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
来源: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十一五”时期(2006-2010)是我市实现富民强市、巩固和发展全面小康社会成果,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编制和实施无锡市“十一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对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实现无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五”期间无锡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我市的劳动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劳动保障厅的正确领导下,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劳动关系、提高劳动者收入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结构得到改善,就业形式日趋灵活,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基本确立。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将就业增长和控制失业纳入政府宏观调控目标,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小额信贷、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免费职业介绍与培训等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以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大中型国有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为主要内容,形成了一整套具有无锡特色的就业政策体系,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实现了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十五”期末,全市从业人员289.20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达到135.52万人,比“九五”期末分别增加68.10万人和60.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7%以内。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11.8:55.1:33.1,与“九五”期末相比,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减少10.9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分别增加7.0和3.9个百分点。非公经济成为吸纳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达到71.55万人,比“九五”期末增加60.7万人。积极创新就业机制,扶持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小时工等弹性就业,并通过劳务派遣、非正规劳动组织等形式,为灵活就业提供服务,灵活就业人数逐年增加,社区公益性岗位及灵活就业人数达到7.2万人。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不断完善,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基本形成,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实现了市、市(县)和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就业服务机构信息系统的联网。以公共职介机构为主导的各类职介机构迅速发展,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劳动力价格形成和劳动力流动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日益突出。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加快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制度,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政策和服务环境显著改善。
    2.职业培训事业快速发展,劳动者素质结构有较大改善。
    进一步健全了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创新了职业技能鉴定模式,加快了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取得了职业培训事业较快发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达到50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27.8万,创业培训5000人,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17万人。技工教育事业成效显著,技工学校年平均招生突破1万人,在校学生规模超过3.8万人,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9%以上,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以上技工学校比重分别达到了23%和45%,形成了一支培养能力强,多层次、有特色的技工学校队伍。职业技能鉴定拓展创新,进一步完善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创新了高级技师社会化鉴定模式,扩大了职业技能鉴定覆盖范围,鉴定人数达到了11.5万人, 10万人取得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型人才结构明显改善,加大了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高技能人才总量扩大到了3.6万,初、中、高级技能等级构成比例从“九五”末的39:55:6优化到33:55:12。
    3.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基金运行情况良好,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覆盖范围扩大到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参保对象覆盖到了全体劳动者。形成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保合一,征缴基数统一、征缴方式统一、征缴管理统一的单位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地税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初步实现了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基本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险体系。遏止了“九五”期间养老、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严重失衡的状况,社保基金支撑能力明显提高,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走上了良性运行的轨道。基本养老保险在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基础上,参保范围拓展到乡镇范围各类企业,参保对象扩大到灵活从业人群。启动实施了新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规划,初步搭建了递进式、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框架。医疗保险在省内率先解决了困难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实现了农村大病合作医疗向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平稳过渡和衔接。失业保险较好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率先全面实现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的并轨。在城镇各类企业中全面实施了工伤和生育保险统筹。
    到“十五”期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2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50.8万人,失业保险90.8万人,工伤保险85.2万人,生育保险82.2万人;分别比“九五”期末增加了72.8万人,89.3万人,24.8万人,85.2万人,82.2万人。基金收支规模大幅增加,运行质量明显改善,五大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9.6亿元。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基本养老金为775元,比"九五"期末增加212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17万人,被征地农民已实施基本生活保障44.47万人,新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3.77万人,覆盖率达72.2%。
    4.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初步建立,劳动关系逐步理顺。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基本形成,推进集体合同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终止或解除各环节的管理,促进了劳动合同履行质量的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提升,到“十五”期末达到94%。积极指导用人单位运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手段,依法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基本理顺了国企改革、改制中各类人员的劳动关系,保持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十五”期间,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改制1013家,理顺劳动关系23万人,分流安置职工10万人。
    5.工资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全面推行“富民工程”,职工收入稳步提高。
    初步构建了以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企业人工成本预警预报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法制框架基本形成;改进和完善了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办法,实行了所有内资企业都能适用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积极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企业分配制度改革,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初步建立;完善了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资增长的决定机制,大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加快了工资保障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了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加大了对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无故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十五”期间,“富民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职工收入得到较大提高,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6万元,年均递增16.4%,比"九五"期末增加1.35万元,增幅112%。
    6.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行政执法监督逐步规范,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不断完善。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全面走上规范,市、县、区、镇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初步形成,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2.75万户,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67万件,立案查处0.63万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53.72万份,为劳动者追发工资、经济补偿金等12167.5万元,有力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
    不断深化劳动争议仲裁体制改革,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实行了兼职仲裁员制度,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的仲裁员队伍,不断完善、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4%。
    7.加强劳动保障能力建设,构建劳动保障网络体系,积极推进金保工程建设。
    以建立健全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按照强化服务功能、下移工作重心、推进社区功能建设的思路,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属地化管理工作机制,在搭建信息化网络平台、启动“金保”工程的基础上,将社保登记、申报、缴费等各环节的管理服务工作逐步向社区延伸,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进程,不断完善社区在提供保障供养、服务解难、精神慰籍等各方面的功能。两市(县)七区的23个街道和63个乡镇均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更具开放性和高效性的管理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金保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对整个劳动保障系统的职能、业务进行了规范和整合。
    二、“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面临的形势及挑战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事关450万无锡人民的民生之本(就业)、民生之安(社会保障)和民生之源(社会分配),全面把握“十一五”期间无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征,正确分析无锡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对谋划“十一五”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面临的形势
    1.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富裕无锡,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十一五”期间无锡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加快富民作为着力点,实现无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就业、社会保障、劳动者权益和收入分配,涉及人的基本生存和发展,事关经济良性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加快实现无锡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目标的重要途径。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必须坚持富民优先,把扩大就业、鼓励创业作为首要目标,积极探索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2.新型工业化,城市化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对劳动保障工作带来重大影响。“十一五”期间,无锡将实行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将以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农村人口转移、统筹城乡发展为重点,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将坚持经济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必须应对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及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体系和覆盖城乡各类群体、层次多样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涉及企业社会责任、劳工权利、工资及工时、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等一系列规范和标准逐步融入国际通行的法则。
    3.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对劳动保障制度创新提出新课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全面确立,经济和社会结构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要求通过劳动保障制度的创新,确立新的就业管理模式、社会保障模式和劳动关系协调模式。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必须实现“三个转变”,即劳动保障制度、政策覆盖的领域由过去重点面向国有集体企业转变为面向城乡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面广量大的个私企业、民营企业;劳动保障制度、政策及管理服务的对象由过去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转变为面向城镇各类从业人员,特别是要关注到个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劳动保障工作的立足点从过去重点放在城镇转变为城乡统筹发展。
    (二)面临的挑战:
    1.就业形式依然严峻
    (1)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矛盾突出
    “十一五”时期,劳动力总量不断增大,随着我市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的逐步到位,以及企业“退城进园”,成批量分流进入社会的失业人员将增加3~5万人左右;伴随城市化、工业化的推进和城乡统筹水平的提高,将有近10万农村劳动力需要向非农产业转移;进城务工劳动力不断增加,每年将有6万多外地劳动力进入本市劳动力市场;新增劳动力、主要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高峰期将持续出现。全市城镇每年需要就业的人数在18万人左右,城镇每年新增就业约13万人左右,年度供需缺口在5万人左右,就业的总量性矛盾依然存在。
    (2)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存在较大缺口。
    目前我市劳动力的整体现状还不能适应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的需要。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总量偏低,劳动力结构不尽合理,在岗技能型人才占全市从业人员比例不到8%,农村劳动力中技能型人才所占比例不到4%;具有高级技能以上劳动者缺口较大,仅占技能型人才总量的12%,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的比例更小,不到技能型人才总量的2%。 “十一五”期间,我市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总量将增长30%左右,其中高级以上技能型人才所占比例预计增长15-20个百分点,技师、高级技师的需求将翻一番。而目前按照培养规模和培养能力,我市每年只能培养新增后备技能型人才近3万多人。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两个方面的问题将成为制约无锡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的瓶颈。
     (3)就业难点凸现,解决就业难度加大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产生了一定数量的就业困难群体,主要是从传统产业分流出来的大龄、低技能人员和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失地农民。除一部分人属本人无就业愿望之外,多数由于本人就业竞争力偏低等综合因素而长期失业,成为就业的困难群体和特定的城镇贫困阶层。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任务艰巨
    (1)社会保险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现有的城镇单一支柱、单一制度、单一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水平要求及多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高;非公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社会保险基金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空帐规模较大;社会保险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2)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增大。
    由于老龄化程度提高,人口预期寿命延长以及保障水平的提高,将直接导致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支出增加,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和平稳运行带来较大压力。
    (3)社会保险各项基金的管理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
    社保基金的监督体系不够健全,监测手段单一,信息化、社会化、制度化程度不高。
    3.保持和谐稳定劳动关系难度较大。
    (1) 劳动关系多元化、复杂化趋势加快
    随着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绝大多数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成私营企业和有限公司,产权制度的多元化,导致劳动关系类型的多元化与复杂化;全市生产力布局的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城区一批生产企业将“退城进园”向城外工业园集中,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将淘汰,给协调劳动关系带来新的变数;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劳动合同期限短期化趋势明显,劳动合同的“霸王条款”现象使劳动关系稳定性存在诸多隐患。
    (2)分配关系不尽合理
    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弱势群体职工收入增长缓慢;部分企业工资分配、工资支付制度不够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不平衡,职工民主参与不够,未建立起正常的企业工资增长机制;行业间工资分配差距拉大,垄断行业收入偏高;工资增长与经济增长还不相适应,税收政策制约企业工资增长;少数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不够规范,欠薪现象时有发生,工资纠纷凸现。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社会公平;坚持富民优先、统筹城乡发展;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制度、稳定政策、强化能力和基础建设,使劳动保障成为建设富裕无锡的推进器,构建和谐社会的安全网,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任务
    总体发展目标是:建立健全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全市城乡就业比较充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收入分配比较合理,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更加健全的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1.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充分就业
    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就业发展战略,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进一步贯彻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重点做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工作;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大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实现总量就业向素质就业的转变;加强失业调控,逐步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全市实现新增就业60万人(其中:城镇实现新增就业50 万人,农村适龄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8%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加强职业培训,技能型人才结构趋向优化。
    进一步扩大职业培训规模,着力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新技师培养为龙头,重点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及部分新兴产业的职业中,加快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建立一支规模较大、素质优良、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型人才队伍,并形成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型人才评价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到201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9万人,占技能型人才28%,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65万人,基本形成一支以技师、高级技师为骨干,中、高级工为主体的技能型人才队伍。
    3.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建立并完善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劳动者的城乡一体、形式多样、标准有别、互通衔接,资金多渠道、运行规范化、信息网络化、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养老保险: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城乡各类企业全体劳动者的基本全覆盖;推进企业年金发展,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框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到2010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0万,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失业保险: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对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8万。
    医疗保险:逐步建立服务城镇各类人员、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要求的医疗保障体系,探索城乡一体医疗保障的制度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0万人。
    工伤保险:建立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8万人。
    生育保险: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和管理,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0万人。
    4.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稳步提高职工收入
    逐步完善劳动关系法律、法规配套政策体系,加快建立具有无锡特色的劳动关系双方主体自主协商、政府依法调整的新型体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调解体系,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建立实体性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加强工资宏观调控,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建立以工资协商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职工收入正常增长的机制,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9-12%。
    5.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劳动保障机制、体制创新,加快建立一体化、全方位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以一卡(社会保障卡)、一号(“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一网(劳动保障公众信息网)为重点,加快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实现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
    四、政策措施
    (一)积极促进就业
    1.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坚持就业优先原则,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体系,把扩大就业、控制失业列入政府宏观调控目标,加大促进就业资金投入,形成稳定的促进就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形成覆盖城乡的、普惠性的就业政策体系。
    2.围绕经济发展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
    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不断加大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考虑,在注重提高竞争力的同时,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
    3.积极鼓励创业,大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
    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通过扶持创业促进更多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把鼓励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拓宽创业领域,降低创业门槛,激发创业者热情;探索建立鼓励失业人员创业的政府补贴制度,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创业贷款、税费减免、创业补贴、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加大对创业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倡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创业基地;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建设一批创业培训示范基地,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加强创业后续跟踪服务,提高失业人员的创业成功率和就业带动率。
    4.开展失业调控,防范和化解失业风险
    建立健全失业预警预测系统,实时反映失业人员的动态变化,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失业状况;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失业进行调控,缓解失业引发的各种矛盾。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加强对企业裁员的指导,防止失业过于集中,合理分散失业压力,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内;积极探索对各类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用人单位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的政策措施,帮助其组织内部富余人员开展转岗转业培训,稳定就业,减少失业。
    5.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服务制度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登记管理制度,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引导和鼓励自主创业;加快小城镇建设,在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中,尽可能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就地消化、就地转移,促进被征地农民充分就业;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完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
    6.重视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初次就业能力
    加强对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完善对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管理和服务制度,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建立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制度,确定一批毕业生见习基地,引导和鼓励未就业的毕业生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见习活动,提高就业能力,对于见习基地和参加见习的学生,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
    7.积极推进创建城镇充分就业社区,关注弱势群体就业
    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依托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实施就业援助和承诺服务,推动就业援助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对由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用促进就业的积极办法提高保障水平。拉开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距离,形成合理配套的标准体系,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调动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的积极性。  
    (二)大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1.加强体系和重点载体建设,促进劳动力资源开发
    形成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按照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方向,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和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推动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组建培训集团,扩大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改善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实训设施设备。分期建设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面向全社会开放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
    2.加大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建立技能型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分担、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凭职业资格得到使用和提升,凭业绩贡献大小确定收入分配待遇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制订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技能型人才政府津贴、奖励力度;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搭建技能型人才成长平台。利用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及时发布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和工资价位信息,促进技能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建立培训与就业互动机制,提高就业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培训促进就业、就业引导培训”的原则,完善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核心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型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大力开展定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有重点地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务工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业能力。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完善资金补贴与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办法,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就业培训新格局。
    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通过技工学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做大做强技师学院,进一步提升技工教育的层次、规模和装备水平。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强依法管理,探索建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等级制度,推动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制度,倡导岗位练兵和岗位成才,促进终身教育和培训体系的构建。
    建立新型农民培训制度,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合格率、技能鉴定率和就业率。
    4.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
    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并重制度,加快推进职业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全面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逐步扩大实行就业准入的行业范围,严格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型人才评价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探索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稳步扩大鉴定规模和范围,建立鉴定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发展企业年金
    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扩面覆盖工作,将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在2007年底前全面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不断提高统筹层次,增强保障能力;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扩大基金储备;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一基本制度,统一各地区缴费基数和各类企业缴费比例,实现制度公平。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推进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加强业务指导和基金监管,明确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范围、对象、奖金来源、保险水平、基金的缴费和管理方式、基金支付等规定,对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
    2.有效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双重功能。
    适应多种就业形式和就业渠道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扩大失业保障范围,规范失业保险金发放办法,拓展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使用范围,调整支出结构,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支出比例。
    探索失业保险基金对企业减少裁员、平稳转岗和扩大就业进行扶持的有效形式。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范畴并享受同等待遇。在条件许可的条件下,探索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纳入城镇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3.完善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建立并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医疗保险体系,体现制度的广泛性,保障方式多样性和参保对象的可选择性,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需求。
    完善政策,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
    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扩大个人帐户支付范围,逐步减少医疗保险制度外的医疗负担,不断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医疗服务水平相适应的,以门诊、大病及住院统筹为主,医疗待遇合理,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城镇无保居民、少年儿童医疗保障制度。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规范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资格和协议标准,实行信用等级管理。
    4.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工伤和生育保险
    以高风险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将城乡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强化积极的工伤保险政策,切实推行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机制,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完善规范有序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
    建立工伤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将工伤保险网络终端延伸到协议医疗机构,探索工伤保险基金与协议机构直接结算,实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社会化发放。
    实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逐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完善生育保险结算办法,确保生育医疗服务质量。
    5.建立健全农民社会保障,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健全失地农民保障制度。将新征地农民按年龄、参保和就业状况,分别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实行政府保养;对人均占有土地不到0.1亩的历次被征地农民,在2007年底前全部纳入保障体系。
    推进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办法,落实个人自主缴费、集体适当支持、财政加大转移支付三方共担的筹资机制。完善城乡养老保险转换制度,逐步提高保障层次和保障水平。
    6.加强基金征缴管理,建立全方位的基金监督体系
    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执法监察,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的全程监督;探索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机制,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规范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堵塞基金漏洞,严防基金流失;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四)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1.多层次调整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
    全面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重点推进非公所有制企业、国有重组改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合同文本,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劳动合同社区管理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监督检查。
    积极推进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所有制企业广泛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建立健全组织化、集团化维权制度。
    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动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为内容的新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构建。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的主要作用,坚持把企业和职工都关注的、劳动关系矛盾中最突出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难点问题,作为共同协商的重点加以解决。通过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提高对劳动关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能力,提升快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建设,完善劳动关系调解体系
    依法、及时处理好各类劳动争议,把“调解为主、预防为主”的原则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构建企业内部调解、区域性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处工作体系。
    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行阳光工程,改革办案方式,完善办案流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三方机制”,强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乡镇办事处建设。
    3.合理调节收入分配,规范工资分配秩序
    指导、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继续推进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预测预警三项制度,引导企业职工工资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而较快增长。
    大力推进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成为多数企业决定工资分配的主要方式,保障劳动者参与工资分配决策的应有权利。
    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决定办法,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缓解分配不公,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比重。
    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争取每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等工资分配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并逐步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
    推进和预防拖欠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加快建立完善欠薪预警报告制度、工资支付重点检查制度、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切实制止和纠正企业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
    4.完善劳动监察管理体系,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依法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强化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围绕劳动保障工作重点和难点,组织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举报专查、书面审查和专项检查。
    完善监察制度,改革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方式,提高监察效率。推行主办监察员制度,完善监察员任用和考核制度,提高监察队伍素质。
    建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诚信评价制度,加强单位诚信档案建设。
    (五)强化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建立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劳动保障法制体系,形成法制统一、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执法严格、服务大局的依法行政机制。推进劳动保障普法工作制度化,建立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普法轮训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普法教育;加强劳动保障立法,重点研究制定保障困难群体利益、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规范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强化行政复议,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六)加强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统一规划公共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围绕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服务对象的需求统一标准,规范和优化业务流程,做到就业服务“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全市联网、信息共享”。逐步消除政策壁垒,形成由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融为一体、互为补充的人力资源市场。
    1.大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通过资源整合和政策支持,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巩固和发展公共职介机构,支持并规范各类专业职介机构,为要求就业劳动者全面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和职业中介服务。
    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中介行为,打击劳动力市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把境外就业中介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2.大力加强社区平台公共服务。
    进一步理顺市、区、街道(镇)、社区四级管理服务网络,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劳动保障工作重心下移。以劳动保障数据中心为依托,大力建设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3.大力加强信息服务系统建设。
    进一步完善“金保”工程,建立从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统一资源数据库,实现“同人同城同库”,将数据中心建设成为支撑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开展的数据平台、网络平台、应用平台和信息安全平台,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职介、网上查询等一系列服务功能。建设并完善市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对劳动保障各项政策和服务对象个人信息提供统一的电话咨询服务。发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满足劳动者支付、结算社会保险和享受相关就业服务的功能。提供“一线通呼叫,一卡通应用,一机通自助,一网式办事”的便民服务。探索建立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制度,推行在地统计,加强统计监督。
    4.实现退休人员管理社会化。
    将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化管理,加快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老年服务体系。普遍建立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方便退休人员就近就医,探索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五、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
    1.劳动保障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
    建立职责明确、上下顺畅、运作协调的组织体系,建立精简、效能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队伍。进一步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改善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劳动保障干部队伍,为劳动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制定和施行劳动保障主要工作领域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推动劳动保障系统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升信息化水平。
    实现劳动保障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改进、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以面向企业和参保对象为端口的统一征缴及管理服务机制,实现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建立以基金流转全过程为内容的基金管理和监督体系,实现对社会保险基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统一标准、信息化系统为支撑的信息化工作体系,实现劳动保障服务高效便捷。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仲裁、信访等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在全市县(区)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全部建立专门的行政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有条件的地区,要在乡镇、街道社区设立劳动保障监察分支或派出机构,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与劳动者比例达到1:8000。加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效能建设,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配备足够的专职仲裁员,逐步提高仲裁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劳动仲裁监督制度。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坚持依法及时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2.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劳动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工作的投入。一是将促进就业再就业、劳动力市场建设以及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给予补贴或奖励以及劳动监察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二是加大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通过财政性资金和政策性贷款大力扶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在城市教育附加费和政府统筹征收的职业技术教育经费中,确保按规定用于职业教育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市人才发展基金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等项支出。三是在大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支出监督,落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责任的基础上,明确各级政府要承担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责任,建立风险储备金制度,从国有土地出让所得、国有资产收益、财政预算等渠道筹资,并逐步使投入规模制度化、规范化和定量化。同时,要在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实行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
    3.重点项目和重大专项资金安排
    (1)金保工程:完成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大市概念的数据集中;建立劳动保障业务的宏观决策系统和信息监控体系,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延伸至社区和村;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覆盖全体市民,拓展社会保障卡的应用业务;做好金保工程的运行维护。
    (2)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与无锡的主导产业相匹配的,以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汽车业、现代信息技术、现代电子技术等5个职业实训中心为主体的公共实训基地。地址在无锡(藕塘)职教园区内,规划用地面积为311亩左右。
    (3)重点技师学院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厅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4号)的精神,无锡技师学院在藕塘职教园建设新校区,占地面积375亩地,工程计划分四期完成,总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
    (4)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50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建设1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形成覆盖200个以上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对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按培训人数给予经费补贴,用于培训基地硬件建设。
    (5)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程: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要求,大力开展现代农民培训工程、本地农村劳动力培训、青壮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培训,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
    (6)人力资源市场:根据市政府关于整合现有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意见,结合社会保障卡工程建设,按照高标准、多功能、集中式、现代化的要求,建设规范统一的“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2008年上半年竣工投入使用。
    重点安排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养老金缺口补助、个人帐户做实启动资金、社会保险储备资金、金保工程继续投入及运行维护资金、高技能人才培养及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资金、劳动保障监察基础设施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