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规划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福建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规划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性商品,粮食流通连接农业生产和居民消费,粮食物流设施是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建省山多地少,历史上粮食一直无法自给,长期依靠省外调入,目前已成为我国第三缺粮大省。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海峡西岸经济发展,人口、工业和城市化用地增加,粮食缺口量及调入量仍将继续扩大。发展粮食现代物流,加强粮食现代物流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对于实现全省粮食供求平衡,促进粮食产业持续、稳步、协调发展,提高主销区抗风险与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可持续地保障全省粮食安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和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的统一部署,及省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要求,为指导今后十年全省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制订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06--2015年。

  一、现状和趋势

  (一)粮食物流设施建设取得的成就

  1998年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福建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充分发挥深水岸线和港口资源优势、对台对外贸易优势、民营经济优势和粮食市场空间优势,坚持粮食综合供给能力建设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齐头并进,使我省的粮食物流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初步具备了发展粮食现代物流的基础和有利条件。

  1、粮食接卸港以及集疏运网络逐渐完善。全省拥有3324公里大陆岸线资源,居全国第二。规划建设万吨级以上泊位的深水岸线210.9公里,已经形成以福州港、厦门港、泉州港等为主的沿海港口群,2005年全省沿海各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1.98亿吨。目前进行粮食物流接卸中转的港口较多,主要是厦门港东渡港区、招银港区、湄洲湾秀屿港区和泉州石井港区。其中福州港松下港区和厦门港招银港区分别在建一个7万吨级和5万吨级兼靠7万吨级的粮食专用码头,东渡和秀屿分别有一个可供粮食物流使用的5万吨级和3.5万吨级散杂货码头,具备一定的粮食接卸中转能力。

  陆路集疏运网络体系初步形成。全省各主要城市之间已经形成“四小时交通圈”,高速公路里程达1210公里,建成17个二级以上公路进出省通道和4个铁路进出省通道,铁路正线里程达1630公里,为全省粮食调入及港口接卸粮食集疏运提供了有力支撑。据调查和统计分析,目前调入我省的粮食,水路运输方式约占54.4%,铁路运输方式约占45.6%,形成跨省铁路水路为主、省内公路为主的多样化粮食调运方式。

  2、粮食仓储设施改善较大。1998年以来,以国债资金为主导,全省建设国家储备粮库10个,建成仓容112.66万吨;以省级投资为主,新扩建省级储备粮库10个,有效仓容30.5万吨。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含中储粮)粮库(站)655个,有效仓容427.36万吨;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库点13个;有专用码头的库点6个,总吨位1万吨。经过不断整合和新建,省内初步形成了中央、省、市、县四级储备体系。但由于福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太多,总体上有效仓容不足、设施落后的问题还未得到解决。

  3、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已经形成。粮食批发市场已成为全省传统粮食物流公共服务运作的主要平台。目前我省已有大小批发市场20个,吸纳联接粮行米市和经销商200多家,年粮食批发交易量约340万吨,占全省粮食年流通总量25%左右。其中具较强交易、批发、集散能力的专业批发市场,有南安官桥、福州、漳州浦口3个,年粮食场内实物交易量分别达80万吨、80万吨、50万吨,已成为全省现实粮食物流链上的重要环节和有效载体。

  4、大中型粮食加工企业形成亮点。目前全省有较大规模粮油加工企业20家左右,年粮加工能力近500万吨。主要分布在福州、莆田、泉州、漳州等地,这些加工企业主要从事食用油、面粉、大米、饲料等加工,其中少数几家大型民营、合资企业具备散粮接卸条件,人粮作业效率高,降低装卸费用明显,代表着省内粮食现代物流的一种发展模式。

  5、粮食物流信息化建设起步。在全省粮食流通经营管理中,网络信息技术在一些企业初步得到应用。近些年,在“数字福建”建设中,电子政务系统、省储备粮信息管理系统、军粮网络系统等开通使用,南安官桥、福州等主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及电子商务工程开始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为粮食物流发展打下了应用基础,但总体上粮食物流信息化建设仍较落后。

  (二)面临的突出问题

  1、跨省粮食流通受运力“瓶颈”限制,水路运输比例偏低。受福建铁路网运力“瓶颈”限制,同时受专用线和车站货位仓库不足的限制,铁运集中到货,出货不及时等问题突出,限制了入闽铁路粮食运量的进一步提高。目前全省未形成具有突出优势的粮食接卸专业化码头泊位,水运价格及港口接卸收费偏高,“北粮南运”等海上运量难以进一步提高。造成全省粮食运输通道不畅,成本偏高,影响了销区订购合同兑现和市场粮食稳定供应。

  2、物流设施未成系统,结构失调,功能缺失。省级和地方粮食仓储设施“小、散、低”的问题突出,平均每个库点仓容仅0.6万吨,其中相当一部分已不适应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要求;仓储设施布局及仓型结构不合理,沿海销区仓容不足,圆筒仓型匮乏,平房仓和楼房仓比例分别高达78.9%和18.8%,机械化程度低,不能适应“四散化”作业的需要;粮库管理体制分割,资源难以有效配置,福建中央储备粮库总仓容112.66万吨,其中26万吨的浅圆仓和立筒仓也基本储满粮食,无法用于中转,效益不能充分发挥。

  3、粮食物流节点中转设施落后、不配套,缺乏应对市场波动的调控能力。尽管目前在闽各级储备粮库存数量已经达到相当水平,但是一些重要港口、铁路站段和大型储备粮库粮食中转设施不足,粮食快速接卸中转能力严重不足,散粮运输工具发展落后。在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短期过多的粮食挤占进省铁路运输,北粮南运困难,到港、到站又难以接卸,省内储备粮调动则缺乏配套的发放、加工、运输设施,影响政府对粮食市场的调控和对保证粮食安全作用的发挥。

  4、粮食流通仍以传统的包粮运输方式为主,成本高,损耗大。全省散粮车皮空缺,仅漳州、厦门两地各有一家民营汽车公司承运少量集装箱散粮,少数几个国家粮库配置了散粮装卸车设施。省级以下储备库实际存放散粮比重小,包粮存储费用较大。目前全省包粮流通量占总流通量的85%左右,福建“四散化”流通比例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沿海地区属于较落后地区之一。

  5、粮食物流检测标准化及信息化程度低。一是没有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公共信息交换和电子商务平台;二是缺乏粮食物流信息采集渠道及技术标准;三是主要企业、批发市场未与全国粮食批发市场及交易所信息系统联网;四是粮食接卸、运输环节缺少适时检测控制。目前企业零星、无序的运输需要不能形成规模化和规律性需求,运输效率低;企业经营和作业的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和共享,关系粮食供应安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尚未建立联网,政府有关部门不能及时、有效、全面地从企业获取与决策相关的信息。

  (三)粮食产需平衡现状及趋势

  1、粮食总产量减少,自给率持续下降。受比较优势、调整农业生产及种植业结构、非农占地增加等影响,全省粮食总产量将继续呈减少趋势。近三年福建粮食产量占消费量的比重已低于50%,2005年,全省粮食自给率降至48%左右,商品率在28%左右。

  2、粮食消费需求缓慢增长,品种结构渐趋稳定。“十五”期间,全省粮食需求量增长呈明显放缓态势。全社会年粮食消费量大致在1400—1500万吨之间。粮食总产量在700—820万吨之间,缺口在700--850万吨之间。同时,省内粮食消费结构变化进入相对稳定期,居民消费“非粮”食物稳步增长。对稻谷产需矛盾有所缓解。目前全省粮食消费品种稻谷约占58%,小麦约占10%,玉米约占16%,大豆、薯类等杂粮约占16%。

  3、粮食缺口长期依靠省外调入弥补,净调入量逐年增加。据有关部门统计,2003年全省净调人粮食约760万吨,2004年约804万吨,2005年约848万吨。近几年,福建省已成为继广东、浙江之后的第三缺粮大省。据有关研究预测,今后十年,我省年粮食消费量会上升至1600—1800万吨,需从东北、江淮等国内粮食主产区和国外产地调入,弥补省内日益扩大的粮食缺口。

  二、指导思想和坚持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通过不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创新体制、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提升功能、提高效率,抓住国家“北粮南运”大通道建设的机遇,建立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将福建作为“北粮南运”及东南沿海粮食进出口的主要接卸口之一,着力建设海峡西岸粮食现代物流中心,为确保区域粮食安全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服务。

  (二)坚持原则

  1、政府规划,市场运作。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编制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规划,并与国家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规划及各通道建设规划相衔接,以规划引导企业投资方向,避免重复建设。粮食现代物流设施项目主要通过市场运作,政府鼓励不同所有制、不同运营方式企业之间的合理竞争,充分发挥多种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国家及省级政府只对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设施项目以及规划列入的全国性、区域性引导示范项目建设进行扶持。

  2、统筹协调,形成系统。要按照粮食物流系统化、规模化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在粮食的收购、运输、加工、仓储、批发、配送等环节及省内外粮食的流入和流出地区之间形成对接,在专用码头、专用线、中转库、加工厂、装卸设施、运输工具等方面实现配套,对物流、商流和信息流进行衔接,注重粮食物流链系统各环节的无缝化连接,形成主要物流通道,降低储运成本,发挥整体效益。

  3、整合资源,壮大企业。要充分利用现有粮食流通设施,特别是粮食批发市场和国家储备粮库的中转储运设施,通过实施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整合和重组不同所有制和各类经营主体的物流设施、基本功能及业务资源,推进传统物流企业转型,打破地区壁垒和行业分割,促进仓储码头设施社会化和运输服务市场化改革,培育、扶持和壮大一批大型化、社会化、专业化的粮食物流骨干企业。

  4、突出重点,持续发展。要根据省内外粮食生产的布局和入闽粮食的流量、流向和流入方式,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充分考虑实施项目当期建设的可靠性、中期扩建的连续性和远期发展的灵活性。规划第一阶段首先配合国家“北粮南运”的通道建设,结合东南沿海粮食进口,对粮食入闽主要通道口和集疏运重要物流节点项目进行重点建设;规划第二阶段解决粮食物流现代化整体推进问题,重点以省内粮食产业聚集区的物流服务设施功能提升和配套完善为主。

  5、技术先进,注重效益。要结合福建省情和粮情,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成熟的技术,逐步淘汰落后的项目和技术。要着眼于减少流通环节,缩短流通时间,降低粮食损耗,统一技术标准,降低流通成本,使规划项目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建设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建设目标

  在规划期内依托大型深水港口和水公铁交通枢纽,基本建成引粮入闽物流通道,完善重要粮食物流节点,重点建设若干节点上的粮食物流园区、物流基地和大型粮油配送中心,初步建立现代化的粮食物流体系,实现主要粮食物流通道的散装、散卸、散储、散运和整个流通环节的无缝化连接,降低粮食流通成本,提高粮食流通效率,确保全省粮食安全。到2010年,全省散粮流通比例由现在的15%左右提高到30%,其中水路入闽通道散粮流通比例达到50%,基本实现“北粮南运”海运入闽通道口及东南沿海进口粮食“四散化”目标;到2015年,全省散粮流通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水路入闽通道散粮流通比例达到80%,初步实现福建跨省区和省内区间的“四散化”、网络化、信息化、标准化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目标。

  (二)主要任务

  1、建设跨省和省内主要粮食物流通道。重点建设粮食水路入闽通道、铁路入闽通道和省内连接重要港区、粮食批发市场的铁路、公路跨区域疏运通道,形成几个规模化、大型化、专业化的粮食接卸口码头泊位,提高入闽水运份额。

  2、建设区域性粮食物流节点。在主要粮食批发市场的中转集散地、粮食加工产业聚集区、主要粮食物流通道接卸口及进出口港口等关键节点,增建或改造粮食快速中转仓容和装卸设施,促进形成聚集度高、供应能力强的粮食物流园区、物流基地和粮油配送中心等,建成区域性粮食物流节点。

  3、发展散粮运输方式。以水路、公路联运为突破口,发展散粮多式联运,完善港口、铁路、骨干中转储备粮库、大型粮食加工企业的相关接卸配套设施,逐步推广散粮集装箱、散粮汽车、散粮船舶运输方式。在主要物流集疏运通道和区域性物流节点上实现无缝化的粮食运输方式。

  4、建立省级粮食应急调控体系。选择重要的粮食物流节点建设项目,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培育专业粮食物流或第三方物流企业,并以大型粮食物流企业为依托,沿主要进出省粮食物流通道,建立从粮食主产区到沿海主销区的畅通、快速、高效粮食物流供应链,以提高紧急状态下全省应对粮食市场波动的调控能力。

  5、提高粮食物流的信息化程度。建立粮食物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粮食物流的信息化程度,提高物流企业的服务水平。建立省级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与全国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联网,实现粮食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粮食物流设施的网络和系统效益。

  6、推广和应用国家粮食物流标准体系。跟踪国家粮食物流标准体系,加快粮食物流标准的推广和应用,实现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装卸机械、信息交换、品质检测、商品编码、市场交易的标准化。

  四、总体布局

  (一)全省粮食流量分布

  全省粮食物流的流量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商品粮的市场流通,二是各级储备粮的收储和轮换,三是粮食的进口。根据对近几年来全省粮食流量、流向情况统计,目前全省年粮食总流通量约为1560万吨,其中跨省(含进口及部分转省外,下同)粮食流通量约1100万吨,省内流通量约460万吨。预计到2010年,全省年粮食总流通量约为1800万吨,其中跨省流通量约为1300万吨,省内流通量约为500万吨;预计到2015年,全省年粮食总流通量约为2000万吨,其中跨省流通量约为1400万吨,省内流通量约为600万吨。根据2005年全省粮食流通的现状及今后省内外粮食‘生产和消费的变化,今后省内粮食流通的地区分布格局为:

  1、粮食流入区将扩大流入量。2005年净流入量在100万吨以上的有福州、泉州、厦门、漳州等四个设区市,是全省的粮食主要流入区;净流入量在60—100万吨之间的有莆田、龙岩两个设区市;净流入量在50万吨以内的为宁德市。其中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五个沿海设区市的流入量约占全省流入总量的80%以上,是全省主要的粮食消费、加工和中转集散区。同年经我省中转和市场辐射出省粮食约200万吨,其中漳州、厦门、泉州、龙岩中转辐射至粤东、江西和金门等地粮食总量为140万吨左右。

  2、粮食流量基本平衡区。2005年净流入量和流出量在50万吨以下,主要是南平、三明二个设区市,属全省粮食生产量相对较多山区,也是今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余地较大的地区。目前两市仍有生产的少量稻谷流向沿海地区和周边省区,但需调入部分的小麦和玉米。

  (二)主要粮食物流通道及流量

  1、粮食入闽物流通道及流量

  (1)水路入闽物通道及流量东北三省及内蒙东部地区的粮食、长江中下游的稻谷和小麦、进口的大豆和小麦经沿海各港口流入全省。通过优化全省沿海港口泊位布局以及疏港运输,在厦门港(含漳州招银港区和厦门东渡港区,下同)、福州松下港区(含康宏码头和元洪码头,下同)和泉州石井港区相对集中接卸,经疏港公路或铁路疏运,实现与国家各粮食流出物流通道对接。2005年全省水路流入量为622万吨,近三年年均流入量约为495万吨,约占全省流入量的54%。预计到2015年,争取水路流入比例占全省流入量的65%左右,流入量增加到780--910万吨。其中水路通道口福州松下港区中转360万吨,厦门港中转240--360万吨,泉州石井作业区中转180—190万吨。水路运输方式主要有两种:

  1)海运。进口的大豆和小麦经海运运入;东北三省及内蒙东部地区粮食通过铁水联运运入。2)江海联运。长江中下游的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和安徽南部地区等省区输出的稻谷和小麦经江海联运运入。

  (2)铁路主要入闽通道及流量黄淮海地区的小麦、长江中下游的稻谷和少量东北地区的粮食经鹰厦(外福)线、赣龙漳厦或向莆铁路干线直达全省各销区重点铁路站段及中转储备库。2005年流入量约为398万吨,近三年年均流入量约为390万吨,约占全省流入量的46%。考虑国家鼓励发展水上运输,粮食铁水运价不合理的状况面临调整等因素,预计到2015年,铁路通道流入比例将下降到全省流入量的35%左右,但流入量将增加到490万吨左右。其中:

  1)鹰厦(外福)线入闽通道流入量为250--350万吨。

  2)赣龙漳厦或向莆铁路线入闽通道流入量240—140万吨。

  2、粮食省内主要集疏运物流通道及流量

  目前省内流通量约460万吨(扣除跨省流通量,下同),主要靠公路完成,铁路运输只有约30万吨。随着铁路“构筑快速通道,完善区域路网,改造既有线路,配套港口支线”总体构想的实施,省内区段铁路运输比例会有所提高。预计到2015年,省内流通量将增加到约600万吨。公、铁运输流量分别如下:

  (1)公路集疏运物流通道网络

  预计到2010年,福建将基本建成“两纵三横”高速公路网和国、省干线及疏港公路网。公路集疏运仍将是衔接各物流通道上的港口码头、铁路站段与粮食需求方的主要运输平衡方式。预计到2015年,省内公路流通量约为500万吨。

  (2)铁路集疏运物流通道

  预计到2012年左右,福建将基本建成“两纵三横”铁路网及连接各重要港区的疏港铁路网。预计到2015年,省内铁路流通量可达100万吨。省内形成以沪深沿海铁路福建段、鹰厦(外福)线、赣龙漳厦线和向莆线为主的重要铁路集疏运物流通道。

  (三)主要粮食物流节点及其空间架构

  在粮食主要集散地、加工聚集区和交通枢纽,依托现有或即将建设的粮食中转库、储备库、港口库、粮食码头、批发市场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粮油加工营销企业,按照区域产业分工和布局优化的原则,建设国际性和区域性粮食物流节点,形成粮食物流基地。

  1、重点建设培育临港国际性粮食物流中心

  国际性粮食物流中心是连接全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国际粮食市场的重要枢纽和关键节点。节点布局项目要注重连续性和成长性,以形成通道口水公铁路散粮无缝化连接运输模式,承担“北粮南运”和东南沿海粮食进出口的水路入闽及跨省接卸口任务,将成为东南沿诲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粮食现代物流增长极,在提高全省粮食流通效率和调控市场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具体的选择建设标准是:(1)具备可供装卸5万吨级兼靠10万吨级运粮船舶的专用码头泊位;(2)沿海的港口库、粮食码头的年中转量在200万吨以上;(3)粮食中转库、储备库的年中转量在30万吨以上;(4)批发市场年交易量在100万吨以上;(5)粮食加工配道年加工配送量在200万吨以上。

  据此重点建设福州松下港区和厦门港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培育、形成国际性的粮食物流中心,使之成为福建粮食物流体系的龙头,全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中重要的节点。这两个节点可承担“北粮南运”和东南沿海粮食进口的水路入闽任务,到2015年,其粮食流入量分别占全省粮食流入量的18%和28%左右。

  2、有重点分步骤建设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

  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的影响范围可大大突破其行政区划,是全省粮食现代物流体系中的枢纽和重要节点。区域性中心的节点项目建设,要注意发挥现有粮食流通设施的潜力,有重点、分步骤地对现有粮食流通设施资源进行整合,建设好有关粮食物流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线路,不断挖掘节点在区域粮食流通中的新增长点,大力推进粮食“四散”化作业,发展水、公、铁多式联运,实现与临海国际性节点及省内外有关粮食产销节点的互补对接,形成粮食物流供应链,提高全省应对粮食市场波动的调控能力。具体的选择建设标准是:(1)粮食中转库、储备库的年中转量在20万吨以上;(2)沿海的港口库、粮食码头的年中转量在150万吨以上;(3)批发市场年交易量在50万吨以上;(4)粮食加工配送企业年加工配送量在100万吨以上。培育、建设的区域性节点项目包括:泉州石井港区粮食中转库及专业化码头、泉州南安官桥粮食城、漳州浦口粮食批发市场、福州粮食批发市场、龙岩闽西粮油饲料城、三明荆西粮食物流集散地、邵武市、宁化县和长汀县省际边界粮食集散地等。

  3、空间发展框架

  以港口散粮中转设施(包含库、泊位)建设启动,以省内外粮食运输通道为衔接纽带,以发展水路和公路散粮运输为突破口,选择具备水路、公路和铁路中转区位优势及粮食加工产业密集区,重点建设国际性和区域性节点,重构福州、泉州、厦门三个粮食物流集散地,形成“一区二线三港四场”节点网络。

  “一区”是指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等沿海粮食流入地区,该区域的粮食流入量占全省粮食流入量80%以上,是全省发展粮食现代物流的重点地区。“二线”是指鹰厦(外福)线和赣龙漳厦或向莆铁路干线,是铁路主要入闽通道,同时也是沿海港口疏运通道。

  “三港”是指福州松下港区、厦门港和泉州石井港区三个专业化的粮食接卸码头,是水路入闽关键通道口,其中福州松下港区、厦门港还应该发展成为进口粮食跨省疏运接卸口。

  “四场”是指泉州南安官桥粮食城、福州粮食批发市场、漳州浦口粮食批发市场和龙岩闽西粮油饲料城,是铁路和水路入闽粮食的主要聚散场所,起着中转、加工、集散、分销、配送的功能,规划期内可有效衔接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

  规划的第一阶段以“大型港口中转设施+新型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发展为主线,推进粮食运输和装卸方式变革,集中建立位于“一区”和“两线”上的主要粮食物流节点,尽快奠定对接两洲、纵贯内陆省区的粮食物流通道框架;第二阶段实现沿海地区水路、公路、铁路无缝化的连接和中转库、储备库、加工厂粮食装卸的“四散化”,以此带动全社会粮食物流资源整合共享,促进闽北山区粮食物流设施资源优化整合和市县级粮食物流节点建设的补充完善。

  (四)主要粮食物流基地

  根据节点网络布局框架,选择年中转量在150万吨以上的重要物流节点,优势互补,功能迭加,进一步集中建设粮食中转、仓储、加工、交易、检测、信息及运输配套设施,逐步建成区域性的海峡西岸粮食物流基地、粮食物流园区。规划第一、二阶段可分别建设福州、厦门、泉州三个物流基地,长远则需通过市场化途径逐步整合并一体化发展。

  1、福州粮食物流基地

  其主要物流集散项目包括:福州松下港区康宏码头和元港码头、福州松下港粮食物流基地、福州元洪投资区粮油加工区、福州粮食批发市场和铁路福州杜坞站等。该基地建设要发挥福州松下港粮食物流通道口的龙头作用,发挥福州元港投资区粮油加工区产业聚集、物流需求集中的优势,以福州松下港粮食物流基地一体化运作为核心,形成粮食及饲料中转(含水水中转)、加工、配送、分销、期货交割(仓)等功能,主要辐射福州、莆田、宁德、南平和江西等省市。

  2、厦门港粮食物流基地

  其主要物流集散项目包括:漳州招银港区粮食物流园及专用码头中转库、厦门东渡港区粮食中转库、漳州浦口粮食批发市场、泉州南安官桥粮食城、龙岩闽西粮油饲料城、铁路漳州郭坑站、厦门北站和龙岩站等。该基地建设要按照厦门港各港区用地条件、货运分工要求,注重漳州招银港区粮食物流中转库长期优势、发挥厦门东渡港区粮食中转库近期潜力,发挥漳州浦口粮食批发市场加工聚集优势;通过合理分区、远近结合、突出功能、协调设施、高效营运,以招银港区粮食物流园中转库和浦口粮食批发市场的联动发展效应带动,形成粮食中转(含水水中转)、交易、加工、分销等功能,主要辐射厦门、金门、漳州、泉州、龙岩、三明、粤东和江西等省市。

  3、泉州粮食物流基地

  主要物流集散项目包括:泉州石井港区粮食中转库及专业化码头、泉州南安官桥粮食城、厦门港东渡、招银港区粮食中转库和泉州铁路货站等。泉州石井港区粮食中转库及专业化码头,主要接卸5000吨级以下船舶,特别是江海联运船舶,解决福建沿海中部水路粮食就近接卸问题。该基地建设要郑重发挥泉州南安官桥粮食城这一目前全省最大粮食加工聚集地,在引粮入闽、动态储备、加工分销、价格引导等方面的重要功能,形成全省粮食加工、批发、交易、粮食制品营销中心。其辐射范围除宁德、粤东外与福州、厦门港粮食物流基地基本相同。

  此外,要充分发挥龙岩闽西粮油饲料城衔接饲养加的重要作用;发挥三明荆西中央储备粮三明直属库和荆西粮油储运站集储备、加工、中转于一体的作用;

  发挥宁化县、邵武市和长汀县粮食边贸引粮入闽以及中央储备粮邵武直属库和储运站的作用;发挥诏安县和福鼎市衔接广东和浙江便利区位条件,在充分利用铁路运输便利的同时,探索铁路与公路联运的散粮运输模式,进行粮食现代物流试点建设,对接国际性、区域性的粮食物流基地。

  五、建设项目

  为实现本规划的整体目标和任务,促进粮食现代物流各环节、各物流通道和主要节点功能整合,形成稳定可靠的粮食物流链,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的具体内容和项目及其功能目标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沿海港口散粮中转库及专业化码头项目

  重点建设福州松下港区、厦门港招银港区散粮中转库及粮食专业化码头项目,创新体制挖潜配套厦门港东渡港区散粮中转库,新建泉州石井港区散粮中转库及粮食专业化码头项目,新增和改造中转仓容47万吨,提高水路入闽快速接卸中转能力。达到项目建设目标为:对外接口顺畅,“四散”作业份额大增,全面兼容国内外其他粮食走廊、粮食贸易往来物流接口。

  (二)陆路散粮中转库项目

  在铁路和公路疏运通道的主要粮食物流节点,重点建设与完善立筒仓、浅圆仓、砖圆仓等散粮中转库项目,新增和改造中转仓容34万吨,提高陆路的散运比例和快速中转能力。项目建设主要针对各粮食批发市场集散地、粮油加工区的散粮流通瓶颈障碍,兼顾解决粮库布局和仓型结构不合理问题。

  (三)散粮运输工具项目

  按省内的粮食流通量和作业需求,重点发展散粮汽车和50叩吨级以下江海联运适航船舶,扶持和引导省内具有社会化运输服务业绩及实力的物流企业(拥有集装箱汽车60台以上),参与散粮运输。项目建设目标为:实现散粮门到门、点到点的运输,并与全国主要物流通道和国外粮食贸易的散粮运输模式兼容顺畅。项目内容包括:购置、改造散粮汽车或散粮集装箱汽车120辆,改造散粮船舶5艘,创新无缝化连接运行组织、运行制度,并推行公铁水集装箱运输与规模化散粮运输组织工作。

  (四)散粮接收发放设施改造项目

  选择处于重要节点上的储备库、中转库和大型粮油加工企业等提升散粮接收发放功能。包括散粮火车、散粮船舶、散粮汽车及集装箱的装卸设施。通过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功能提升,扩大散粮运输需求,提高“四散”效益和示范效应,促进散粮接收发放在粮食流通和加工的应用。具体标准:

  中转库和储备库仓容在5万吨以上,且年中转量在加万吨以上。提升改造5个库。

  加工企业要有品牌优势;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面粉加工能力200t/d以上,大米加工能力lOOffd以上,植物油加工能力1000ffd以上。提升改造10个企业。

  (五)改建粮食仓储设施项目

  本项目建设结合考虑对必要和可行的厂库合并、储备量和品种调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规范破产等相关问题,重点对旧式仓房进行“四散”机械化作业功能提升、改造,选择合适地点建设新的现代化粮库(仓),作为全省粮食安全预警与应急机制落实的设施载体。规划期内,改、扩建25万吨仓容的粮食仓储设施,确保按照规范化、标准化操作,能够适应粮食现代物流作业特点需要。

  (六)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项目

  在重要粮食物流节点和集散地,利用现有骨干粮食批发市场及具有引粮入闽业绩的边贸粮食交易市场,完善节点和集散地功能设施建设。着重建设泉州南安官桥粮食城、漳州浦口粮食批发市场、福州粮食批发市场和龙岩闺西粮油饲料城的粮食铁路专用线、粮食接卸设蓖;配备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设立粮情监测预警数据采集点等,形成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相结合的服务体系。以此沟通、联络省内其它粮食批发市场、特别是宁化、邵武、长汀、诏安、福鼎省际边界粮食交易集散地等的建设和发展。

  (七)粮食检验检测设施项目

  项目建设要针对目前粮食检测指标不完整、不规范的状况,加强化学指标和卫生指标的检测功能,在主要粮食物瘟节点建立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提高其公共服务能力和公信力,满足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需要。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完善全省的粮食检测检验体系,以省粮油质量监测所国债粮油检验检测项目机构建设为基础,建设区域检测中心和节点检测检验机构,实现对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转基因、微生物、营养指标以衣其他的粮食质量指标的检测检验。其中省级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粮食质量信息获取、传输、发布及数据处理功能。

  (八)粮食物流信息系统项目

  该项目要围绕粮食现代物流体系以及有关环节设施的运营而设计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以物流信息采集、传输、共享为目标的信息技术设施建设;包括编制或推行散粮汽车、轮船和火车运输(含集装箱)及接卸作业规程;水公铁连接接口管理软件等。同时,按照构建物流信息网络的要求,建立省级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分别形成全省统一的粮食配载、信息发布、粮食安全预警、粮油市场监测、粮食储备监测五个子系统。对全省已经确定的264家骨干粮店、129家骨干粮食加工企业和省确定的价格固定监测点,考虑纳入粮食物流信息系统进行监测。

  为保持远期发展的灵活性,加强规划的柔性管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可对以上本规划确定的项目类别和具体项目进行适当调整。

  六、投资方式与投资估算

  (一)投资方式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拓宽投资渠道,鼓励并吸收国内外资金及社会资金,形成项目投资和经营主体多元化机制,加快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政府根据规划具体项目类别的公益性程度和运营特点,分别采取投资补助、注入资本金、直接贴息、转贷人股等方式扶持建设。除积极争取国家规划项目资金扶持外,省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全省粮食物流设施建设扶持引导。

  (二)项目投资估算规划项目总投资为236990万元(具体项目投资详见附表及背景情况说明)。

  七、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实施机构

  本规划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粮食局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内本规划项目的实施监管工作。有关粮食物流企业是规划建设项目的具体承担单位。

  (二)实施步骤

  本规划批准确定后,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粮食局具体确定各阶段的重点建设任务,细化实施方案,筛选具体项目,制定年度计划,以保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和灵活性。

  (三)项目管理

  要根据规划和国家的产业政策确定项目,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按照一定的资质要求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并按规定申报核准。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各项制度。跨省区域性粮食物流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本规划确定的其余项目纳入省级和地方各级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管理。

  (四)政策扶持.

  粮食现代物流涉及到多部门、多行业,要抓紧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的衔接与落实,及时研究制定和调整完善相关的实施意见,促进粮食现代物流的发展。

  1、税收政策。对粮食现代物流企业,改进税收管理服务。投资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的企业,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粮食局等有关部门确认,享受国产设备增殖税退税或进口设备关税、进口环节增殖税免税政策。经确认的粮食现代物流企业,营业税计征基数、缴纳所得税、进项税抵扣和适用税率等,直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2006)270号)的有关要求办理。

  2、用地政策。经批准的粮食物流企业项目,包括粮食物流基地、园区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享受省政府《关于保障工业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的优惠政策。为促进粮食物流项目布局优化,鼓励资源整合,经批准确认的粮食物流企业项目,享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闽政[2005)10号)的优惠,并由所在市县政府给予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地段差价等影响地价水平的非税收入项目;企业以原划拨土地为条件引进资金和设备建设粮食物流设施,可按划拨土地作用价格作价为法人资产出资;企业以原划拨土地改造扩建粮食物流设施,凡未涉及产权变更、转让的,可保留划拨土地性质不变。

  3、价格政策。继续执行国家粮食铁路运价优惠政策,鼓励发展水上运输。对散粮、包粮运输过程中政府规定给予的优惠政策,要坚决执行到位。清理向粮食、特别是散粮货运车辆收取的各种不合规定的收费项目。

  (五)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粮食物流行业管理体制创新。对于不同部门、地方各种所有制企业的设施,要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导企业进行必要的资源整合,加快粮食储运、加工、营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使国有资产发挥最大的效益,使重点项目发挥最大的引导带动作用。要加快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国内外各类主体,特别是台湾大型物流企业进入福建参与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共同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粮食现代物流企业通过招投标承储政府储备粮,扩大粮食现代物流需求。要降低准人条件,通过市场运作,拓宽投融资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形成粮食物流投资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要着力推动仓储设施的社会化和运输服务的市场化改革,以推动散粮流通为契机,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盘活社会存量资产。

  (六)加强协调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现代物流工作,统一思想,加强协调,采取措施,具体落实。铁路、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将散粮运输纳入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为发展散粮近海班轮以及火车专列、班列运输方式提供便利,降低运输成本。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推进粮食“四散化”。

  (七)加强人才培养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快粮食现代物流入才的培养,鼓励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广泛合作,积极培养粮食现代物流管理、经营和技术人才,满足粮食物流现代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