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来源:温州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昨天,市长邵占维主持召开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出部署。

  常务副市长徐纪平,副市长黄德康、叶际仁、孟建新、陈宏峰、徐育斐、陈作荣,市政府秘书长黄纯诚等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认真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实施政府工作的“阳光工程”,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优化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施行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条例》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建设“阳光政府”。

  会议要求,要认真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尽快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制度规范,切实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作用,有效开展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动《条例》深入贯彻实施。

  昨天的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加快教育强市建设的决定》、《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温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关于促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企业在杨府山总部基地设立总部的意见》,听取了财政工作、永强机场建设和发展有关问题等汇报,讨论了《2008年温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安排方案》、《温州市区非居民生活用户污水处理费的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