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提升机关效能让群众满意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本报许昌9月29日电 (记者曲昌荣)早上7点左右,河南省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斜对面的早餐店里,挤满了吃早餐的人。早餐店老板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对面大楼”里的上班族吃早餐的时间比去年明显提前了。

  而在行政服务中心,前来办理增资手续的许昌一公司员工李春生更是高兴:“政府办事效率提高了,我原来需要5个工作日才能办理完的手续,他们用1个半工作日就办完了……”作风转变,形象更新,群众满意,这一切源于许昌市强力推行的机关效能提升工作。

  许昌市委书记毛万春介绍,许昌市把2007年作为“效能提升年”,以推行标准化管理、提高执行力、转变工作作风、深化便民服务、治理发展环境为重点,提升行政效能,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以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三满意”为标准,许昌市建立了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推行党政机关标准化管理,规范办事制度,明确了每个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要求、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他们还强化电子政务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同时整合行政服务中心审批职能,行政审批事项由2035项减少到257项。为方便群众,许昌实行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确立了“服务承诺”、“首位责任”、“限时办结”等机关服务制度。许昌市效能提升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效能考评机制,实行季度考评新闻发布会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把机关作风优差和效能高低的评判权交给群众,进行量化考核,结果与奖优罚劣及干部使用等挂钩。

  许昌市、县、乡都设立了效能办,实行暗访督察、效能告诫、行政首长问责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并通过电话、邮件、信件,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及时处理并反馈。今年上半年,许昌市效能办共收到线索500个,立案122个,办结111个。

  许昌市今年9月的一项调查显示,群众对党政机关和职能部门的满意度从去年同期的88.9%持续上升至93.7%,不满意率由7.7%降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