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已于2007年11月23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昨天,市信息产业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作以解答。
记者:制定《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的目的是什么?对我市信息产业的发展和信息化推进有何重要意义?
答:《条例》的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快信息化进程,规范信息化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条例》对我市信息产业的发展和信息化推进具有重要的意义。将极大地推动我市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进程,当前,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较快。 2007年,全市电子信息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0亿元,正在建设市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外网、数字城管、地理信息系统等一批重点工程。但是,我市信息化建设还存在重复建设、各自为政的现象,《条例》的出台,对减少重复投资,规范信息工程管理,提供了依据,为我市信息化推进和信息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记者:《条例》的调整范围包括哪些?
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促进信息产业发展、建设信息工程、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以及保障信息安全等,应当遵守本条例。
记者:各级政府在促进信息化建设方面有哪些职责?
答:《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将信息化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协调机制,采取相应措施,推动现代信息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鼓励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开展信息化知识的宣传、普及与教育,促进信息化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信息化专项资金,并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增加。
记者:哪个部门具体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
答:《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信息化的指导、协调、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信息化管理职责的部门,省里指的是省信息产业厅;设区市和县(市、区)指信息产业局。
记者:如何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
答: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信息化发展规划、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信息化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省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全省通信网建设规划,纳入全省信息化发展规划。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规划,纳入本级信息化发展规划。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本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记者:信息企业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从事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贷款贴息、土地使用、政府采购等方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经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符合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软件开发企业和信息服务企业及其产品,可以享受规定的税收减免优惠。
记者:信息工程指的是哪些工程?
答:《条例》所称的信息工程,是指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电子信息技术应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的总称。
记者:无资质的企业、超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信息工程企业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条例》规定:从事信息工程设计、开发、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信息工程。禁止未取得资质证书和超出资质证书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信息工程。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超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信息工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未取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从事电子认证服务活动的企业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条例》规定: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应当依法取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电子认证服务活动。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从事电子认证服务活动的,由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如何保障信息安全?
答:《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协调机制,不断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御能力和处理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信息化、公安、国家安全、保密、密码管理、通信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