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简单技术的复杂问题
来源:廉政瞭望杂志 更新时间:2012-04-14

记者 孟 盛

  一方面,网络以其独特的传播优势让普通大众第一次掌握了平等的话语权,一项操作简单的技术手段改变了传统民间反腐的艰难态势,人人都可以通过网络发声诉求,无遮拦的曝光方式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频频扳倒贪官的战果让人们更为直接地体会到个体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可能性与可操作性,既而成为那些求助无门、诉求无方的绝望举报者的救命稻草。

  另一方面,缺乏规范与引导的民间网络反腐在一些怀抱各自利益的复杂人群的参与下又显得乱相丛生,是是非非真真假假。个别动机不纯的人假借网络反腐之名大施敲诈勒索之术,某些民间维权网站之间为各自利益互相谩骂扯皮不断,各种肆意诽谤污蔑辱骂他人的龌龊语言充斥于虚拟空间……

  简单技术的背后,反映的是一个复杂群体的复杂问题。

  民间网络反腐

  风起云涌

  信息时代的今天,互联网已经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后的第4媒体,具有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面广、信息容量大、保存时间长、查阅方便等特点,公众能通过网络直接发表个人意见,民间网络反腐正是利用了网络的这些技术优势,搭建了更为快捷有效的民意表达渠道。“民间网络举报的流行与互联网传播的特征密切相关。”有专家认为,“网络作为一种开放式的传播媒介,话语权分散化让每个人都有发言的机会。”

  另有专家认为,民间网络举报具有双重属性,既是一个媒介的公众舆论,也是一个公民的举报行为,网络的技术支持让普通人也掌握了话语权,开放的互联网具有极强的传播速度,举报信息被放在网上是透明公开的,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同时也让公众能够参与反腐败的斗争,提供线索、补充材料等。

  在某种程度上,民间网络举报的兴起,折射出传统举报渠道的不足。“网上起码有个说话的地方。”不少举报者认为,年复一年的传统举报方式不仅消耗了时间精力,花费了高额的上访成本,还存在效率低下、缺乏查处监督等弊端,举报信大都“泥牛入海”,有的地方官官相卫,利益盘根错节,举报信一递出就落在了被举报人手里,让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等。而网络不仅可以信息多次复制,实施多级传播,并能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压力,让相关部门不得不引起重视。

  民间网络举报受到热捧同时也反映出传统舆论监督开展得并不尽如人意。其实,开展舆论监督是媒体应负之责,作为“正规军”,媒体从业人员无论从其合法性还是所占有的资源、拥有的设备等,都与这些民间“赤手空拳”者有天壤之别。然而,媒体的舆论监督却在弱化,民间网络举报却因“大胆出位”不断曝出猛料,这确实值得人们思考。

  有专家认为,民间网络举报无形中成为一种全天候的反腐利器,越来越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很多腐败案件的发现和查处就是源于网络上的实名或匿名举报,网络举报不仅为纠风、反腐工作提供了新鲜经验,也为拓宽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进行了有益探索。

  民间反腐网站的“生意经”

  “金钱不代表正义,但正义需要金钱去寻找。”今年8月,《凤凰周刊》一篇题为《互联网上的冤民生意》的文章,以“中国名记在线”站长徐祥为缩影,揭开了投身这一“行业”的庞大群体的生存之道的神秘面纱,一直被遮遮掩掩的网络维权收费问题被拉到了日光下。

  李新德曾对媒体表示,收费维权已经成为中国网络维权群体中的惯常,因为民间维权网站完全自费运作,四处调查需要钱,维持网站需要钱,若遭到不测更需要钱……总之是一切都需要钱。

  徐祥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宣称,经济上确实困难的上访者,可以到乡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贫困证明,若举报对象就是当地政府的,则需4名以上邻居出具书面证明并附其电话以备抽查,这样的酌情考虑提供全程免费服务。然而,他又补充道,这样的情况可能性不大,他还有两个孩子要养活。

  的确,如今“行走江湖”哪样不需要钱?没有经济基础什么事也办不成。民间维权网站的经营者大都没有固定职业,他们“理论上”要高举反腐大旗为正义而战为蒙受不白之冤者打抱不平,实际上他们又是连自己一家基本生活都不能保障的边缘化群体——伸张正义需要为正义埋单,洗刷冤屈需要为真相付费。正义与金钱,这显然是个悖论。

  把“与钱沾边的事”摆在桌面上说也许并不好听,但一些藏在桌下的秘密交易就更加难看了。姜涣文向记者透露,一些访民把钱托给某些民间维权网站“办事”,不料对方得钱后就玩消失;一些民间维权网站负责人专门跑到有访民聚集的“上访村”寻找“有价值”的委托人,花言巧语吹嘘自己认识什么显赫人物,曾利用网络如何打败何级别的人物,如何能助其快速解决上访难题等;有的“两头通吃”,一边拿求助者的“赞助费”,一边又找被举报者要“摆平费”……大多数上当受骗的访民只能“哑巴吃黄连”,因为大家行的都是潜规则。徐祥曾向媒体透露,杭州一名裘姓举报者被一民间维权网站骗走了2.6万元,但裘不肯报案,因为他举报的正是当地政府和警方,不能丢丑,不能让对手看他的笑话。

  民间维权网站的收费与利用网络经营访民的“生意经”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有人认为,适当收取点必要的费用合情合理,但这个度不好把握;有人认为,访民们与维权者的信息不对称,势必造成既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又加深贫困程度的局面;但更多人怀疑的是,收了钱就能解决这些“高压线”、“老大难”问题?维权者用什么来保证“包解决”?

  要沟通理解,更要规范引导

  人们在置疑网站收费的同时又提出了新的问题,比如民间网络举报的法律依据。民间普通网站不是新闻机构,没有新闻采访权,其工作人员不能申请领取记者证。并且,民间网站并没有发布新闻信息的资格,网站发布时政新闻需要严格的审批,但对于民间维权网站刊登的举报材料又似乎不属于这一范畴,很难界定和管理,给现行的网络新闻管理制度带来了新问题。

  另外,普通公民并没有执法调查权,民间维权网站在法律上更没有任何直接受理举报或处理举报事件的权限,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9类信息,包括“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而民间反腐维权网站刊登的这些举报材料,若内容失实,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发帖人和网站管理者都要负法律责任。“举报成被告”的事并不新鲜,比如最近江西高安市举报人兰某向纪检机关举报“镇党委书记腐败”,因对调查结果不满,便将材料弄到了网上,结果被兰某起诉。

  有律师认为,这种举报方式并不是真正的受理举报,只能作为一种对群众举报信的整理和转达;证据学专家也指出,根据国家职权原则规定,举报应由国家机关受理,民间举报网站充当了一个民间的办案个体,在法律上并没有支持。

  民间网络举报这种炒作式曝光方式也值得商榷,容易成为个人宣泄情绪的工具,甚至成为歪曲事实、造谣诽谤、企图利用网络炒作诋毁中伤他人的场所,一些不良信息通过这些网站散布出来,假新闻、假消息充斥在网上,不负责任的言论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一些民间维权网站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互相恶意攻击等,都为民间网络举报蒙上了一层阴影。

  即使所曝光的内容真实可靠,也有可能因为缺乏保密技术“打草惊蛇”,使被举报人提前销毁证据、转移财产、订立攻守同盟等,给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的调查带来干扰和难度。

  “有关职能部门应主动与民间维权网站取得联系,妥善地引导和指导其依法运作,建立一种相互信任相互沟通的良好关系,以便随时随地掌控来自民间的有价值的举报线索,逐渐形成一股民间与官方密切合作共同打击腐败的重要力量。”姜焕文向记者表达了他对官方支持的渴望与心愿。

  也许,如何对民间网络举报进行规范与引导,如何对民间维权网站进行科学适时的管理,如何将民间网络举报与国家反腐倡廉工作进行有效对接,是当前尤其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他因在网上发帖“殴打情妇的副市长”,19天把云南个旧原副市长拉下马而声名大噪;他风尘仆仆、居无定所,长年随身携带双截棍;他粗衣粝食隐迹于是非江湖,又西装笔挺走进央视白岩松的新闻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