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人民检察院2008年工作报告
来源:每日甘肃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8年1月5日在白银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继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和今年的主要任务,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的主要工作

  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检察工作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的各类刑事案件250件414人,同比分别上升15.7%和31.8%。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219件373人,同比分别上升9.5%和30.9%;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325件533人,同比分别上升12.85%和17.14%,经审查提起公诉295件470人,同比分别上升15.69%和16.05%。批捕、起诉案件的准确率均达百分之百。

  (一)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打击力度。针对近年来刑事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我院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共批捕上述四类重点案件151件 256人,提起公诉214件346人;从快批捕起诉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1件1人;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共提起公诉此类案件8件 14人。同时,坚持经常性打击和专项集中打击相结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百日严打”、“打黑除恶”、禁毒等专项行动,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依法适时介入侦查,从快批捕起诉,配合公安机关打掉了陈某、宋某等30余人的重大盗窃团伙,党某等10人抢劫、盗窃、收赃团伙,始终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把握刑事政策,注重宽严相济实效。坚持该严则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注意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及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嫌疑人慎重逮捕和起诉。对7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11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落实工作措施,积极促进平安建设。立足检察职能,我们积极参与全区重点整治和平安建设活动,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大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结合办案,针对有关单位和部门在管理防范上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帮助其整章建制,落实防范措施。推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积极开展下访巡访工作,全面推行首办责任制和文明接待,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2件(次),均做了妥善处理。

  二、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促进反腐败斗争健康开展

  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要求,在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强化效果上下功夫,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稳步发展。全年共受理初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3件,立案侦查16件35人,其中大要案10件,占立案总数的62.50%;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万余元。

  (一)办案力度不断加大。在办案中,我们结合辖区实际,把办案重点放在借国有企业改制之机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案件上,共查办国企人员贪污、挪用公款案9 件,先后查办的陈某等9人贪污43万元、刘某等6人贪污11万元等大案,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反响;积极查办涉及民生、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刘某某贪污11万元、张某、杨某私分国有资产60余万元大案,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针对极个别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有法不依、徇私枉法等问题,我们加强了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查办,立案查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案1件1人,维护了司法公正。

  (二)案件质量显著提高。在工作中,我们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的要求,始终做到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用严格的程序保证执法规范,用扎实的证据保证事实准确,用严明的纪律和有效的监督保证办案安全,确保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已全部侦结,移送起诉,无无罪判决案件。

  (三)预防效果明显提升。我们深入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认真落实《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把预防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是对12起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个案预防,发出检察建议5份,帮助发案单位完善工作制度38项。二是在白银区国税系统开展预防调查,通过制定预防计划、召开联系会议、开展廉政教育,增强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意识。三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与区纪委、区委党校联合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共上廉政教育课4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300人(次);结合办案到发案单位召开座谈会11次,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

  三、依法加强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转变监督观念,规范监督程序,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努力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

  (一)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 件;对不应当立案的,监督撤案12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决定追捕犯罪嫌疑人4 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4 人;对遗漏犯罪事实的,追加犯罪事实35起。对违法取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 件(次)。

  (二)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 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件(次)。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认真办理申诉案件,平等保护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9件,其中提请抗诉11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法院已改判5件,采纳检察建议3件,对法院正确的判决裁定,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三)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我们不断完善措施,加强监督,认真落实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工作,确保了白银看守所四年来无超期羁押案件的发生。积极推行监所规范化管理和动态监督,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维护了监管秩序的稳定,实现了驻白银看守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达标。全面开展纠正脱管、漏管专项活动,理顺了综合治理办公室、公、检、法、司等单位在“监外执行罪犯”监管工作中的关系,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及时监督落实了帮教、监管措施,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

  我们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主线,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检务保障。

  (一)诉讼活动监督制度不断完善。积极适用检察再审建议、检察和解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量刑建议制度,完善与公安机关、法院的联席会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办理民事申诉案件与法院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和评估机制。不断完善以案件督查、执法档案、办案预警、评估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二)司法人权保障进一步强化。认真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规范侦查讯问活动,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保障依法、文明办案。依法准确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加强刑事证据合法性的审查,积极推行邀请侦查人员列席检委会和不捕案件说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保障律师依法行使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的权利,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三)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稳步发展。在区人大、政协的关心下,重新选任了6名人民监督员,优化了人民监督员的结构。进一步细化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将外部监督与检察机关内部办案制度相结合,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全年共有2 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入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制度在促进公正执法、保证办案质量、增进司法民主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四)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一年来,我院对局域网进行了升级改造,开通了三级专线网、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依托这一信息平台,我们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和保障规范化管理,开发了“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集成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了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管理和网上服务,加强了对全院执法活动的过程控制和精细管理,强化了制度落实和行政管理的督查。

  (五)检务保障能力切实增强。200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们落实了县(区)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有效解决了办案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依靠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支持,我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综合楼”于2007年4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以国债项目立项,并于2007年9月开工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以后,必将对我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切实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法队伍建设“攻坚年”活动为载体,以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市、区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政法队伍建设“攻坚年”活动,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剖析执法不规范案件等形式,引导检察人员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上,查找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不相符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进行整改。经过教育活动,队伍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全年有3个集体和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涌现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高彩善、白银市“十大杰出青年”魏正武等一批公正执法、勤政廉洁的先进典型。

  (二)大力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规范了党组议事、民主生活会、学习制度,完善了决策机制,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大大增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成立纪律作风和检务督察领导小组,加强检察人员职业纪律、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督察,促进了公正执法和廉洁从检。在全院实行挂牌上岗,党员推行示范岗活动,以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强化表率意识,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检察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和评价体系,深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今年4月,在区委的领导下,我院进行了中层干部全员竞争上岗工作,经过知识测试、演讲答辩、工作实绩考核、民主测评四个环节,把16名真正有能力且精于某项检察业务的干部提拔到了中层干部岗位上,极大地调动了全体检察人员的积极性,协作、竞争、责任、规范、创新和创优意识已成主流,初步形成了想干事、肯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得到了区委及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四)积极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我们大力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先后出台了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实施意见》和《教育培训奖励办法》,鼓励干警积极参加研究生、本科学历、跨专业学历资格教育。派出28人次参加了省、市检察院及区委组织的培训。深入开展庭审观摩、办案能手评比、周末课堂、专家辅导、业务研讨等岗位练兵和业务素能培训活动,有效提高了干警的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目前,全院55名干警中,本科学历和法律本科的46人,分别占83%和75%,其中3人取得双学士学位,6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报告执法工作情况,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进一步加强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对人大交办和人大代表反映的案件、事项,均认真办理并及时报告结果。对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改进工作,促进公正执法。

  各位代表: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检察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效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对此,我代表白银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还需要在敢监督、善监督、会监督、强监督上下功夫;二是少数干警的执法观念更新不够,执法能力和水平尚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需要,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三是人员少,办案力量不足;四是“两房”建设资金有较大缺口。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改进和加以解决。

  200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实现全区“十一五”规划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全面加强检察工作和自身建设,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严打”斗争

  我们将继续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在区委的统一部署下,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认真负责地履行好检察职责。进一步健全批捕、起诉环节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依法严惩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及有组织犯罪,坚决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提高批捕和起诉工作水平,保证案件质量。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犯罪案件,依法适用轻缓的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加平安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巩固“严打”整治成果。

  二、继续加大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要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重点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城镇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等严重侵犯人权的案件。不断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提高侦查人员发现线索能力、突破案件能力、固定证据能力、防止反侦查和反腐蚀能力,强化侦查工作的规范管理、内部监督制约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积极开展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在公共投资和公共建设项目以及易发多发案件的行业和领域,积极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咨询、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切实强化诉讼监督

  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要注重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依法追诉漏罪漏犯;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要依法提出抗诉。重视监督纠正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以及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问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要进一步加大对错误裁判案件的抗诉力度,继续推行运用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要坚持不懈地组织干警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武装检察干警,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一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正确执法观。二要大力实施“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三要切实加强检察队伍的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规范管理。四要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逐步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推进队伍、业务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五要认真抓好“两房”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并及时完工,为我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打好坚实的物质基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九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认清形势,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努力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