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来源:广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把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是我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社会建设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现好、维护好、保障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着力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必须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加快社会建设步伐。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已显示了其强大的整合、带动作用。“十五”期间,自治区加大开展移动电子政务工程、企业信息化工程、应急通信工程、农村信息化工程等信息化工程建设。这些信息化工程在我区扶贫开发、农村培训、社会管理与服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当今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下,要解决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推进社会建设,必须以新的理念、新的发展思路,全面加快我区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步伐,增强信息技术对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支撑保障能力,加强信息技术在完善社会公共管理服务、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保障民生制度建设方面的运用,不断提升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实现好、保障好、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必须强化解决民生问题的制度建设。改革开放促使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我区各族群众的生活生产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日趋突出,民生问题表现更加复杂、多面。处理好“民生”与“国计”关系,是政府公共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承认、实现、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加快社会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尽快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包括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扶贫发展、就业培训与教育等各项制度建设。规范社会保障与社会管理、服务等各项制度,规范改善保障民生行为,确保社会公益活动和行为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地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必须大力发展我区的慈善公益事业。慈善公益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积极、科学地整合和挖掘社会力量,开展紧急救援、扶贫济困、安老助残、就医助学、环境保护等慈善公益活动,对于提升我区公民的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凝聚民心,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我区各地民风民情多样,民生问题各有不同。在完善健全由政府职能部门直接运作的社会保障机制的同时,只有通过政府扶持和政策引导,加快发展各地慈善公益事业组织,健全完善社区慈善事业组织管理与服务机构,打造有吸引力的地方慈善公益项目,建立有利于激励个人、组织、企业积极进行慈善捐赠的制度,才能吸引社会各阶层成员积极参与,关心支持本地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形成以民间社会公益机构为补充,以社区为基础的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格局。

  件件民生事,事事总关情。元旦春节临近,正值天寒地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困难所在、需求所在,下大力气为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做好特困人群的救助工作,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让困难群众感受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使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