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政府网站不能再“沉睡”
来源:江淮晨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政府网站不能再“沉睡”
●合肥规定:至少每三个工作日更新一次●市民网上咨询,3个工作日内须给予反馈 

 作者:穆霞 

    市民若在网站上咨询,被咨询的政府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政府网站至少每三个工作日更新一次……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刚刚出台的《合肥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对政府网站提出明确要求。加强与市民沟通,解决市民反映的问题等,成为最核心的内容。

装扮:须备四大类栏目

    根据规定,政府网站应包括以下四大类栏目:
    概况类,包括市(区)情、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社会、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司法等发展情况。

    动态信息类,包括法律法规、政务要闻、政务动态、新闻发布、政府公报、人事任免、公示公告、政府采购、热点关注、公务员之窗等。 

    政府服务类,包括公民办事、企业办事、政务大厅和政务直通车、行政审批等。

    比较突出的是,各类政府网站,必须设立互动类,包括公民信访、领导访谈、调查评议、参政议政等,以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和联系。

功能:突出在线办事
    该办法要求政府网站应具备以下功能,提高网站在线办事能力:
    公布网上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
    提供市民在线办事所需相关表格下载;
    实现网上业务咨询和办事指南;
    按照公众与企业等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梳理业务流程,整合办事项目,实现在线申请受理,并提供实时办理状态查询,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通过办事指引和页面链接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凡适合在网上办理的业务应通过政府网站提供服务。

反馈:3个工作日回复
    在政府网站设置互动栏目中,应遵循“谁设置,谁负责”原则,政府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互动栏目的维护管理。保证3个工作日内,对市民反映的问题给予反馈。

更新:3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次
    一周或数月不更新内容一次,是很多政府网站的通病。此次办法中规定,政府网站要做到及时更新信息,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政府网站首页信息,每3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外,办法还规定,政府网站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与非法网站、商业性网站建立超级链接,也不得从事与政府网站身份不符的活动。

    《合肥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所称政府网站,是指由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和政府直属机构建立的,通过国际互联网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站。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设立的网站,参照执行。
    其中,合肥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合肥”门户网站)统一发布市政府政务信息,集中链接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网站,是企业、公众网上办事、与政府互动交流的统一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