机抽检单位进行明察暗访;设立网络、手机短信平台,24小时受理投诉;及时梳理案件线索,严厉查处典型投诉案件。四是在公开政务、落实制度上求突破,努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减和规范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严格检查评比和办班管理,精减会议和文件;完善政务公开,打造电子政务;制订落实“暂行规定”、“基本制度”和两个“暂行办法”的配套措施,完善、充实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五是在加强学习、夯实基础上求突破,努力推进效能办自身建设。

    在工作方法上力求“四个结合”。一是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继续选择与经济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10个市直单位(行业)和4个县(市、区)作为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督办的重点。其它地方和单位按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二是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的同时,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聘请特邀效能监督员开展专项监督,设立机关效能监测点开展动态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三是重点评与全面测相结合。对市直效能建设重点单位和重点督办县区,年底进行重点评估,科学评估;对其他地方和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全面测评,力求平衡推进,科学发展。四是查处与教育相结合。一方面按照“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加大对投诉件的查办力度,铁心硬手优化发展环境;另一方面将本市和外省市查处的典型案例选编成册印发,作为全市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警示教育读本,增强干部职工规范履职的自觉性。(作者系九江市效能办专职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