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连坤
当前,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机遇主要是新军事变革和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为实现富国和强军统一提供了机会和基础。挑战主要是国防建设相对滞后,存在两个“不相适应”和一个“不够协调”。
首先,国防现代化建设水平与信息化战争要求不相适应。
胡锦涛同志指出,目前我军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两个“不相适应”。第一个不相适应,就是“军队现代化建设水平与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进入新世纪,我军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即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阶段。军队进入信息化建设阶段,并不等于已经成为信息化军队。目前,我军机械化建设任务还没有完成,信息化建设才刚刚起步。总体上说,国防现代化建设水平与信息化战争要求还不相适应。比如,武器装备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但体系结构还不尽完善,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军队组织体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有了一定提高,但组织功能与信息化条件下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还有相当距离,一体化联合作战指挥体制和保障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军队规模进一步压缩,但军兵种及其内部结构仍不甚合理,特别是一些反映现代作战特点的新型部队,如信息战部队、太空部队、特种作战部队等仍然欠缺;官兵素质明显提高,但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特别是联合作战指挥人才不足;战场建设、后勤建设进展较快,但重复建设、分散建设、铺张浪费现象突出,质量效益不高。上述情况表明,国防和军队建设离信息化战争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其次,国防现代化建设水平与军队履行历史使命的要求不相适应。
目前我军建设面临的另一个“不相适应”,是“军事能力与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要求军队适应党的历史任务的新要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统一,保障国家的发展利益。我国在更广的范围内和更深的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海外投资、海外企业、海外市场、海外资源基地、海外劳务、海外交通运输等大量增加,国民经济实际上已分为国内经济和国外经济两部分,国家利益边疆随之大大扩展,远远超越国土边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国防的功能仍然仅仅局限在捍卫“领土主权”上,就与现实不相符了。国防观念需要由传统的“国土空间”向国家利益的“利益空间”扩展。为此,军队不仅要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更要维护国家发展的权益。惟有如此,才能保障已经走向世界的国家经济和政治利益不受损失。特别是21世纪将是海洋世纪,人类所需资源将大量地来自海洋,军队职能如果不能适应这种变化,就必然会造成国家经济和政治利益的损失,就无法保障21世纪中国生存和可持续发展。但是,目前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与上述军队履行历史使命的要求还不适应。
再次,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发展还不够协调。
这可以从流量和存量两个方面来比较。从流量角度看,按不变价格计算,2002年我国GDP相当于1978年的8.56倍,年均增长率为9.4%;2002年我国国防费相当于1978年的2.88倍,年均增长率为4.2%,比GDP增长率低5.2个百分点。从存量角度看,2001年,全国总资本存量相当于1978年的8.14倍,年均增长率为9.4%;2001年国防资本相当于1978年的1.71倍,年均增长率2.4%,比全国总资本存量小7个百分点以上。据统计,从1979―1994年的16年间国防费的绝对值平均增长6.22%,但同期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平均上涨7.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中国实际国防费负增长1.08%。1995年以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国防费增长较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国防费绝对额和相对量都是较低的。
解决两个“不相适应”和一个“不够协调”问题,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要求我们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在统筹两大建设中注重加强国防建设,确保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
第一,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把国防现代化建设融入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全局之中。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部分明确指出:“国防和军队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一重要论断,进一步明确了国防建设的战略定位,揭示了加强国防建设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意义。我们必须深刻理解这一论断的内涵,自觉把国防现代化建设纳入到国家科学发展规划和计划之中,做到同经济等其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第二,建立相对稳定的国防费增长机制,保持国防建设的连续性。
过去不少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反对国防支出在GDP中保持相对稳定的比例,主张要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这种观点实际上仍然是以“国防支出纯消耗”论为前提的。言外之意就是,只要不打仗,国防支出就要大幅度减少。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国防建设具有连续性,特别是国防科研,如果中断或放慢速度,日后要花费多倍的时间和金钱才能赶上去。建立相对稳定的国防费增长机制,可以在经费支撑上确保富国和强军的统一。
第三,调整改革国防科技工业体制,形成武器装备生产的新的产业组织模式。
打破军民界限、所有制界限、地区界限、军工行业界限以及同一行业两个军工集团的界限,进一步开放军品市场,建立起有效的军品市场“准入”和“淘汰”机制,形成总承包商―分承包商―零部件协作商的军工产业组织模式。各类总承包商可以从现在的军工集团中产生,但必须建立军工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总承包商责任风险机制。在总承包商之下,按照主干专业形成若干分承包商;在分承包商之下,依靠市场机制形成数量众多的零部件供应商,从而尽快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与装备建设客观规律相适应的装备发展体制机制。
第四,坚定地走全方位军民一体化建设道路,形成依托社会建设部队的体制机制。
全方位军民一体化建设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是加强国防建设、实现富国和强军统一的基础性工作。全方位军民一体化建设,包括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一体化,国家工业基础建设一体化,军民人才基础教育培养一体化,国家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体化,应战与应急动员体系建设一体化。积极推进全方位军民一体化建设,需要理顺党中央中央军委领导指挥军队、国家统筹军队发展、政府保障军队建设和军队保障国防安全的关系;需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和机制,做到凡是能利用民用资源的,军队就不自己铺摊子,能纳入国家经济科技发展体系的就不另起炉灶,能依托社会保障资源办的事情都要实行社会化保障。
第五,全面提高国防现代化建设效益,走出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路子。
国防建设效益是实现富国和强军统一的关键性因素。在国防需求和财政收入既定的情况下,国防建设效益决定国防投入规模:国防建设效益高,国防投入就可以减少,经济建设投入就可以增加。国防建设效益一头连着“强军”,一头连着“富国”,要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就必须大力提高国防现代化建设效益。长期以来,国防建设存在不计成本、不讲效益的严重倾向,如何提高建设效益,走出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路子,已经成为实现富国和强军统一的核心问题。
第六,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增强富国强军的物质根基。
大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既是富国的基础,也是强军的基础,不能以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发展,当前社会建设滞后、是短腿为借口,否定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动摇富国强军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