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外经贸服务体系更完善 政务运行更阳光
来源:新华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写在江苏省外经贸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揭牌之际 
 
  省外经贸厅在原省贸促会“江苏省进出口许可证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建立的 “江苏省外经贸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由商务部驻宁特派员办事处、厅机关处室派人或委托省进出口许可证中心派人,受理各类外经贸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不含涉密)的申请、呈送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办理,转送申请人及许可证发证等,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江苏省外经贸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大厅设在省外经贸厅机关办公大楼一层北侧,内设商务部驻宁办事处业务、综合业务、进出口业务、出国出境(来华)业务、加工贸易业务、外国投资(开发区)业务、境外投资(外经)业务、原产地证业务、认证综合业务、其他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纺织品许可证、缴费13个服务窗口。随着行政许可和审批(审核)服务事项的变更,窗口设置将相应调整。

  一个厅,将所有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到一个中心,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受理、一个窗口对外,这在我省省级机关中不多见。

  一个省,将与对外经贸相关的各类行政审批、咨询等业务集中在一个机构,面向基层部门和广大外经贸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这在全国外经贸系统也无先例。

  2008年1月8日,作为运行了七年的“江苏省进出口许可证事务中心”的“升级版”,“江苏省外经贸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揭牌运行,使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省外经贸厅厅长张雷说,成立这个机构,就是要其建成为政务公开的一个基地,为社会提供更加高效全面的服务,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改变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用实际行动推进我省经济国际化进程,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

  “服务中枢”

  集纳13种职能

  新挂牌的“江苏省外经贸行政服务中心”,主要受理全省各类外经贸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呈送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办理,转送申请人及许可证发证等,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服务。

  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全新的“行政超市”,基层和企业在这里不仅好办事,而且能够办好事。中心设有13个服务窗口,包括商务部驻宁办事处业务、综合业务、进出口业务、出国出境(来华)业务、加工贸易业务、外国投资(开发区)业务、境外投资(外经)业务、原产地证业务、认证综合业务、其他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纺织品许可证、缴费等。有关人士承诺,随着行政许可和审批(审核)服务事项的变更,窗口设置将相应调整。

  新成立的行政服务中心实际上成为省外经贸厅的“服务中枢”,集纳了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境外投资以及出国人员审批等所有行政审批业务。

  外贸方面,包括进出口许可证核准,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核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地方初审及报部审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及许可证部分产品实行地方核准、部分产品实行地方初审并报部审核,进出口许可证企业电子钥匙申请地方初审并报部审核,加工贸易业务批准审批,加工贸易进出口保税料件内销审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省级外经贸企业经贸出国团组初审(非绿色通道)。

  技术贸易方面,包括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软件出口合同登记,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办理事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事项。

  机电产品方面,包括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受理、打印、发放、远程传送、对外地邮寄等行政事项。

  对外合作方面,包括省属单位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经贸出国(境)团组审批(外事审批),部分外国经贸人员来华“签证通知表”审发(外事审批)。

  利用外资方面,包括制造业及农业外商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新设审批及审核转报,制造业及农业外商投资限制类项目新设审批及审核转报,制造业及农业制造业及农业外商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变更审批及审核转报,制造业及农业外商投资限制类项目变更审批及审核转报,服务业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变更审批及审核转报,网上审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制证事项,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明,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证书,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证书,自动进口许可证,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境外投资方面,包括权限内省内企业境外设立企业及机构的核准,权限外省内企业境外设立企业及机构的初审及转报,省内企业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的初审及转报。

  一句话,凡涉及全省外经贸领域的一切行政审批事务,到这个中心就能搞定。

  中心扩容

  服务提档升级

  早在2001年,省外经贸厅就开始了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基层和企业的尝试。由省贸促会成立“江苏省进出口许可证事务中心”,将外贸处、外资处、机电办等主要处室的审批事项集中起来。有关人士介绍,当时省外经贸厅每年要向企业审批发放10多种、20多万份许可证,从配额审批到制证、发证,几个处包到底,企业领证常常超时。设立许可证事务中心、开通网上审批后,一般的证两天能办好。

  确切而言,这次新设立的“江苏省外经贸行政服务中心”实际是“江苏省进出口许可证事务中心”的升级版,将服务范围拓展到所有行政审批业务处室,包括商务部南京特派办也设立窗口,同时每项服务内容也更为全面。

  省外经贸厅领导班子有一个基本理念,作为全省外经贸工作主管职能部门,最重要的职责就是为江苏的外经贸事业提供服务。为了服务,他们不断简政、放权,让权力越来越公开、越来越透明。

  外资工作一直被各地发展当作开放型经济的首要任务,而外资项目的顺利落地,审批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省外经贸厅就按照省政府安排,将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外资项目的审批权下放到13个省辖市,对各地招商引资企业起到了釜底加薪的作用。2004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原料和商品不断增加。有关人士介绍,每年全省发放近万份自动进口许可证,不仅批次多,涉及企业面也很广,每进口一批就要打一次证,企业麻烦不小。针对这一新情况,省外经贸厅又及时出台新举措,将外商投资企业原材料商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申请委托给各省辖市,再通过网络审定发放,实施“网上审核、异地发证”,大大方便了外资企业的生产和运营管理。随后,国家对外资审批政策的调整给省级外经贸部门更多权限。对此,省外经贸厅又及时调整政策,加大放权力度,将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审批权下放地方,还在苏南五市和南通市推行网络审批,实现了项目审批落地,大大提高了项目推进效率。

  作为外经贸行政审批业务的一大重点,外贸审批涉及进出口许可证审批、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加工贸易业务审批等,年均审批量超过50万件。省外经贸厅的放权、政务公开也正是从外贸开始的。2000年,将部分外贸审批业务下放到电子商务公司,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事效率。

  2001年,根据行政决策与行政操作相分离的原则,省外经贸厅建立新的行政审批(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体制。由省贸促会进出口许可证事务中心作为厅行政审批执行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行政审批事务性操作,省外经贸厅为行政审批管理机构,形成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新格局,奠定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权利运行监督机制、提升行政效能的体制基础。

  外贸审批业务的下放,可以说是全省外经贸行业简政放权、创新服务的缩影。2004年,依托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将加工贸易审批业务下放到地方。2005年,随着入世后过渡期的到来,贸易管理政策、管理方式乃至企业对政府的服务要求都发生新的变化,我国外经贸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外贸经营企业由原来的审批制变成登记备案制。外贸经营的“门槛”拆除,我省外贸经营队伍迅速扩大,省外经贸厅服务对象也不断“扩容”。特别是纺织品贸易一体化以来,我省涉证企业数呈现“喷发”之势,服务对象以前只有三四百家,后来猛增到3500多家,2005年纺织品自动出口许可证每月办证量高达12000多份。为适应这种变化,省外经贸厅将对外经营权备案下放到地方,在苏州等地设立备案登记点。同时,针对纺织品配额、许可证发放面广量大的特点,专门给这项业务最为集中的苏州和南通放权。2006年,在两市设立纺织品临时许可证件发证分点,将全省40%左右的纺织品行政审批服务业务延伸到基层,实现了省进出口事务中心与各发证分点的无缝对接,使全省近50%的涉证企业享受到更加高效快捷的当地领证服务,也大大降低了企业成本。有测算表明,这项服务创新,将使苏州、南通两地涉证企业一年节省上千万元相关费用。

  新的省外经贸行政事务中心成立伊始,就力求做到文明、规范、高效运行,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文明行为、用语与禁忌用语制度”等。比如“限时办结制度”明确,准予受理的申请事项的文件和材料,必须于每天上午10时前、每天下午15时前,准时通过综合窗口送往。特急办理的事项,经相关处室同意后,可交由值班长直送职能处室。对有工作日规定的业务,应在规定的工作日截止日准时或提前将批文、批件、登记证、许可证等审批结果通过窗口送达申请人。如已经向服务对象承诺给予加急办理的,应在承诺当日完成。对现场办理的事项,属于出证认证业务而又无工作日要求的,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及时予以办理。对有时间周期性的业务,应在周期业务终结或已办妥的当天通知服务对象,并确保三天内务必通知当事人取件或按照当事人确认的方式送达当事人手中。若因办证程序原因或服务对象需要完备相应手续的,应告知服务对象需要等待的时间,并在规定时间里完成作业。如果应服务对象要求延长工作时间或工作程序未终结需要加班的,应加班完成作业。

  电子政务

  拓展“阳光政务”空间

  为基层服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行政服务中心只是省外经贸厅的一个亮点。在这个方面,近年来这个厅做了多途径探索,比如发展电子政务,通过开展外经贸信息化建设,运用电子网络,完善外经贸信息通道,开展网上交流,及时解答基层和企业遇到的问题,为基层和企业提供高效、顺畅、便利的服务平台,目前已形成覆盖全省13个市外经贸局、重点开发区、大型外经贸企业的电子政务系统,建立了信息共享快速通道。

  打开江苏省外经贸厅的门户网站,会发现它提供的政务服务丰富多彩,特别是包括机构设置、职能分工、法律法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外经贸动态等,除涉密事项外,都可以在网上找到。另外,还开设专门的 “电子政务大厅”,与13个省辖市及部分大型企业实行联网,在网上公布相关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

  点击“电子政务大厅”,基层和企业不仅能详细了解办事指南,还可以通过网上办事系统查询办事结果。在这里,公众可以享受到网上办事“一条龙”服务,可以获得最新的政策解答。今年1月1日起,输欧部分纺织品双边监控办法全面实施。为帮助企业尽快掌握和正确理解有关管理政策,保证输欧部分纺织品双边监控工作顺利开展,去年12月20日,网站举办2008年输欧部分纺织品双边监控政策在线解读活动,在线咨询涉及监控办法解读、操作释疑、技术标准等问题,得到广大企业的热烈响应。当天点击率超过5000次,厅网站日点击率也从5000次左右提高到9000次。

  省外经贸厅网站还是各业务处室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重要平台。外贸处在全国首创自主开发了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查询及网上申领等应用软件,以门户网站为依托,配合构建了对外贸易信息平台及其业务专栏,全面实行行政审批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同时结合现场培训,以培训视频、常见问题解答、政策解读、网上咨询、网上交流、电话热点咨询等形式拓宽了政策宣传范围,完善预警信息服务,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外资项目的审批、外资企业原材料商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发放等,也都通过网络实现,一般事项当天就能办结,行政效能大大提高。

  后台支持

  服务无缺位

  省外经贸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服务流程,是前台业务的承接、转送、告知等,而办事效能的高低则和后台的相关职能处室关系更为密切。

  “行政服务大厅对基层部门和企业提供的周到服务不仅仅体现在良好的大厅环境、免费的茶水供应和热情的接待态度上,更重要的体现在优质的服务成效上”,省外经贸厅不少工作人员都意识到这一点,提出要克服态度与服务效果两张皮的现象,使基层来办事的人员真正感受到,不但外经贸厅的门更好进了,笑脸更好看了,而且申请办理事项得到反馈结果的时效也大大提高了,该办的事情办的更加顺利了,不该办的事情得到的答复也更加心服口服了。

  在改善服务上,省外经贸厅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比如实施主要业务岗位AB角制度,做到“无缺位服务”。再如,政企协调监督机制、首问负责制、否决回报制、三次投诉下岗制等工作机制,力求将行政审批操作标准化、统一化,审批流程透明化、公开化。

  从2004年开始,省外经贸厅就推行AB角制度。以机电处为例,本来由他们办理的进口机电产品一年有3.5万笔,价值60亿美元,服务对象有企业、机关,还有学校、医院等。推行无缺位服务后,将审批服务的岗位从第一岗设到第四岗,分别是A、B、C、D四角,即由四个人依次负责这样工作,并通过网络交接处理,使得服务对象享受到全天候的服务。这样,一笔以往要用四五天时间逐级审批的业务,一般当前就能办妥。而且审批进度在网络上全部公开,电脑里的申请随时有人调出来看,确保远程审批及时快捷。如今,AB角制度和行政事务中心相对接,这种“无缺位服务”必将成为中心正常运行的强大支持和有力保证。

  省外经贸厅一位工作人员形象地说,外经贸行政服务中心就像一扇看得见风景的窗口,畅通了厅机关为基层部门和企业服务的渠道。“你站在窗前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远处望着你”。相信,每一个人不管在台前还是在台后,作为风景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只要身体力行维护好这扇窗,一定能越来越明亮、折射出越来越多的令人心旷神怡的美好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