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08年组织机构将拥有“网上身份证”
来源:辽宁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本报讯记者张会斌刘佳报道12月24日,全省发放组织机构代码数字证书启动会议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发放组织机构“网上身份证”,以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活动在“安全、有序、快捷、效能”的环境中快速发展。

  2005年,省委、省政府作出统一部署,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在统一使用省区域性“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认证设施,大力推行可信化网上政务的同时,要引导社会部门规范使用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本标志的数字证书,从事网上交易活动。其后,省地税、国税系统,县、乡公文传输系统、省发改委投资网陆续投入规模使用。

  12月19日,省国家密码管理局和省质量监督局联合发出《关于在数字认证服务中使用组织机构和个人身份证代码标识的通知》,明确提出由省标准化研究院、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发放数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