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来源:淮北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8年1月5日 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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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hbnews.net 2008-1-5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一、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工作和廉政建设
    五年来,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50件31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0多万元。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5万元以上大案148件152人,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9件19人,县处级干部要案30件30人。认真开展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案件19件19人。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五年来,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28件45人,其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渎职类案件22件35人,非法搜查、非法拘禁等侵权类案件6件10人。
    大力提高办案质量。在办案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经得起检验。五年来,自侦案件移送不起诉率和撤案率均控制在省院规定的5%以内,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有罪判决率达98%。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贯彻《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办案,积极开展系统预防、专项预防和个案预防,推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五年来,共发出检察建议148份,提供预防咨询100余次,帮助相关单位落实内控措施200余项,开展警示教育60余次,直接受教育者达万余人次。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自2005年起在《淮北晨刊》开办《检察视点》专栏,每月出刊两期,促进了我市廉政文化建设。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共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2589件4101人,提起公诉3261件4798人。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706人,提起公诉1757人。2007年市院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徐敬刚等9人特大涉黑案件,在全市产生较大反响。
     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涉嫌犯罪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配合家长、学校加强帮教。五年来,不批捕296人,不起诉131人。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毒品犯罪、制贩假币、制售假冒卷烟等专项行动,有力促进了“平安淮北”建设。
     三、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五年来,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214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9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6件。依法纠正漏捕6人,纠正漏诉25人。
     加强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裁判明显不当和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行为。五年来,共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7件66人。在刑罚执行监督中,重点加强对监管改造工作的监督。五年来,共对其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86件;建立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全市各个诉讼环节始终保持无超期羁押。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五年来,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9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7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2件。同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当事人,积极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息诉184件。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五年来,共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1746件,按照管辖分工,认真分流办理,并对实名举报逐一反馈办理情况。积极开展刑事申诉复查工作,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86件,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处理决定4件。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检信访专项工作,妥善解决历史上遗留的涉检赴省进京上访案件13件。
     四、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完善检察工作机制
     深化检察业务工作机制改革。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建设,形成了以市院为主体、以基层院为基础的侦查工作机制,实行线索统一管理、警力统一使用、经费统一协调,科学地整合了警力,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整体侦查能力。推行“公诉一体化”的工作机制,两级院公诉部门相互派员作为代理检察员共同审查案件,共同出庭指控犯罪,有效地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质量和效率。
     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坚持凡是职务犯罪案件中不服逮捕决定以及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案件,无一例外地进入人民监督员程序,2004年10月以来进入监督程序的案件26件29人。同时坚持检务公开,加强与特约检察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征求意见,诚恳接受监督,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了一套对内部执法办案活动监督制约的制度,强化了对容易发生问题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利用局域网对这些重点环节进行动态跟踪监督,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同时积极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涌现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36个、先进模范人物141人次。市院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省花园式先进单位”、“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等,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市院陈方方同志被评为“全国检察技术先进个人”、“全省政法系统十佳干警”;烈山区院毛强同志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十佳检察官”,荣立省院一等功。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五年来,除了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机关效能建设等教育活动外,还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和上级要求,重点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执法为民大讨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等,使全市检察干警的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进一步明确,执法作风进一步改进,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着力加强班子的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健全和落实班子建设的各项制度,强调“一切按规矩办”,特别是在用人上坚持正确的导向;坚持廉洁自律、互相监督,树立领导班子的良好形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基层院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联系实际,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强化干部协管工作,加大对区县院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认真开展巡视工作,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做好区县院领导班子的调整工作。
     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市院于2003年制定了《教育培训工作意见》,认真开展人才培养和岗位培训工作。五年来,共利用公休日对干警进行集中培训达60多个工作日,聘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22次,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法学博士1人,法律硕士及在读法律硕士15人,有12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五年来,全市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检察人员24人。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检察理论文章120余篇。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对检察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纠正和防止利用检察权谋取私利的行为。选择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自觉性。严格执行检察纪律,对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刹歪风,树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五年来,查处检察人员违纪案件1件1人。
     狠抓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切实抓好“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支持,认真落实国家颁发的“两房”建设标准,全市4个基层院全部完成“两房”建设任务,建成面积共15517平方米,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扎实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完成了预审监控系统、计算机局域网、机要通道等工程,80%的检察干警通过了计算机等级培训,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大力开展检察技术工作。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技术检案1969件,出具各类技术文书1944份,为业务部门解决了大量技术难题。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和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向人大报告工作46次,2007年市院就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推动了有关问题的解决,促进了办案工作的开展。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虚心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监督,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今后五年及2008年的工作任务
     党的十七大既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也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指明了方向。今后五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2008年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犯罪。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立足检察职能,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加强涉检信访处理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依法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正。二是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持之以恒地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重点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保障公正执法。三是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进程,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检察改革的部署,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继续改革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机制,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监督机制,对刑罚执行和劳动教养活动的监督机制,以及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四是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检务保障水平。认真落实省院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检察经费保障工作。加强技术装备建设,促进办案手段现代化。加强信息化建设,把现代信息科学技术有效运用于案件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