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安局以“三基”建设打造平安鹤岗
来源:黑龙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自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工程建设以来,鹤岗市公安局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取得显著成绩。该局有多项“三基”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政法系统、全国公安机关和全省推广交流。

  鹤岗市公安局“三基”建设的成果有效地推动了“平安鹤岗”的建设。2007年1至11月份,鹤岗市共立刑事案件2856件,同比下降1.5%,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934起,同比上升21.6%。其中破获命案47起,破案率94%。没有发生涉枪、绑架、劫持人质等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暴力案件,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等治安灾害事故。

  投入倾斜一线基层装备齐全

  鹤岗市公安局在工作中注重赢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市政府连续两年大幅提高公安机关公用经费标准并及时足额拨付。2007年,市财政将派出所每月1000元的办公经费提高到2000元。2007年市局节约开支77余万元用于补贴基层单位,部分分局、县局也自筹资金补贴派出所和基层单位。

  在装备保障方面,市政府划拨100万元专项经费,为每个派出所配发了数码摄像机、警用防护装备、微机,并为10个派出所配发了警用车辆。目前,全市派出所告别了无公务用车、无微机的历史。2006年以来,通过市政府和各县区投入,以及公安机关多渠道筹措资金,累计投入4000余万元,完成了一大批“三基”重点工程建设,其中包括10个派出所办公用房的新建。市局和各分、县局还自筹资金,为全市派出所民警每人配备一台微机,鹤岗市公安局在全省较早完成了派出所系统信息化建设,并实现了全局光纤接入,信息全警采集,全警共享。

  警力下沉基层民警待遇从优

  鹤岗市公安局通过精简上层充实基层,并把新招录的民警全部安排到派出所和一线执法单位。目前,市区实有民警1495人,其中一线执法民警1224人,占总警力的85.48%,派出所民警433人,占分局总警力51%。

  改革勤务制度,做到警力投放与警情变化同步,建立并实施了全警“大巡防”机制。根据鹤岗市的城市规模和地域特点,构建了“一个中心枢纽”(市局指挥中心)、“两种巡逻方式”(车巡、步巡)、“三级巡防体制”(市局、分局、派出所)、“四张防控网”(群防网、巡防网、管控网、技防网)和“八大防控体系”(社会面巡逻防控体系,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农村治安防范体系,内部单位防控体系,重点场所、行业、部位防控体系,治安防范信息体系,查缉堵控体系,科技防范监控体系)。

  在选拔干部、表彰奖励、落实职级待遇等方面向基层所队倾斜;关心民警的身心健康,落实民警休假、体检和重大伤病特别医疗救助制度;完善济困和优抚机制,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每逢重大节日,局党委领导都深入因公牺牲和特困民警家中,看望慰问民警及其家属。2006年以来,鹤岗市公安局评选出的各类先进80%来自基层,基层民警的月平均收入高出机关150元以上。

  考评强化基功队伍建设正规

  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了全员参与体能训练、全员学习基本知识、全员学习计算机网上操作知识等重点,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实战练兵,使45岁以下的民警达到了“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会计算机应用”的要求。根据不同警种的特点,灵活采取集中教育培训、分散教育培训、送教上门等办法,提高了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加大对基层公安单位的考评力度。按照公安部提出的新型考评模式,修改完善了市局对分县局、分县局对科所队、科所队对民警的三级绩效考评办法,并根据省厅对地市公安局重点考评办法,制定了鹤岗市公安局的考评细则,重点突出了对“三基”工作的考评。
 
 
  记者 谢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