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立法将全程向广大群众公开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法制网讯 记者马竞 曹天健 记者近日从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河北省政府立法将全程向广大群众公开,所有政府规章,从制订立法项目、立法草案到立法生效,都将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广大群众均可以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

  据悉,按照河北省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立法公开的内容包括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公开向社会征求对立法草案的意见等。对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规章和地方立法草案,在经省政府法制办会审研究定稿后,全部在报纸和政府网站刊出,公开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向省政府常务会议报告立法草案审查意见时,一并对采纳情况作出说明。省政府规章经签署公布后,将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在相关媒体上全文刊登或播发消息,以进一步扩大省政府规章的公开范围。

  另据介绍,目前河北省2008年立法项目征集活动已经结束,共收到包括权益保护、社会管理、廉政建设、司法等方面的立法建议三百六十多件,社会公众对政府立法的参与度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