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12-28)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7-12-24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现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招标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招标代理单位: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工程名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工程
建设地点:济南市东部新城区,经十东路中段路北,解放东路南侧。
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目标:鲁班奖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8488平方米,其中,审判区18132平方米,档案图书阅卷区32936平方米,法警用房及生活服务用房11690平方米,地下室及人防建筑面积5730平方米。
工期要求:配合大楼土建施工工期(土建施工工期:2007年12月24日开工,2009年8月30日竣工,计616个日历日,该工期包含了所有分包工程的工期)。
招标范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智能化系统的整体设计、深化设计、全系统联调及智能化集成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广播系统、有线电视接 收系统的施工、供材、安装调试及保修。

本工程概况的有关信息均以工程实际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二、投标报名条件
报名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资质等级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甲级证书(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或者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企业近3年来(2005 年1月至今)至少有2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或弱电工程)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12月21日至2007年12月25日下午16:00时止
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省建设厅北楼104房间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联 系 人:李金玉 段红卫
联系电话:0531-87087173 传真:0531-87932986
四、投标报名所需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5、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资料。
请报名单位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
五、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且投标报名所需证件齐全的单位可以在报名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8日上午10:00点,递交地点为: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二楼会议室(济南市经五小纬四46号山东省建设厅北楼208房间)。
六、其他
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如果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