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于平 刘旭 陈奕
“没想到我竟然少缴了个人所得税,现在补缴还来得及吗?”近日,纳税人王先生在看到《涉税事项提醒通知书》后,急匆匆地来到厦门市湖里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补缴了自己欠缴的个人所得税。
不久前,厦门市地税局根据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信息系统掌握的个人收入资料和纳税信息,通过计算机交叉比对和分析,查出了个税申报存在异常情况的纳税人,并向他们寄发了提醒通知书。据了解,该系统自2005年上线以来,已有164万人纳入此系统管理,占厦门常住人口的72.5%。此外,系统还收录了5万多户企业、上亿条个人收入信息和任职信息。
以身份证照号码为标识建立收入档案据介绍,全员全额管理系统是一个强大的数据平台,以纳税个人为中心,通过统一的个人相关信息管理、分户中央账务管理等,动态跟踪个人所得税税源情况,从而不断强化个税税源监控。具体地说,这一系统可对扣缴单位报送来的纳税人基础信息、收入及纳税信息,以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为唯一标识,自动建立个人收入“一户式”档案。
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二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简单地说,就是为每位纳税人建立个人收入及缴税电子档案。档案中最重要的信息就是个人基本信息和收入、缴税情况。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当于个人在全员全额管理系统中的户口。而收入支付信息也叫做任职信息,是指个人在哪家企业工作,何时受雇、在这家企业的持股比例情况等。”
谈及开发这一信息系统的初衷,厦门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这一系统是针对个税征管精细化的发展趋势开发的,目的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系统内部信息共享,从多个渠道收集个人收入信息,实现税源监控,并为提高个税税源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打下坚实的基础。”
据介绍,全员全额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信息化建设一体化的要求开发。利用此系统,厦门市地税局可以按照纳税人的身份证照号码对这些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归集、比对和分析。一个人对应一条个人基本信息,却可以对应多条收入信息。只要员工从某企业取得收入,该企业就必须为其增加一条收入支付信息,并为其申报个税。除了工资、薪金收入外,包括非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非私房出租的财产租赁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也属于这一系统的控管范围。通过这个系统,地税机关能清楚地掌握每个纳税人从多种渠道取得的收入。
厦门市地税局还将全员全额管理系统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和社保费征缴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实现资源信息的充分共享。厦门市地税局规费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厦门市民如果参加了社会保险,全员全额管理系统就会自动为他增加一条个人基本信息。如果是刚来厦门就业的外来员工,企业就必须为他们录入个人基本信息,报上‘户口’。”据了解,全员全额管理系统还运用了先进的开发手段,在技术上达到了扩展能力强、数据集中存储、统一管理、保持数据一致性的要求。
信息化管理使征纳“双减负”
目前,厦门市地税局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开展个税清算工作。该局根据全员全额管理系统里的信息,向全市2万多名涉及多处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纳税人寄发了《涉税事项提醒通知书》,提醒他们按税法要求自行到地税机关办理个税合并申报手续。
据有关人员介绍,这些纳税人的数据都是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的上亿条个人收入数据中分析、筛选出来的,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每一份《涉税提醒通知书》还详细列出该纳税人今年以来的每笔收入额、已缴税金额、税款所属期、应补税额等明细项目,如果不是依靠这一系统,单凭传统手工操作是不可能做到的。
该系统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不仅个税税源控管实现了信息化、精细化,而且大大减轻了企业申报扣缴的工作量,减少了计算差错。企业只需登录厦门市地税局的网站即可进行明细申报。只要录入个人的含税收入额,系统即可自动计算出应缴税款。
李小姐是厦门一家大型电子工业企业的办税员,她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每月上网申报员工的个税。她告诉记者:“我们公司有员工1000多人,现在地税部门的个税管理相当严密,要求我们为员工进行明细申报,如果还像以前一样手工填写,光填表就得多少人力啊!还容易出差错。”她还告诉记者:“企业的员工流动性大,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我们可以很方便地登记新招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和收入支付信息。如果有员工辞职,也只需在计算机里作减员登记。”
让多种“节税”行径浮出水面据了解,厦门市地税局目前关于个税征管的一系列工作,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纳税人的自行申报、个税清算、寄发个税完税证明到个税重点税源监控,都以全员全额管理系统为基础。同时,这一系统强大的功能已经辐射到企业所得税管理等其他领域。
不久前,一位纳税人在收到《涉税提醒通知书》后,打电话找到地税局,要求还他一个清白。因为该通知书上认定该纳税人多处取得工资收入,且近两个月已欠缴1300多元个税。但据这位纳税人反映,他现在没日没夜地加班,根本没时间赚外快。其实是自己已经辞职离开一年多的公司仍在给他“发工资”。
据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二处的蔡处长介绍,自寄发提醒通知以来,有部分纳税人反映,自己并没有在其他公司兼职取得收入,却接到地税机关的通知,告知其在多处取得工资、薪金收入,且已欠缴了部分个税。经查证,造成这一奇怪现象的原因就在于社会上有些企业利用离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件或者盗用纳税人丢失的身份证件或复印件,虚列工资以列支成本,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无形中,也让部分纳税人莫名其妙地成为多处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特殊纳税人。根据纳税人反映的情况,地税机关顺藤摸瓜地对存在违法现象的企业进行了稽查。
记者了解到,全员全额管理系统还让另一种很隐蔽的“节税”行径浮出了水面。据一些曾经收到提醒通知或个税完税证明的纳税人反映,税务机关所列出的个人工资收入与他们实际的工资收入差别很大。造成这一现象的可能原因是,纳税人所在企业将部分企业内部高管的收入“分摊”到其他员工的身上,使高管人员适用税率低而少缴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