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立体改革南溪破冰
来源:廉政瞭望杂志 更新时间:2012-04-14

记者 王 春

  2007年11月21日,被誉为“万里长江第一县”的四川省南溪县举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大会,宜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向辉礼率领市纪委领导班子出席大会并为新成立的片区纪委授牌。向辉礼希望南溪为宜宾市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提供经验。

  今年以来,南溪县从3个方面入手对纪检监察机构进行了改革:在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挂牌组建了预防腐败中心、软环境建设中心、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中心和综合办公室(简称“三中心一综合”);对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的设置进行了改革调整;推行村“两员两会”制度试点。

  而取消乡镇纪委,设立片区纪委,对同级乡镇党委进行监督,使得南溪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更令人瞩目。这标志着南溪县、乡、村三级配套的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用向辉礼的话来说,“片区纪委是‘空降部队’,便于行使监督权,可以改变‘同级监督太软’的局面。”

  整合纪检监察资源

  2007年初,南溪县破天荒地把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职能整合,组建了“三中心一综合”,即:将原党员干部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宣传、廉政文化建设、廉政制度建设等职能整合入预防腐败中心,整合全县预防腐败资源;将原党风室、执法监察室、纠风办、招监办、效能投诉中心和作风办等科室的职能整合并入软环境建设中心;将原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治贿办、群众举报中心等科室的职能整合入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中心,指导全县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将纪委办公室、监察局办公室职能和干部室的纪检监察干部推荐、培养和管理的职能整合入综合办公室。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南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廷根告诉《廉政瞭望》记者,“南溪县纪委监察局有编制20个,现有在岗人员17人,在原有体制下,简单搞上下对应设置,内部被区分为7个职能室,除委局领导外,每个业务室人数均少于3人,甚至只有1人,力量分散,每项工作都在抓,但都抓不好。”

  南溪处于宜宾、泸州、自贡3个地级市的中间,长江横穿境内,具有潜在的区位优势。软环境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主要职能,可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中这一职能不明确,没有专门的机构来抓落实。同时,其他内设机构职能分散,案件查办力量薄弱,预防腐败效果不明显。

  “三中心一综合”只是职能的整合,内设机构依然存在,但产生的效果却完全不一样。

  以前办案人员仅3个人,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中心成立后,中心人数达到11人,办案力量得到加强后,今年以来南溪县查办案件的数量与去年比翻了两番多。针对所查办的一些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该中心已经发出纪检监察建议15件,促进了南溪县委县政府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7个制度的修改。

  软环境建设中心成立后,建立健全了7个作风整顿建设配套制度,制发了3个效能监察配套制度,为优化南溪经济发展软环境提供了制度保证

  预防腐败中心组建后,为县纪委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提供了平台,县纪委牵头制定完善了《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等预防腐败制度,强化了对党政一把手行使人事权、财权和决策权的监督。同时还聘请了一批热心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离退休干部、退居二线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聘请了一批热心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干部作为纪检监察信息员,聘请一批县纪委委员作为派驻重要企业和重点预防腐败部门的纪检监察员。这些措施有利于强化对各级干部的监督。

  纪检组的腰杆硬起来了

  2007年5月前,南溪县的部门纪检组在部门党组或者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纪检工作,纪检组的人、财、物都属于部门管理,纪检组往往除了纪检工作外,还要承担大量的部门其它工作,这样的格局就导致了部门纪检组不能专司检查监督职能。

  改革后,在设有党委的8个县级部门成立纪委(监察室);在设有党组的11个部门成立纪检组(监察室);设置一个联合纪检组,联系发改局、供销社等8个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这样,对县级重点部门全部建立了纪检监察组织,既突出了监督重点,又整合了监督力量。

  南溪县同时规定,部门设置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县委和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并报告工作。

  对纪检组的人事任免,李廷根解释说,“纪检组的干部提名和考核由县纪委负责,由县委任命,工资由县财政统一直发,这样一来,纪检组更超脱,对部门的监督有了很好的前提条件。”纪检组长仍然是部门的党组成员,但不具体负责部门的工作,要参加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活动。李廷根说,“如果纪检组长不是部门党组成员,那么纪检组对部门的工作就无法更好地了解,对情况不熟悉,就不容易发现存在的问题,也就不能更好地行使监督权。”

  “两员两会”消民怨

  在试点的基础上,南溪县从今年10月开始,在全县各村全面推行了 “两员两会”制度,构建起村级纪检组织和村民评议监督运行机制,强化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南溪县委书记周宇说,“随着发展的深入,各种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少数村干部行为失范,政务信息不公开,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盲区等。今年1到10月,县纪委监察局就收到涉及村干部的信访件37件(次),有4名干部被纪律处分。实施的‘两员两会’制度就是为了加强新形势下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两员两会”制度即乡镇向村派驻纪检员,配备村支部纪检委员;实行村情发布会和村务评议监督会制度。

  目前,南溪县15个乡镇党委已经向214个行政村派驻了214名纪检员。全县214个行政村已经选举产生了214名纪检委员。

  派驻纪检员由乡镇党委从驻村党员干部中选派,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检查、督促所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村“两委”主要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牵头组建和指导村务评议监督会。村支部纪检委员由村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村情发布会的会务协调工作,负责对社长的监督工作。

  村支两委在实施重大项目等事项时,要先举行村情发布会,村务评议监督会对这些事项进行评议,提出问题,由村“两委”解释,评议后要将结果向村“两委”和乡镇纪委(现片区纪委)反映。如果评议的基本满意票超过50%或者不满意票超过30%的工作,原则上暂停实施。

  大观镇胜家村的支部书记易明高认为,村务评议监督会既是对村“两委”的监督,更多的是对村“两委”的支持。因为以前不少村民因为对不透明的村“两委”工作不了解而产生不信任感,现在有了村情发布会和村务评议监督会,村“两委”的工作透明了,能很快纠正工作中的偏差,与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了。

  片区纪委横空出世

  如何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一直是一个有待破解的难题。南溪县委为破解这个问题作出决定,撤销15个乡镇纪委,在全县设置4个片区纪委(监察室),分别负责几个乡镇的反腐倡廉工作。片区纪委为正科级单位,与乡镇党委平级。片区纪委有编制6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委委员由县纪委常委会推荐,县委组织部任命产生。书记、副书记由县纪委常委会推荐,由县委组织部考核后报县委任命产生。片区监察室为县监察局的派驻机构,与片区纪委合署办公,主任由片区纪委副书记兼任。片区纪委(监察室)的主要职能就是主管所辖片区党的纪检监察工作。

  被向辉礼称为“空降部队”的片区纪委,实实在在拥有对所辖片区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查处权,受理乡镇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

  乡镇的县委委员、县委候补委员、县纪委委员、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的立案和处分报县纪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李廷根告诉记者,“对这些干部的日常监督由片区纪委负责,一旦县纪委决定对这些干部中的违纪违法者进行立案调查,将主要由片区纪委负责实施。”

  片区纪委在体制上不受制于乡镇党委,其超脱的地位会不会使其游离于乡镇党委的工作之外,从而因不熟悉情况而导致对乡镇党委的监督滞后甚至脱节呢?

  李廷根胸有成竹地说:“按照规定,片区纪委必须列席乡镇党委、政府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重要项目审批、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的党委会或行政办公会,参加乡镇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各乡镇对机关中层干部及村‘两委’干部的年终考核和任免必须书面征求片区纪委的意见。这样一来,片区纪委就可以掌握乡镇的整体情况,实现事前监督。”

  设立片区纪委后,各乡镇纪委随之被撤销,片区纪委辖好几个乡镇,而仅有6个人的片区纪委能否承当起几个乡镇的党风廉政工作呢?对此,南溪县委和县纪委显然已经充分考虑到了。李廷根告诉《廉政瞭望》记者,“各乡镇党委依然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乡镇党委政府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由乡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从乡镇党委剥离出来专业性很强的纪检工作如案件查处等交给片区纪委,而教育、预防、执行惩处的工作由乡镇党委执行。”

  2007年是中国反腐败工作推进的关键之年。在这一年,中央力显反腐决心,颁布了打击精准的“八项禁令”,重拳出击惩治腐败。在此年末之际,《廉政瞭望》杂志社对本年度的反腐工作进行了回顾梳理,历数了七名最具新时期腐败特点和警示意义的贪官。让我们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开始2008新的反腐征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