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着力打造阳光政府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张家港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探索与实践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前提和基础。纵观国内外行政管理现状,凡是先进、文明、法治的政府,都必须是公开、透明的政府。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对于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促进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自身职责,切实转变作风,进而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都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这种认识,去年以来,我们以国务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为契机,决定在全市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启动这项工作一年多来,我们围绕扩大权力公开范围、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创新权力运行监督等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初步营造了更加规范有序、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2006年9月,江苏省在张家港市召开政务公开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广我市政务公开的经验。今年7月23日至24日,国务院在山东济南召开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我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翔出席会议并代表市政府以《建立公开透明机制 推动权力阳光操作 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良好政务环境》为题,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今年9月,我市被授予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被命名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今年10月12日,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何权副省长称赞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一、扩大权力透明范围,实现权力全面公开

  推行权力阳光操作,关键环节是界定工作范围、明确工作步骤、建立公开平台。我们从张家港实际出发,决定把工作范围扩大到全市各级权力机关,并对照法律法规,严格甄别、界定职责和权限。着重抓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清理各类权力,编制公开职权目录。建设阳光政府,必须实行权力全面公开。为此,我们将全市党务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组织、乡镇和园区等9类100个单位列入了职权清理范围。坚持“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2006年以来,对包括行政执法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重大事项决策权、组织人事权、财物处置权、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等6大类职权依法进行了全面清理,累计清理出职权总数4508项,逐项登记,编制职权目录,并进行公开。

  二是明确职权清理步骤,严格界定职责权限。权力公开的前提必须是权力清,职责明。为此,我们首先开展了职权清理和职责界定工作。在清理中,我们采取“上下互相印证、领导集体研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三个步骤,努力做到“四个准确”,即权力项目准确、名称表述准确、类别划分准确、实施依据准确。针对一些部门职权依据不明、权力归属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本着“以最高级别为准、以最新颁布为准、以主体明确为准”的原则,严格依法界定。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职权一律取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职权,重新明确分工,做到各负其责。全市各级权力机关共清理出各类职权8071项,依法确认7879项,核减192项。

  三是打造便捷的公开平台,降低权力信息获取成本。权力公开的目的是更好地为民服务,这同样要体现在方便群众获取权力信息上。我们按照低成本、零距离、多形式的总体要求,加大资金投入,构建信息公开平台。根据服务对象的差异,一方面采用公开栏、电子触摸屏、办事指南、政务刊物等传统公开模式,使群众及时、方便、充分地获取各类政务信息。另一方面,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建立政府工作情况通报会制度、开设“政务访谈”电视专栏、建立“张家港政务信息公开网”、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在政府和公众之间搭起了便捷高效的沟通桥梁。通过主动公开权力运行信息、受理解答市民咨询投诉、听取采纳群众意见建议等,各级政府部门民本意识明显增强。

  二、再造权力运行流程,约束规范政府行为

  界定职权后对权力运行的程序和方式加以固化,使权力运行不以执行人的变换或执行人的主观意愿而改变,是防止权力滥用的治本之策。为此,我们对每项职权都认真制订运行流程图,实现权力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

  一是规范权力流程。依法正确使用权力,必须规范权力的运行过程。我们运用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以“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为标准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定程序制作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程序的,依照工作程序编制固定工作流程,其中的每个环节都标明承办岗位、办理时限、职责要求、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共编制流程图2695个。以政府采购工作为例,根据作业流程建立了决策、操作、监管三分离的操作模式,在“发标环节”全方位发布信息,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竞标,使每个标段形成充分有效的竞争;在选择评标专家环节,开标前半小时通过计算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严格保密,杜绝人为影响;在评标环节,通过手机屏蔽系统和电子监控系统,防止泄露信息,避免场内场外串通干扰,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规范、高效。

  二是严格过程控制。要规范权力的实际运行程序,就要对整个过程实行监控。在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基础上,我们运用过程控制方法对权力行使进行规范和监督。每个环节都规定了“谁来办”、“如何办”、“什么时间办结”,防止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如行政服务中心在线安装了行政监察“电子眼”,实时收集、分析、反馈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情况,临近办结时限时系统会自动亮“黄灯”,提醒项目经办人及时办理,超过办结时限时系统亮“红灯”,自动记录经办人工作失误。办事过程的严格控制,强化了“无程序即无行政”、“程序违法,行政无效”等依法行政理念,加强了对政府行为的监督。

  三是积极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为借鉴国际先进的过程管理和控制经验,我们以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为手段,对行政权力运行实施流程再造,使之更为科学、合理、规范。第一阶段,全市包括市监察局、张家港国检局、质监局在内的15个部门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认证。市水利局根据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内容全部公开,明确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流程、工作标准,所有水利政务活动都达到了有效监控和完整记录的质量管理目标。2006年该系统政风行风综合满意度达100%。在试点基础上,从今年7月16日开始第二阶段全面推进工作,我们召开了全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动员大会上,在全市行政机关全面推广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三、积极创新公开方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我们及时将推行权力阳光操作的做法、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

  一是完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为保持工作的长效性,我们建立并严格执行权力动态运行及其结果公开制度。每项权力行使后,要求职能部门和人员即时填写《权力动态运行情况登记表》,按承办科室、办理人员、分管领导、批准主管领导、受理日期、规定办结日期、实际办结日期、办理结果、办理情况说明等9项内容进行登记,每月汇总后报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复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制订《张家港市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法》,明确公众有权向党政部门申请查询权力运行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受理部门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向当事人答复并公开所申请事项。截至2006年底,社会公众累计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提出申请3272件,受理部门实际公开3076件,公开率达94%。

  二是建立工作创新激励机制。激励能使工作保持经常的活力。从2006年开始,我市设立了首届政府工作创新奖,鼓励各部门勇于冲破体制机制束缚,探索提高经济社会管理效率的新模式。去年以来,我市在全省成立首家建筑工务处,实行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在全省成立首家管办分离的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在全省开设首家网上中招市场,率先设计开发拆迁工作网络公开平台,率先建立环境信息公示制度。通过这些在权力相对集中的领域改革创新权力运行方式,既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也扩大了工作透明度,有效遏止了腐败,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制度。为提高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成效,我们制订出台《关于强化公开服务质量督查实施意见》,建立公开服务质量暗访督查制度,每季度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以拍摄暗访录像形式对责任单位应公开而不公开,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真实,权力运行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方面进行抽查。并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去年以来,共有6个单位8人次被公开曝光,8个单位12人次因权力阳光操作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

  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既是一项浩繁的系统工程,又是一个新的重大课题,很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注意将这项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其他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要与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关于行政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和创新,其对各项重要行政权力的清理规范和监督制约,与行政审批制度、财政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投资体制等项改革紧密相联,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注意与这些改革相结合,同步深化、同步推进。

  二是要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相协调。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努力建设诚信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三是要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相结合。把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同贯彻落实构建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紧密结合,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紧密结合,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同深入推进政务、村务、厂务公开等项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推进权力公开诱明运行带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成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重要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