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为居民办好身份证将送证上门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新华网上海1月9日电(记者杨金志)居民身份证办好后送证上门;护照、港澳通行证办好后短信通知当事人;设立3万个“110报警定位标识”……上海市公安局9日推出2008年的10项便民新举措,件件围绕“让群众少跑一趟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展开。

 
    在治安管理方面,上海市公安局表示,从2008年起,凡上海户籍居民按规定提出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在提交《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的60日内,由社区民警与申领人约定时间后送证上门,申领人不必再去派出所领证了。

    而在出入境方面,居民申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证件制作完毕后,公安出入境部门会立即给申请人发出手机短信,提醒申请人领取证件。对于在沪居留的境外人员,当其签证或签注快到期时,出入境部门也会短信提醒持证人,以免因疏忽大意导致签证(签注)逾期。

    出入境管理方面的另外四项新举措是:在现有三个证件发放点的基础上,于2008年新增一个发放点,方便群众取证;在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设立电子政务服务区;上海居民办理再次赴港商务签注、在沪外国人再次申办F签证、口岸台胞签注均可网上办理;开通赴港澳商务机构、人员网上登记备案系统。

    其余新举措还包括:在高架道路、高速道路和机场、地铁等地设立“110报警定位标识”,方便报警群众准确说明位置,警方接警后能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取消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本,车辆注册、变更一律联网进行,车主不必拿着副本往返奔波;建立“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为外地来沪人员出具居住证明,方便其回乡办理各种事宜。

    近年来,上海公安部门每年都要推出一批新的便民举措,受到群众的欢迎。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程九龙说,2007年年初推出的交通管理、出入境、治安管理等方面的8项便民措施,已在2007年年内全面落实,并将继续执行下去。