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区劳动局完善创新劳资纠纷预防处理机制
来源:深圳特区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重点把好“三道关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罗湖区完善创新劳资纠纷预防处理机制

  人力资源整合:劳动管理力量显著增强

  年初,罗湖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街道社区负有劳动关系调整职责,同时解决了街道社区劳动管理的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基础性问题。

  罗湖区劳动局开展了一系列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区、街道社区劳动工作人员预防和处理劳资纠纷的能力,指导帮助街道社区制定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强化工作平台的规范化建设。各街道劳动保障所通过日常巡查工作,不断完善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台账和数据库,全面及时准确动态地掌握辖区劳动关系状况。

  去年招聘的125名劳动保障协管员,分布在各街道和社区,与区、街道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形成强大的劳动管理合力。面对劳资纠纷的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稳控“三道关口”,他们创新机制,沉着应对,以落实责任和强化服务为手段,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遏制劳资纠纷发生为目标,共同谱写了罗湖和谐劳动关系的新篇章。

  把好事前预防关:劳资纠纷案件降幅增大

  到今年11月底,罗湖劳动信访量同比下降11.9%(其中集体来访量同比下降8.8%),重大劳资纠纷案件同比下降15.5%,劳动争议案件同比下降3.5%。

  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推广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大检查三手联动……今年,罗湖区劳动局通过实施一系列的劳资纠纷预防新举措,效果明显。

  “全员普法、全程普法”与“重点普法”相结合是今年罗湖劳动普法工作中的新招。为使《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在劳动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经营、员工依法维权。仅集中宣传《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一项,今年就举办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42场次,各类劳动法知识培训学习班35期,派发宣传资料9万余份。同时,充分发挥劳动信访、仲裁的信息雷达预警和导航作用,通过案件的统计分析,有针对性地对劳资关系较紧张的区域和行业开展专项宣传活动,重点部位重点攻坚。在区劳动部门的努力下,《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深入人心,辖区用人单位从不理解、误解甚至害怕逐步转向感兴趣、理解和自觉执行。

  在全区划分了32个管理网格,全力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三手联动,进一步加大了劳动监察的力度。建立了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巡视机制,尤其对重点监控行业用人单位做到每月至少查一次,及时发现和消除劳资隐患。通过罗湖电子政务网、家园网、114,以及在街道、社区宣传栏向社会公开劳动投诉举报电话,出台《深圳市罗湖区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员工提供劳资纠纷隐患线索,对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结案率达到了100%。他们积极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通过规范劳动合同签收备案管理制度,日常和专项普法宣传工作等渠道,以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为重点,大幅提高了劳动合同的签订率。特别是推广使用桑拿按摩行业专项劳动合同文本,成效明显,行业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了,行业劳资纠纷也减少了。

  把好事中调解关:劳资纠纷得到快速妥善解决

  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资纠纷是成本最小、程序最便捷的解决机制。罗湖劳动局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处理劳资纠纷的每个环节,快速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大大节省了行政成本和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罗湖劳动局专门举办培训班,对专、兼职仲裁员、劳动监察员、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进行调解步骤、技巧和方法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素质和能力。如今在罗湖区,有34名基层仲裁调解员分布在劳动局各个科室和10个街道的劳保所,劳资矛盾调解可以在就近的街道开展,劳资纠纷能够更加快速有效地得到解决。

  在劳动信访办,他们突破信访工作的收、发、转、督、复功能,在接到劳动者投诉的第一时间就地调解,实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目标。到11月底,经信访办调解的信访案件占到了总案件的76.3%。他们创新信访工作方式,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上门服务,针对经常被投诉的用人单位主动上门召开座谈会,指导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管理工作。在劳动监察中队和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过程中,只要发现劳资纠纷隐患马上就地组织调解,第一时间把劳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劳动争议仲裁办,他们成立“立案调解庭”和“案件审理庭”,建立“立足调解,仲裁为主,诉讼为辅”的劳资纠纷处理机制,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成功率达25.4%。

  把好事后稳控关:杜绝群体性恶性事件发生

  妥善处置作为群体性事件的重大劳资纠纷是对政府部门的严峻考验。罗湖区委区政府去年出台《罗湖区重大劳资纠纷联合预防和处理办法》,明确区所涉单位在预防和处理重大劳资纠纷时的职责,包括应急部门和街道办的紧急协调职能,维稳和公安部门紧急的现场稳控、对过激行为的纠正制止职能,法院的快审、快判、快执行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职能,司法部门的法律援助职能等等,这一办法为妥善处理罗湖的重大劳资纠纷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罗湖区劳动局善于站在维稳的高度来妥善处理重大劳资纠纷。他们坚持每日通报,将处理劳资纠纷情况及相关建议通过区行政监察系统告知区应急指挥中心,情况复杂的专题向区维稳部门报告,让区维稳、应急部门及时掌握劳资纠纷动态,必要时协调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区、街道、社区的劳动监察力量,一方面确保重大劳资纠纷发生后的半个小时内有监察员到场处理,如发现过激行为进行维权的,马上报告区维稳、应急部门协调公安部门协同处理,另一方面对每宗重大劳资纠纷,保证有专门的监察员跟踪处理,直到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到11月底妥善处理重大劳资纠纷60宗,为6259名员工追回工资押金等款项2540万元。同时,他们主动加强与各单位沟通和联系,与相关单位形成合力,重点推行行政司法联动的做法,有效打击了恶意欠薪逃匿行为,杜绝了群体性恶性事件的发生。

  罗湖区劳动局大胆尝试劳动仲裁派出庭制度,一方面就近员工住地立案、开庭,减免仲裁费,将原来15天内结案的法定时效缩减至3天-5天,另一方面稳定员工情绪,防止发生过激行为。2006年以来,区劳动局派出仲裁庭审理案件14宗,为1000多名员工提供了申诉便利与服务,受到了员工的广泛好评。此外,在罗湖区劳动局“无钱有理也能打官司”,他们关爱员工,今年到11月底为员工减免仲裁费32.8万元,受益员工1751人。

  核心提示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性条件。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今年以来,罗湖区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重点整合人力资源,形成区、街道、社区的劳动管理合力,进一步完善创新劳资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重点把好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稳控“三道关口”,劳动关系规范和协调工作成效显著,劳资纠纷案件持续下降。

  劳动调解成效大家谈

  南湖辖区某贸易有限公司原职工刘小姐:

  罗湖区劳动局的劳动仲裁非常公平公正,在他们的帮助下,我终于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加班费和工资。原本感觉劳动调解对于我们这些不太熟悉法律的普通人来说,是件挺复杂的事儿。但是在调解过程中,劳动局工作人员给了我很多指导和帮助,比如告诉我如何准备资料、搜集证据等等,让我能够顺利地走完整个程序,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

  南湖辖区某商业顾问有限公司原职工耿先生:

  最大的感觉就是调解快速有效!原来最担心的就是怕时间上耗不起,结果,在罗湖区劳动局的仲裁调解下,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圆满地解决了劳动纠纷,帮我拿到了辞退应有的经济补偿。让我能够集中精力去找下一份工作。而且,整个调解过程比较和谐,原公司对于调解仲裁的结果也认可,我们之间没有出现激烈的冲突和矛盾,这一点也让我很满意。

  深圳市甘露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公司的劳资关系较以前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尤其是近两年,没有发生过一起重大劳动纠纷,这都得益于罗湖区劳动部门的劳动调解工作,经过他们调解的结果,我们认可,工人也信服。而且,我们明显感觉到,近年来,区劳动部门的调解工作更加主动了,比如他们会常常上门就工人平时反映的问题跟我们进行沟通,督促我们及时改正;我们平时在劳动法律法规方面有不太清楚的地方,一个电话打过去,工作人员也都会详细地为我们讲解。这样的工作方式,能够帮助我们企业更好地处理劳动关系,避免劳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